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编辑部.pdf,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出版 ...
(三)批准注册需进行Ⅳ期临床研究的新药首次再注册时,申请人应当在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再注册申请,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后,报我局审批,我局在100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注册的审批工作。
获批准创办的期刊,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配发CN。期刊出版单位应在收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决定起60日之内,凭批准文件和CN,在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第十三条 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收到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 ...
第十五条 期刊主办单位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文件之日起60日内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记机关不再受理登记,期刊主办单位须把有关批准文件缴回新闻出版总署。
第十四条 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一)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期刊出版登记表》,填写一式五份,经期刊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
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的程序. 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都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设立条件 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编辑部.pdf,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出版 ...
(三)批准注册需进行Ⅳ期临床研究的新药首次再注册时,申请人应当在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再注册申请,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后,报我局审批,我局在100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注册的审批工作。
获批准创办的期刊,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配发CN。期刊出版单位应在收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决定起60日之内,凭批准文件和CN,在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第十三条 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收到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 ...
第十五条 期刊主办单位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文件之日起60日内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记机关不再受理登记,期刊主办单位须把有关批准文件缴回新闻出版总署。
第十四条 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一)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期刊出版登记表》,填写一式五份,经期刊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
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的程序. 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都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设立条件 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