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的管理,促进学术精品的产生,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现对学术期刊予以认定。. 1.我校认定的一级、二级权威期刊(包括中、英文版)。. 2. 《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入选期刊论文以及在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再次修订)》业经2019年11月25日第2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再次修订)》业经2019年11月25日第2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长大研〔2021〕1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为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水平,激发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学术论文以长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明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为长安大学,科研获奖以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下载专区 人事工作 正文. 南京工业大学学术期刊(哲学社会科学)认定办法. 添加时间:2014/01/06 发布: 管理员. 二维码.
3、各类学术期刊的增刊及未列入该刊正常规定期号的特刊、专刊等。 4、重点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中的书评。 第六条 说明 (一)《山西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级别目录》是学校根据本办法认定的引导科研人员从事学术研究的指导性目录。
注:扬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并被收录的学术论文,按奖励标准的 50%进行奖励;扬州大学为非通讯、非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并被收录的论文,按奖励标准的 20% 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论文引用奖励 1.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 3万元;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宁师大〔2018〕24 号】. 时间:2020/06/22 来源:科研院 作者:. 认定说明. (一)各种索引收录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的论文。. (二)研究综述类论文、学术性书评视同该级别期刊当中的学术论文。. 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 ...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的管理,促进学术精品的产生,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现对学术期刊予以认定。 一、认定标准 (一)权威期刊 1. 我校认定的一级、二级权威期刊(包括中、 …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扬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扬大学〔2007〕16号)同时废止。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的管理,促进学术精品的产生,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现对学术期刊予以认定。. 1.我校认定的一级、二级权威期刊(包括中、英文版)。. 2. 《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入选期刊论文以及在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再次修订)》业经2019年11月25日第2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再次修订)》业经2019年11月25日第2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长大研〔2021〕1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为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水平,激发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学术论文以长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明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为长安大学,科研获奖以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下载专区 人事工作 正文. 南京工业大学学术期刊(哲学社会科学)认定办法. 添加时间:2014/01/06 发布: 管理员. 二维码.
3、各类学术期刊的增刊及未列入该刊正常规定期号的特刊、专刊等。 4、重点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中的书评。 第六条 说明 (一)《山西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级别目录》是学校根据本办法认定的引导科研人员从事学术研究的指导性目录。
注:扬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并被收录的学术论文,按奖励标准的 50%进行奖励;扬州大学为非通讯、非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并被收录的论文,按奖励标准的 20% 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论文引用奖励 1.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 3万元;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宁师大〔2018〕24 号】. 时间:2020/06/22 来源:科研院 作者:. 认定说明. (一)各种索引收录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的论文。. (二)研究综述类论文、学术性书评视同该级别期刊当中的学术论文。. 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 ...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的管理,促进学术精品的产生,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现对学术期刊予以认定。 一、认定标准 (一)权威期刊 1. 我校认定的一级、二级权威期刊(包括中、 …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扬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扬大学〔2007〕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