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 《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 国新出发〔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公告附件2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国新出发〔2019〕35号《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工作,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出版物数字版样本的接收规范另行通知。三、缴送要求 (一)缴送时间。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出版之日起30日内缴送样本;报纸自出版之日起7日内缴送样本,有合订本的,合订本自出版之日起30日内缴送样本。缴送时间以邮寄日期为准。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公告附件2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
2015年,全国版权合同登记19030份,其中图书15964份,期刊121份,音像制品1688份,电子出版物190份,软件762份,电影2份,电视节目4份,其他299份。(四)作品自愿登记
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 《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 国新出发〔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公告附件2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国新出发〔2019〕35号《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工作,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出版物数字版样本的接收规范另行通知。三、缴送要求 (一)缴送时间。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出版之日起30日内缴送样本;报纸自出版之日起7日内缴送样本,有合订本的,合订本自出版之日起30日内缴送样本。缴送时间以邮寄日期为准。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公告附件2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
2015年,全国版权合同登记19030份,其中图书15964份,期刊121份,音像制品1688份,电子出版物190份,软件762份,电影2份,电视节目4份,其他299份。(四)作品自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