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电话: 0731-84801347 )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2.《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十六条。 法人或其他组织 19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行政许可 期刊、报纸变更刊期审批 1.《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 …
(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期刊刊载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重大选题的内容,须按照重大选题备案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三)《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四、受理机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受理中心
本刊编辑部主任秦川博士参加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培训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和《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不断加强我省期刊队伍建设,特别是期刊出版单位领导班子 ...
按照《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期刊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刊期审批条件和程序,对擅自偏离办刊宗旨及超越业务范围刊发论文,违规从事一号多刊、买卖刊号等活动的期刊,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对学术期刊出版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发《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发布时间:2020.06.28. ( 责任编辑 : 乌兰 ) 上一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受理电话: 0731-84801386 )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 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规章】《期刊出版管理规定》(2005 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31 号颁布)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一)下达警示通知书;(二)通报批评;(三)责令公开检讨;(四)责令改正;(五)责令停止印刷、发行期刊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第 5 号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已经2015年8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电话: 0731-84801347 )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2.《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十六条。 法人或其他组织 19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行政许可 期刊、报纸变更刊期审批 1.《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 …
(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期刊刊载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重大选题的内容,须按照重大选题备案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三)《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四、受理机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受理中心
本刊编辑部主任秦川博士参加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培训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和《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不断加强我省期刊队伍建设,特别是期刊出版单位领导班子 ...
按照《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期刊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刊期审批条件和程序,对擅自偏离办刊宗旨及超越业务范围刊发论文,违规从事一号多刊、买卖刊号等活动的期刊,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对学术期刊出版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发《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发布时间:2020.06.28. ( 责任编辑 : 乌兰 ) 上一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受理电话: 0731-84801386 )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 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规章】《期刊出版管理规定》(2005 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31 号颁布)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一)下达警示通知书;(二)通报批评;(三)责令公开检讨;(四)责令改正;(五)责令停止印刷、发行期刊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第 5 号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已经2015年8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