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发表论文期刊指导目录. 当前位置: 首页 学位工作 学位申请 研究生发表论文期刊指导目录. 1 《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制定、实施情况说明(2018年1月修订). 2018-05-23. 2 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2018年1月修订 ...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资助中心《关于下达2019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吉财教指[2019]350号)文件精神和《延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延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延边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预计 201 9 届 夏季拟毕业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 ( 1)学分情况:是否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
《报考延边大学 “ 申请-审核制 ” 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 延边大学 202 1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博导 手写,装入信封密封); 3. 发表论文所在期刊封皮、目录页、论文首页; 4. 外语等级成绩单;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以延边大学名义在公开发行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有录用通知的论文),其中:理、农、医学科类博士研究生(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3篇,其中有1篇一类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四区SCI、EI+1
根据《延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延边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预计 20 20 年夏季拟毕业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 ( 1)学分情况:是否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
2) 《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 4):由各学院秘书老师汇总信息并报送。汇总表命名方式为:学院.xls,如:“理学院.xls”。 3) 《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 5):盖章的纸质版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科研创新能力的训练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 检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经 2011 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 3 次会议审议、2012 年第 11 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进行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研究生发表论文期刊指导目录. 当前位置: 首页 学位工作 学位申请 研究生发表论文期刊指导目录. 1 《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制定、实施情况说明(2018年1月修订). 2018-05-23. 2 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2018年1月修订 ...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资助中心《关于下达2019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吉财教指[2019]350号)文件精神和《延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延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延边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预计 201 9 届 夏季拟毕业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 ( 1)学分情况:是否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
《报考延边大学 “ 申请-审核制 ” 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 延边大学 202 1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博导 手写,装入信封密封); 3. 发表论文所在期刊封皮、目录页、论文首页; 4. 外语等级成绩单;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以延边大学名义在公开发行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有录用通知的论文),其中:理、农、医学科类博士研究生(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3篇,其中有1篇一类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四区SCI、EI+1
根据《延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延边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预计 20 20 年夏季拟毕业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 ( 1)学分情况:是否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
2) 《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 4):由各学院秘书老师汇总信息并报送。汇总表命名方式为:学院.xls,如:“理学院.xls”。 3) 《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 5):盖章的纸质版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科研创新能力的训练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 检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经 2011 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 3 次会议审议、2012 年第 11 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进行修订,具体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