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新闻出版总署 署长 柳斌杰(由于《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于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3月19日公布,自 …
与期刊编辑出版标准化关系最为密切的常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如下: (1)GB/T 3259-1992 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2) GB/T 3860-2005 文献 ...
期刊出版形式规范. 以CN为前缀,由6位数字(前2位为地区代码,后4位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和分类号组成。. 是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分配给一种期刊的唯一代码。. 1.1.1 CN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GB/T 9999-2001《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相关规定。. 1.1.2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DOI) (含 f4.2参考文献(原文后参考文献) 1)关于个人著者的著录, 将“其姓全部著录, 而名可以缩写为首字母”修改为“其姓全部 著录, 字母全大写, 名可缩写为首字母”, “缩写名后省略缩写点”。. 这里增加了姓的字 母全大写的要求, 与ISO 690的规则一致。. 示例 ...
(八)出版物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第六十八条 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期刊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90日未出版期刊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并由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期刊出版单位可以向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新闻出版总署 署长 柳斌杰(由于《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于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3月19日公布,自 …
与期刊编辑出版标准化关系最为密切的常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如下: (1)GB/T 3259-1992 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2) GB/T 3860-2005 文献 ...
期刊出版形式规范. 以CN为前缀,由6位数字(前2位为地区代码,后4位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和分类号组成。. 是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分配给一种期刊的唯一代码。. 1.1.1 CN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GB/T 9999-2001《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相关规定。. 1.1.2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DOI) (含 f4.2参考文献(原文后参考文献) 1)关于个人著者的著录, 将“其姓全部著录, 而名可以缩写为首字母”修改为“其姓全部 著录, 字母全大写, 名可缩写为首字母”, “缩写名后省略缩写点”。. 这里增加了姓的字 母全大写的要求, 与ISO 690的规则一致。. 示例 ...
(八)出版物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第六十八条 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期刊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90日未出版期刊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并由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期刊出版单位可以向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