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一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为规范《中国有害生物防制》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编委会的作用,不断提高期刊质量和水平,根据协会《章程》中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编委会的职责. 第三条 编委会是期刊编辑出版工作的领导机构,在主任委员领导下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执行期刊“三审制”和“三校一读”制度保证出版质量的通知》要求,为提高学报质量,制定本办法。
接受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出版物的管理办法、订户订购境外出版物的管理办法、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同时
国务院令第63号 颁布日期:19900729 实施日期:19900729 颁布单位:国务院 现予布《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0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法规汇编编辑出版工作的管理,提高法规汇编编辑出版质量,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制定本规定。
校政字〔2016〕52号 新乡学院期刊编辑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主办的《新乡学院学报》《管理学刊》《行政科学论坛》等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管理工作,提高办刊质量,促进学术繁荣与交流,充分发挥期刊的学术平台作用,使我校主办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顺利地进行,根据《出版 ...
榕职院综〔2015〕4号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研究编辑出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研究编辑出版管理办法》经2015年1月6日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第9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七条 创办学报应具备《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所在学校应保证学报的基本办刊经费,为学报编辑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图书资料和设备,并帮助其逐步提高编辑出版工作现代化的水平。 第八条 学校应设立学报编辑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 37 号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一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为规范《中国有害生物防制》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编委会的作用,不断提高期刊质量和水平,根据协会《章程》中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编委会的职责. 第三条 编委会是期刊编辑出版工作的领导机构,在主任委员领导下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执行期刊“三审制”和“三校一读”制度保证出版质量的通知》要求,为提高学报质量,制定本办法。
接受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出版物的管理办法、订户订购境外出版物的管理办法、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同时
国务院令第63号 颁布日期:19900729 实施日期:19900729 颁布单位:国务院 现予布《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0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法规汇编编辑出版工作的管理,提高法规汇编编辑出版质量,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制定本规定。
校政字〔2016〕52号 新乡学院期刊编辑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主办的《新乡学院学报》《管理学刊》《行政科学论坛》等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管理工作,提高办刊质量,促进学术繁荣与交流,充分发挥期刊的学术平台作用,使我校主办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顺利地进行,根据《出版 ...
榕职院综〔2015〕4号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研究编辑出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研究编辑出版管理办法》经2015年1月6日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第9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七条 创办学报应具备《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所在学校应保证学报的基本办刊经费,为学报编辑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图书资料和设备,并帮助其逐步提高编辑出版工作现代化的水平。 第八条 学校应设立学报编辑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 37 号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