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关于书刊赔偿与借阅过期罚款的规定 为了加速书刊流通和强化书刊的管理,更好地发挥馆藏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办法(修订)》,凡借书超过期限者均应交纳罚款。
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损失图书属于特殊馆藏或套书,在购买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损失一般图书、期刊按原价的2倍赔偿。有收藏价值的珍贵图书期刊按原价的10倍赔偿。
外文现刊、外文期刊合订本按原价3倍赔偿,或由读者自行复印相同版本交回,并交装订费20元。 如果能买回原书也可,但同时应交图书加工费2元。已赔偿的图书,在赔偿之后半年内找到,并完整无损,可持书籍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二)图书过期罚款
遗失书刊赔偿办法. 1.读者遗失书刊后应在借阅期限内办理图书赔偿手续。. 可用同版(或经图书馆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 赔偿的书刊不得有污损及机构或个人藏书注记等状况。. 2.确认无法用同版书刊赔偿的,按下表执行经济赔偿:. 闽南师范大学图书 ...
上海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借阅管理办法上外图〔2019〕1号总则为加强学校图书资料管理,规范读者图书借阅行为,合理有效使用图书资料,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图书是指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所有馆藏图书。第二章 图书借阅办理第三条 各类型读者图书借阅数量:读者 总册数中文 ...
为保证学校固定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我校图书馆针对“图书、期刊等固定资产丢失赔偿”问题,经初步征求各院系及校学生会意见,并参考河南省同类院校图书馆图书、期刊丢失赔偿制度,起草了《新乡学院图书期刊丢失赔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办法》面向全校师生再次征求意见 ...
图书馆书刊损坏、遗失赔偿管理办法 2019-09-01 (一)赔书 1、中、外文图书丢失,可买同一版本或最新版本的图书赔偿,同时交纳10.00元/ 册的图书加工费 ...
图书赔偿制度 初始化频道:借阅规则 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16日 点击率: 【打印】【关闭】 图书赔偿制度 本馆图书,既是国家财产,又是全校师生学习、工作的重要工具,读者均应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爱护图书报刊,遵守图书借阅制度,不得遗失、毁损(包括圈点、涂画、批注、撕毁 ...
图书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遵守借阅规定,不得有遗失或污损、撕毁等行为。. 如有违反,按下列办法赔偿。. (二)遗失单册期刊、合订本期刊,按全年订价的2倍赔偿。. (三)遗失多卷集图书,如可分卷添购,则分卷赔偿;如 ...
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借阅者不得遗失图书,不得在书内画线、批注、折角、涂改、撕页。一、凡遗失图书、报纸、杂志者应购买同版书、刊、报纸抵偿,不能抵偿者需进行相应的赔偿:1、一般书、报、杂志按原定价加倍赔偿;3、 重要专业书、工具书、孤本、绝版书除只提供阅览,不对外借阅。
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关于书刊赔偿与借阅过期罚款的规定 为了加速书刊流通和强化书刊的管理,更好地发挥馆藏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办法(修订)》,凡借书超过期限者均应交纳罚款。
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损失图书属于特殊馆藏或套书,在购买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损失一般图书、期刊按原价的2倍赔偿。有收藏价值的珍贵图书期刊按原价的10倍赔偿。
外文现刊、外文期刊合订本按原价3倍赔偿,或由读者自行复印相同版本交回,并交装订费20元。 如果能买回原书也可,但同时应交图书加工费2元。已赔偿的图书,在赔偿之后半年内找到,并完整无损,可持书籍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二)图书过期罚款
遗失书刊赔偿办法. 1.读者遗失书刊后应在借阅期限内办理图书赔偿手续。. 可用同版(或经图书馆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 赔偿的书刊不得有污损及机构或个人藏书注记等状况。. 2.确认无法用同版书刊赔偿的,按下表执行经济赔偿:. 闽南师范大学图书 ...
上海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借阅管理办法上外图〔2019〕1号总则为加强学校图书资料管理,规范读者图书借阅行为,合理有效使用图书资料,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图书是指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所有馆藏图书。第二章 图书借阅办理第三条 各类型读者图书借阅数量:读者 总册数中文 ...
为保证学校固定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我校图书馆针对“图书、期刊等固定资产丢失赔偿”问题,经初步征求各院系及校学生会意见,并参考河南省同类院校图书馆图书、期刊丢失赔偿制度,起草了《新乡学院图书期刊丢失赔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办法》面向全校师生再次征求意见 ...
图书馆书刊损坏、遗失赔偿管理办法 2019-09-01 (一)赔书 1、中、外文图书丢失,可买同一版本或最新版本的图书赔偿,同时交纳10.00元/ 册的图书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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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遵守借阅规定,不得有遗失或污损、撕毁等行为。. 如有违反,按下列办法赔偿。. (二)遗失单册期刊、合订本期刊,按全年订价的2倍赔偿。. (三)遗失多卷集图书,如可分卷添购,则分卷赔偿;如 ...
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借阅者不得遗失图书,不得在书内画线、批注、折角、涂改、撕页。一、凡遗失图书、报纸、杂志者应购买同版书、刊、报纸抵偿,不能抵偿者需进行相应的赔偿:1、一般书、报、杂志按原定价加倍赔偿;3、 重要专业书、工具书、孤本、绝版书除只提供阅览,不对外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