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起,北京大学中文系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 初审材料 : 1. 申请者提供的个人陈述(含对申请学科的认识和研究计划)。 2. 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提纲和摘要)和其他代表性学术论文。 3. 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自 2015 年起,北京大学中文系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 初审材料 : 1. 申请者提供的个人陈述(含对申请学科的认识和研究计划)。 2. 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提纲和摘要)和其他代表性学术论文。 3. 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论文或已出版专著,不超过3篇。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中文系期刊目录中的中文一类或英文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
CSSCI所收录的与我们中文系的同学们相关的期刊有以下几种: (1)语言学学科拟收录来源期刊名单(23种):中国语文、世界汉语教学、当代语言学、汉语学报、语言研究、语言科学、语言教学与研究、语文研究、语言文字应用、当代修辞学、方言、民族语文、外语教学与研究、外语界、外国语 ...
而代表性成果的评估,则来源于主观的人工评价,如何建立起机制保障公平公正,是一道大题。学校强调,"真正优秀"是"代表性成果"评审应该坚持的原则。而判断候选人是否"真正优秀",核心标准是同行专家的学术评价。对评审专家的选择也由此成为关注焦点。
自2015年起,北京大学中文系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 初审材料 : 1. 申请者提供的个人陈述(含对申请学科的认识和研究计划)。 2. 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提纲和摘要)和其他代表性学术论文。 3. 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自 2015 年起,北京大学中文系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 初审材料 : 1. 申请者提供的个人陈述(含对申请学科的认识和研究计划)。 2. 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提纲和摘要)和其他代表性学术论文。 3. 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论文或已出版专著,不超过3篇。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中文系期刊目录中的中文一类或英文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
CSSCI所收录的与我们中文系的同学们相关的期刊有以下几种: (1)语言学学科拟收录来源期刊名单(23种):中国语文、世界汉语教学、当代语言学、汉语学报、语言研究、语言科学、语言教学与研究、语文研究、语言文字应用、当代修辞学、方言、民族语文、外语教学与研究、外语界、外国语 ...
而代表性成果的评估,则来源于主观的人工评价,如何建立起机制保障公平公正,是一道大题。学校强调,"真正优秀"是"代表性成果"评审应该坚持的原则。而判断候选人是否"真正优秀",核心标准是同行专家的学术评价。对评审专家的选择也由此成为关注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