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者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手写签名(见附件4)。 (七)东营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情况登记表 各单位报送成果时,需同时报送申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 申报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5. 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申报者在实名首页 手写签名。 6. 身份证或护照
评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第一篇:2011 年评选推荐工作情况汇报 材料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县教科局《关于评选表彰 2011 年全县教育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 动、组织申报、审核上报等系列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把最优秀的同志推荐上去,为我县教育 ...
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 2 )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3. 《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 1 )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浙社科办﹝ 2021 ﹞ 7 号)精神,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 “ 第二十一届优秀成果奖 ” )评选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各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东营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 ...
各有关学院(系)、老师: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经研究,现决定启动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第二十一届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
2.宁波市第十七次(2019—2020)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论文类) 3.宁波市第十七次(2019—2020)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研究报告类) 4.宁波市第十七次(2019—2020)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单位汇总表 5.《声明书》模板
申报者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手写签名(见附件4)。 (七)东营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情况登记表 各单位报送成果时,需同时报送申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 申报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5. 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申报者在实名首页 手写签名。 6. 身份证或护照
评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第一篇:2011 年评选推荐工作情况汇报 材料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县教科局《关于评选表彰 2011 年全县教育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 动、组织申报、审核上报等系列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把最优秀的同志推荐上去,为我县教育 ...
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 2 )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3. 《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 1 )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浙社科办﹝ 2021 ﹞ 7 号)精神,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 “ 第二十一届优秀成果奖 ” )评选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各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东营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 ...
各有关学院(系)、老师: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经研究,现决定启动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第二十一届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
2.宁波市第十七次(2019—2020)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论文类) 3.宁波市第十七次(2019—2020)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研究报告类) 4.宁波市第十七次(2019—2020)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单位汇总表 5.《声明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