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管理暂行规定 1988年11月24日,新闻出版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期刊的行政管理,使期刊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特制定本规 …
所谓CN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通常被称之为CN类刊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国内发行的连续出版物(期刊、杂志、报纸等)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CN刊号。否则视为非法 …
省级期刊,即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部门、委办、厅、局、所,省级社会团体和机构以及各高等院校主办,在新闻出版部门有登记备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二)公开发行的期刊,可以向ISSN中国国家中心申领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并向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申领条型码;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主办单位发放《期刊出版许可证》;
期刊的不问版别、文种均按不同的期刊发给登记证,一刊一号。 第二十二条 期刊登记的收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开发行的期刊,可持登记证向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国国家中心申请国际标准刊号。 第二十四条
所谓CN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通常被称之为CN类刊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国内发行的连续出版物(期刊、杂志、报纸等)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CN刊号。否则视为非法出刊。
现在许多杂志则同时具有CN和ISSN两种刊号。所谓ISSN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地外注册,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前标注有ISSN字母。02丨期刊级别-按主管部门划分 1.“国家级”期刊
第三条 凡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报刊登记证”,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即视为正式期刊。 正式期刊的发行分为“公开”和“内部”两种。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可以在国内外公开征订、销售;内部发行的正式期刊只能在国内按指定范围征订、发行,不 ...
期刊管理暂行规定 1988年11月24日,新闻出版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期刊的行政管理,使期刊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特制定本规 …
所谓CN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通常被称之为CN类刊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国内发行的连续出版物(期刊、杂志、报纸等)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CN刊号。否则视为非法 …
省级期刊,即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部门、委办、厅、局、所,省级社会团体和机构以及各高等院校主办,在新闻出版部门有登记备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二)公开发行的期刊,可以向ISSN中国国家中心申领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并向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申领条型码;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主办单位发放《期刊出版许可证》;
期刊的不问版别、文种均按不同的期刊发给登记证,一刊一号。 第二十二条 期刊登记的收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开发行的期刊,可持登记证向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国国家中心申请国际标准刊号。 第二十四条
所谓CN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通常被称之为CN类刊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国内发行的连续出版物(期刊、杂志、报纸等)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CN刊号。否则视为非法出刊。
现在许多杂志则同时具有CN和ISSN两种刊号。所谓ISSN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地外注册,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前标注有ISSN字母。02丨期刊级别-按主管部门划分 1.“国家级”期刊
第三条 凡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报刊登记证”,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即视为正式期刊。 正式期刊的发行分为“公开”和“内部”两种。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可以在国内外公开征订、销售;内部发行的正式期刊只能在国内按指定范围征订、发行,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