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ISSN申请资格 1 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的印刷型、光盘型或网络版期刊。 2 期刊申请ISSN需获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出版许可证,发行范围为公开。 ISSN申请手续 1 填写ISSN申请表一份。
申请中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 正规期刊应该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能查到的,有双刊号CN和ISSN 的刊物,这点是必须要满足的。评职称发表论文前,先要知道自己应该发表几篇论文,论文的内容也最好跟自己的专业相关。最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 51 号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署 长 柳斌杰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举办2021中国印刷业创新大会的通知 2021-09-15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阅读优秀项目推介... 2021-09-13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 2021-08-30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2021年农家书屋增补书目
国家新闻出版署 主办 中宣部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承办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京ICP备19010669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758号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 43 号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7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柳斌杰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报 刊 记 者 站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ISSN申请资格 1 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的印刷型、光盘型或网络版期刊。 2 期刊申请ISSN需获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出版许可证,发行范围为公开。 ISSN申请手续 1 填写ISSN申请表一份。
申请中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 正规期刊应该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能查到的,有双刊号CN和ISSN 的刊物,这点是必须要满足的。评职称发表论文前,先要知道自己应该发表几篇论文,论文的内容也最好跟自己的专业相关。最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 51 号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署 长 柳斌杰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举办2021中国印刷业创新大会的通知 2021-09-15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阅读优秀项目推介... 2021-09-13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 2021-08-30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2021年农家书屋增补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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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 43 号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7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柳斌杰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报 刊 记 者 站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