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分别是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广东工业大学实验教学部。 另外,论文提供信息显示,这篇被认定为学术不端的论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130508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919171605259(电话微信同号)001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发展基金资助项目(2016QJZ0032)。
各单位给科技处上报材料包括运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运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5、2018年因故漏报、错报的科研成果请到科技产业处更正。. 联系电话: 0359-2610095. 附件:. 1、运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个人 ...
大学人文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共5756种).doc,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共5756种) 1.社科类学术期刊名单: 1 中国国家 ...
《运城学院学报》创刊于1983年。其前身为《运城师专学报》、《河东学刊》和《运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随着我校强校升本,于2003年初更名为《运城学院学报》。《运城学院学报》是运城学院主办的学术理论刊物,是晋西南地区惟一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
经过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期刊主管单位初审上报,总局组织有关专家严格审定,确定了认定学术期刊名单。目前已有两批,见附件。 感谢窦鸿业提供信息。爱知学者仅保留社科类,适合关键词检索。 参考: 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共5756种)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 邮政编码:044000 电话:0359-2090418 传真:0359-2090378 强烈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2017-12-1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公布第二批认定学术期刊名单 [2017-11-20]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上报请示稿) [2017-11-20]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运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条例》(院教字〔 2010 〕 2 号)、原《运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 院教字〔 2009 〕 7 号)同时废止。 3. 本细则由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运城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置换办法. 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根据《运城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1.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各类科技活动 ...
注:教材、教参不再奖励范围之内;第十三、十四、十五条款中学院组织及联系或委托的不在奖励范围之内;主编超过2人,副主编超过3人按降一档奖励。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 (一)科研项目级别认定 科研项目级别认定见《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作者单位分别是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广东工业大学实验教学部。 另外,论文提供信息显示,这篇被认定为学术不端的论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130508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919171605259(电话微信同号)001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发展基金资助项目(2016QJZ0032)。
各单位给科技处上报材料包括运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运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5、2018年因故漏报、错报的科研成果请到科技产业处更正。. 联系电话: 0359-2610095. 附件:. 1、运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个人 ...
大学人文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共5756种).doc,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共5756种) 1.社科类学术期刊名单: 1 中国国家 ...
《运城学院学报》创刊于1983年。其前身为《运城师专学报》、《河东学刊》和《运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随着我校强校升本,于2003年初更名为《运城学院学报》。《运城学院学报》是运城学院主办的学术理论刊物,是晋西南地区惟一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
经过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期刊主管单位初审上报,总局组织有关专家严格审定,确定了认定学术期刊名单。目前已有两批,见附件。 感谢窦鸿业提供信息。爱知学者仅保留社科类,适合关键词检索。 参考: 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共5756种)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 邮政编码:044000 电话:0359-2090418 传真:0359-2090378 强烈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2017-12-1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公布第二批认定学术期刊名单 [2017-11-20]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上报请示稿) [2017-11-20]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运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条例》(院教字〔 2010 〕 2 号)、原《运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 院教字〔 2009 〕 7 号)同时废止。 3. 本细则由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运城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置换办法. 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根据《运城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1.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各类科技活动 ...
注:教材、教参不再奖励范围之内;第十三、十四、十五条款中学院组织及联系或委托的不在奖励范围之内;主编超过2人,副主编超过3人按降一档奖励。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 (一)科研项目级别认定 科研项目级别认定见《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