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之诉也被称为是责任分担之诉,通常发生在共同侵权行为人或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 当原来共同侵权行为或共同危险行为产生的赔偿关系消灭以后,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权利义务主体是已经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共同侵权人和未承担或未全部承担赔偿份额的共同侵权人。
共同侵权案中能否仅起诉部分侵权人?. 案情简要:2018年8月,因被告钟某将原告陈某的电动车骑走致使两人发生争吵,后钟某集邀卢某、杨某等十四人训斥、殴打原告致其十级伤残。. 后该事件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审理终结后,原告向法院另行起诉向涉案的六被告 ...
平台深层链接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辨析摘要: 摘要:现实中,关于网络侵权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不足之处,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复杂多样,不能应对各种网络侵权案件。传统的帮助侵权和共同侵权行为理论已不足以支持当下的司法裁判需求。本文的研究主题为对网络…
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由1987年颁行的《民法通则》予以确立,后被2010年颁行的《侵权责任法》修正确定,现被《民法典》原文引用,以法典的形式确立了这一侵权责任原则。共同侵权,即共同加害行为、共同致人损害,是指二人以上以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
作为平衡机制,应将非侵权方配偶的清偿责任限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同时,赋予其在共同财产制终结时对侵权方配偶的追偿权,但在侵权方因执行夫妻共同事务而基于无过错责任负债时除外。. 我国民法典对于夫妻一方侵权之债如何清偿并无专门规定,是为 ...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故意的共同侵权、共同过失的共同侵权以及侵害行为直接结合的共同侵权三种形态。一是张某中及五家的侵权行为,与案外人张某牢被侵权
连带责任追偿纠纷如何管辖-目前,随着民事生活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法律文书涉及连带责任的承担问题。比如共同侵权人 ...
摘要: 为全面实现法治,有必要采取相应制度来追究、落实公务员在行政侵权行为中的个人责任。 为此,存在着两种途径:基于重过错的追偿制度和公务员直接赔偿责任制。两种制度的规范性一致。但法、美等国的公务员个人直接赔偿责任制更有利于落实公务员个人责任,能更好保障其他一些利益 ...
本案中的侵权行为虽无意思联络,但其直接结合、积极作用于同一损害后果。另外,侵权行为之间的过错性相似,且共同成为损害结果发生的唯一原因,故本案应认定为共同侵权。 作者单位:四川省 …
就侵权类型看,当被教唆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不构成共同侵权,属于单独侵权,由教唆人单方面承担民事责任。当教唆、帮助人与被教唆、帮助人构成共同侵权时,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追偿之诉也被称为是责任分担之诉,通常发生在共同侵权行为人或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 当原来共同侵权行为或共同危险行为产生的赔偿关系消灭以后,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权利义务主体是已经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共同侵权人和未承担或未全部承担赔偿份额的共同侵权人。
共同侵权案中能否仅起诉部分侵权人?. 案情简要:2018年8月,因被告钟某将原告陈某的电动车骑走致使两人发生争吵,后钟某集邀卢某、杨某等十四人训斥、殴打原告致其十级伤残。. 后该事件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审理终结后,原告向法院另行起诉向涉案的六被告 ...
平台深层链接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辨析摘要: 摘要:现实中,关于网络侵权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不足之处,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复杂多样,不能应对各种网络侵权案件。传统的帮助侵权和共同侵权行为理论已不足以支持当下的司法裁判需求。本文的研究主题为对网络…
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由1987年颁行的《民法通则》予以确立,后被2010年颁行的《侵权责任法》修正确定,现被《民法典》原文引用,以法典的形式确立了这一侵权责任原则。共同侵权,即共同加害行为、共同致人损害,是指二人以上以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
作为平衡机制,应将非侵权方配偶的清偿责任限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同时,赋予其在共同财产制终结时对侵权方配偶的追偿权,但在侵权方因执行夫妻共同事务而基于无过错责任负债时除外。. 我国民法典对于夫妻一方侵权之债如何清偿并无专门规定,是为 ...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故意的共同侵权、共同过失的共同侵权以及侵害行为直接结合的共同侵权三种形态。一是张某中及五家的侵权行为,与案外人张某牢被侵权
连带责任追偿纠纷如何管辖-目前,随着民事生活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法律文书涉及连带责任的承担问题。比如共同侵权人 ...
摘要: 为全面实现法治,有必要采取相应制度来追究、落实公务员在行政侵权行为中的个人责任。 为此,存在着两种途径:基于重过错的追偿制度和公务员直接赔偿责任制。两种制度的规范性一致。但法、美等国的公务员个人直接赔偿责任制更有利于落实公务员个人责任,能更好保障其他一些利益 ...
本案中的侵权行为虽无意思联络,但其直接结合、积极作用于同一损害后果。另外,侵权行为之间的过错性相似,且共同成为损害结果发生的唯一原因,故本案应认定为共同侵权。 作者单位:四川省 …
就侵权类型看,当被教唆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不构成共同侵权,属于单独侵权,由教唆人单方面承担民事责任。当教唆、帮助人与被教唆、帮助人构成共同侵权时,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