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科技杂志社期刊审读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履行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科技期刊出版管理工作的职责,切实加强我所科技期刊的审读流程管理,提高我所 ...
少数民族语文期刊使用相应语言刊名,刊名包括分册(分辑)刊名、不同内容版本刊名。5.1 期刊名称规定 5.1.1 期刊名称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相关规定。5.1.2 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 …
1、一般违反期刊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版本记录不完整、不按时缴送样刊的。 《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科技期刊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国家海洋局 颁布日期: 1993/03/29 实施日期: 1993/03/29 文号:国海科发(1993)149号
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在刊发的明显位置标明下载文件 网址、下载日期等 ... 第三十一条 期刊须在封底或版权页上刊载以下版本记录: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 ...
关于图书出版版权页等的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书书名页上的文字信息及其编排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出版的图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际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内容(2018最新版) (3)_赢了网.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一)下达警示通知书; (二)通报批评; (三)责令公开检讨; (四)责令改正; (五)责令停止印制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31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言源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擅自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的,按前款处罚。 第五十八条 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载内容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罚。
期刊改变登记地的,须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并持注销证明重新报批,经批准后予以登记。第二十一条 每期期刊只许有一种版本。期刊的不问版别、文种均按不同的期刊发给登记证,一刊一号。 第二十二条 期刊登记的收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科技杂志社期刊审读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履行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科技期刊出版管理工作的职责,切实加强我所科技期刊的审读流程管理,提高我所 ...
少数民族语文期刊使用相应语言刊名,刊名包括分册(分辑)刊名、不同内容版本刊名。5.1 期刊名称规定 5.1.1 期刊名称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相关规定。5.1.2 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 …
1、一般违反期刊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版本记录不完整、不按时缴送样刊的。 《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科技期刊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国家海洋局 颁布日期: 1993/03/29 实施日期: 1993/03/29 文号:国海科发(1993)149号
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在刊发的明显位置标明下载文件 网址、下载日期等 ... 第三十一条 期刊须在封底或版权页上刊载以下版本记录: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 ...
关于图书出版版权页等的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书书名页上的文字信息及其编排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出版的图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际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内容(2018最新版) (3)_赢了网.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一)下达警示通知书; (二)通报批评; (三)责令公开检讨; (四)责令改正; (五)责令停止印制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31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言源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擅自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的,按前款处罚。 第五十八条 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载内容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罚。
期刊改变登记地的,须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并持注销证明重新报批,经批准后予以登记。第二十一条 每期期刊只许有一种版本。期刊的不问版别、文种均按不同的期刊发给登记证,一刊一号。 第二十二条 期刊登记的收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