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扩大适用的成因与限制适用的规则. 张明楷. 【摘要】: 司法机关不当扩大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范围,存在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不管基于何种原因,这种做法都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 司法机关应当准确把握 ...
5 张明楷.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J].中国法学,1999(6):105-112. 被引量:26 6 曾国祥.交通肇事犯罪应慎用和解不诉[J].法制与社会,2010(6):142被引量:1 7 李红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探析[J] 8
四、由于误以为社会法益优于个人法益,导致将故意杀伤多人的行为均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例六:2006年4月14日至2009年5月10日,被告人雷号生为寻求刺激,在嘉禾县、桂阳县多个乡镇,趁学生放学或上学之机,多次使用废弃的注射器、锥子、自制铁锐器(有倒钩)等凶器刺伤中小 …
[1] 参见张明楷:《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 年第4期。 [2]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 )赣0191刑初25号刑事判决书。 [3] 扩大处罚范围不意味着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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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 张明楷. 【摘要】: 内容提要:通说认为,凡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本文认为,这种通说的理由并不成立,具有三个缺陷:一是违背了故意杀人罪重于放火等 ...
[35]参见张明楷:《法治、罪刑法定与刑事判例法》[J]《法学》2000年第6期,第32页以下。 进入专题: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
最后经民警赶到把火堆扑灭。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为发泄不满,采取在高速公路上点燃火堆的方法,以危险方法危害了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5]
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扩大适用的成因与限制适用的规则. 张明楷. 【摘要】: 司法机关不当扩大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范围,存在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不管基于何种原因,这种做法都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 司法机关应当准确把握 ...
5 张明楷.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J].中国法学,1999(6):105-112. 被引量:26 6 曾国祥.交通肇事犯罪应慎用和解不诉[J].法制与社会,2010(6):142被引量:1 7 李红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探析[J] 8
四、由于误以为社会法益优于个人法益,导致将故意杀伤多人的行为均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例六:2006年4月14日至2009年5月10日,被告人雷号生为寻求刺激,在嘉禾县、桂阳县多个乡镇,趁学生放学或上学之机,多次使用废弃的注射器、锥子、自制铁锐器(有倒钩)等凶器刺伤中小 …
[1] 参见张明楷:《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 年第4期。 [2]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 )赣0191刑初25号刑事判决书。 [3] 扩大处罚范围不意味着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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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 张明楷. 【摘要】: 内容提要:通说认为,凡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本文认为,这种通说的理由并不成立,具有三个缺陷:一是违背了故意杀人罪重于放火等 ...
[35]参见张明楷:《法治、罪刑法定与刑事判例法》[J]《法学》2000年第6期,第32页以下。 进入专题: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
最后经民警赶到把火堆扑灭。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为发泄不满,采取在高速公路上点燃火堆的方法,以危险方法危害了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