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年度核验平台信息填报审核:020-61292811。 期刊年度核验平台信息填报技术支持:022-22145955,022-22145159。 纸质材料受理与业务咨询:020-83795471。 附件:广东省2020年度期刊核验重点抽检名单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5月10日
2020年度期刊核验首次采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事先熟悉平台操作,做好技术服务和咨询应答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年度核验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022-22145955、022-22145159。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1年3月25日
2020年度期刊核验首次采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事先熟悉平台操作,做好技术服务和咨询应答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年度核验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022-22145955、022-22145159。 附件: 1. 2020年度期刊核验表 2.期刊年度核验
全部期刊均应按照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核验平台,在线填报“2020年度期刊核验表”。 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各期刊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予以审核,对填报不完整、不准确的 …
2020年度期刊核验首次采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事先熟悉平台操作,做好技术服务和咨询应答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年度核验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022-22145955、022-22145159。附件: 1.2020年度期刊核验表 2.期刊年度核验
非抽检期刊无需打印纸质表格,可在属地规定的时间地点,为《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 4. 年度核验结束后,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在核验平台汇总、提交本地区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情况报告、年度核验目录、期刊缓验通知书和核验数据
2020年度期刊核验首次采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事先熟悉平台操作,做好技术服务和咨询应答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年度核验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022-22145955、022-22145159。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1年3月25日
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 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docx 其他 2份 必要 年度核验自查报告 无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受理条件 1. 经批准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2. 提交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一、核验工作的范围. 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版物零售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2019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 二、核验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发行单位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行为。. (二 ...
期刊年度核验平台信息填报审核:020-61292811。 期刊年度核验平台信息填报技术支持:022-22145955,022-22145159。 纸质材料受理与业务咨询:020-83795471。 附件:广东省2020年度期刊核验重点抽检名单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5月10日
2020年度期刊核验首次采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事先熟悉平台操作,做好技术服务和咨询应答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年度核验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022-22145955、022-22145159。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1年3月25日
2020年度期刊核验首次采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事先熟悉平台操作,做好技术服务和咨询应答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年度核验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022-22145955、022-22145159。 附件: 1. 2020年度期刊核验表 2.期刊年度核验
全部期刊均应按照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核验平台,在线填报“2020年度期刊核验表”。 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各期刊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予以审核,对填报不完整、不准确的 …
2020年度期刊核验首次采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事先熟悉平台操作,做好技术服务和咨询应答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年度核验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022-22145955、022-22145159。附件: 1.2020年度期刊核验表 2.期刊年度核验
非抽检期刊无需打印纸质表格,可在属地规定的时间地点,为《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 4. 年度核验结束后,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在核验平台汇总、提交本地区2020年度期刊核验工作情况报告、年度核验目录、期刊缓验通知书和核验数据
2020年度期刊核验首次采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事先熟悉平台操作,做好技术服务和咨询应答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年度核验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022-22145955、022-22145159。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1年3月25日
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 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docx 其他 2份 必要 年度核验自查报告 无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受理条件 1. 经批准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2. 提交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一、核验工作的范围. 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版物零售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2019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 二、核验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发行单位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行为。.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