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学术型硕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认定目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
一、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紧密相关的学术 ...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对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规定进行修订。第一条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提交取得的学术成果,其内容与学位论文有直接关系。
第五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 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或《武汉科技大学学报》上正式发表 1 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含录用)。
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和加强对“材料与化工”专业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能力的培养,“材料与化工”专业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如下:一 ...
长大研〔2021〕1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为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水平,激发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学术论文以长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明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为长安大学,科研获奖以 ...
根据国家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为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读期间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培养和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培养单位实际,按照“分类指导、体现特色、尊重差异、全面提高”的原则,特对学术学位研究生(以下 ...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前3),及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权威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 (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天津大学学位评定第四分委员会 (材料学院) 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基本条件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引导和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天津大学学位评定第四分委员会 (下称 “ 本分委会 ”) 审议通过了本分委会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标准,现予以公布。
第八条 学术型硕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认定目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
一、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紧密相关的学术 ...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对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规定进行修订。第一条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提交取得的学术成果,其内容与学位论文有直接关系。
第五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 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或《武汉科技大学学报》上正式发表 1 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含录用)。
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和加强对“材料与化工”专业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能力的培养,“材料与化工”专业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如下:一 ...
长大研〔2021〕1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为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水平,激发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学术论文以长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明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为长安大学,科研获奖以 ...
根据国家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为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读期间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培养和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培养单位实际,按照“分类指导、体现特色、尊重差异、全面提高”的原则,特对学术学位研究生(以下 ...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前3),及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权威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 (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天津大学学位评定第四分委员会 (材料学院) 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基本条件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引导和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天津大学学位评定第四分委员会 (下称 “ 本分委会 ”) 审议通过了本分委会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标准,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