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局(厅)、社,各中央一级出版社:《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已于一九八四年六月颁发。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我们制订了《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件实施细则》。现发给你们,请
《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一)“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 请问这里的作品片断是指多少字或者多少内容呢?总不可能一个字两个字或者四个字也算吧??? 除此之外,“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 ...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一段话如果有20个汉字完全
而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请问学术论文自我抄袭40%,算抄袭吗?. 违规吗?. 咨询时间:2014-12-31 18:37:27 湖北- 黄冈 著作权法. 我也要提问 当前在线律师 8,432 位,如遇类似法律问题,立即咨询!.
《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一)“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请问这里的作品片断是指多少字或者多少内容呢?总不可能一个字两个字或者四个字也算吧?
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觃定,凡引用一人戒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丌 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 二十分乊一正确 15. 学术引用的觃则有 以上都不对。正确 16.
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第一: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第二: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关于引用“量”规定,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5条明确规定()。 A.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B.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C.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0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五分之一 D.凡引用一人或 ...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 文出字(84)第849号 1984年8月6日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颁发《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图书约稿合同》、《图书出版合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局(厅)、社,各中央一级出版社:《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已于一九八四年六月颁发。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我们制订了《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件实施细则》。现发给你们,请
《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一)“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 请问这里的作品片断是指多少字或者多少内容呢?总不可能一个字两个字或者四个字也算吧??? 除此之外,“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 ...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一段话如果有20个汉字完全
而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请问学术论文自我抄袭40%,算抄袭吗?. 违规吗?. 咨询时间:2014-12-31 18:37:27 湖北- 黄冈 著作权法. 我也要提问 当前在线律师 8,432 位,如遇类似法律问题,立即咨询!.
《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一)“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请问这里的作品片断是指多少字或者多少内容呢?总不可能一个字两个字或者四个字也算吧?
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觃定,凡引用一人戒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丌 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 二十分乊一正确 15. 学术引用的觃则有 以上都不对。正确 16.
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第一: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第二: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关于引用“量”规定,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5条明确规定()。 A.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B.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C.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0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五分之一 D.凡引用一人或 ...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 文出字(84)第849号 1984年8月6日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颁发《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图书约稿合同》、《图书出版合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