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文和政论文是申论文章中最重要的两种类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都属于申论文 章,因此都是“官味”议论文,都要求有鲜明的观点、完整的结构、清晰地逻辑、流畅而规 范的表达。它们的区别在于,策论重点是写对策。而政论重点是分析原因、目的、必要性和 迫切性等问题。下面是两篇范文,也是 2008 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第三题的答案,都 是围绕“潜规则”的主题展开的,分别是策论和政论。希望能带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收获。 政论范文:破除“潜规则”刻不容缓 当前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 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 。诸如,进药得“回扣” 、审批得“红包” 、贷款得“分 成”等等。 “潜规则”的蔓延,危害了社会机体的健康,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意义深远。 “潜规则”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大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 。 “品质” , 是讲诚信、公平、秩序和法治。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从事商品经营活动或服务的个别市 场主体,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提高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上,而是“走捷径” ,通过金钱或提 供其他利益的方式,打通关节,从而使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的渠道得到实现。这不仅践踏 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公平、法治的“品质” ,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 常交易的秩序,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合理的竞争能较准确地反映出市场 的基本情况,企业将根据市场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的生产,并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资源 配置的合理化,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但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不仅不能使市场准确地发 出“信号” ,而且经常“反映”出一些“假象” ,使得企业无法根据市场的“晴雨表”做出科 学的分析和判断,这势必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阻碍生产发展。可以这样讲,不从根本上破 除“潜规则” ,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很难建立起来。 “潜规则”是诱发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的温床。 “潜规则”的一方如果是不法经营者,另 一方往往是政府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潜规则”的通常模式是:公权力与不法经 营者相互勾结,公权力“寻租” ,不法经营者“买租” ,二者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利益均沾, 但牺牲的往往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也是被实践所证明了的,在我们查处的许多领导干部 违纪违法和经济犯罪案件中,很多涉案人都与“潜规则”脱不了干系。原本公平、公开、公 正的市场经营活动,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使得企业经营人员、采购人员、供销人员、公 关人员,以及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便利, “官商勾结” ,假公济私, 不惜一切手段,不计一切后果,唯利是图,暗箱操作,搞不正当交易,得实惠、捞好处,使 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变为行贿受贿、人情世故和关系网的恶性较量。如此,势必滋生腐败 歪风。 “潜规则”败坏了社会道德,毒化社会风气。 “潜规则”为法律所不容,自然为道德所不 允。在“潜规则”的作用下,在市场上博弈的不是质量、效率、技术和服务,而是看“规则” 运用得如何。如此,导致的将是物价虚高,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损;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消费 者受害;少数人因得利一夜暴富,贫富差距加大,人们仇富、仇官等。上述现象的存在,不仅 败坏了社会道德,也将使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长此以往,人们必 将对道德评判标准发生颠覆,对公平价值理念的认识发生错位,歪风邪气将盛行于社会。 “潜 规则”不除,不仅社会难得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局恐怕也难以保障。 破除“潜规则” ,刻不容缓!2006 年 1 月 6 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 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 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 这是向“潜规则”吹响的开战号角,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 局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采取行动,展开一场围剿“潜规则”的攻坚战。 策论范文:破除“潜规则” 当前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 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诸如,进药得“回扣” 、审批得“红包” 、贷款得“分成” 等等。所谓“潜规则” ,相对于显规则而言,大致有隐蔽性、违规性和功利性三个特点。 “潜 规则“的蔓延,危害了社会机体的健康,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维护显规则权威,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潜规则”流行,贻害无穷。首先,它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 相应的制度、秩序基础上的,社会公正要 要靠制度、秩序来维持。而“潜规则”恰恰破坏制 度、扰乱秩序,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民风,诱发消极腐败现象,侵蚀社会肌体。其次,它严重 损害群众利益。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坑农害农、违法 违规征收征用土地、教育乱收费、破坏环境资源等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 就在于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是按显规则办事,而是按“潜规则”乱作为。再次,它严重妨碍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潜规则是一只看不见的黑手、恶手,扰乱市场秩序,导致 不正当竞争,引发权力“寻租”行为,扭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 须坚决破除形形色色的“潜规则” 。 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对领导干部来说,要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牢固 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头树正气,自觉抵制包括“潜规则”在内的各种不良风气。特 别是要加强遵纪守法的教育,坚决按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办事,守规矩,讲政策,不给“潜 规则”留下可乘之机。 其次要切实建立健全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就是显规 则,它与“潜规则”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潜规则泛滥,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制度的缺失或者 失灵。因此,破除“潜规则” ,不仅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从制度上着手。要不断建立健全针 对“潜规则”的制度体系, “潜规则”在哪里出现、在哪里盛行,就要对症下药、针锋相对, 设立相应的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潜规则”的黑洞。 “潜规则”的要害是“潜”和“暗” , 最怕“阳光”和曝光,所以,破除“潜规则” ,要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等各 项公开办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知情是监督的前提,人民群众享有 监督权,就意味着他们同时享有知情权。越是容易出现“潜规则”的地方,越应该加强公开 性和透明度,特别是在有关财务、干部选拔任用、公共事务管理、审批、决策等方面,更有 必要公开透明。有实实在在的公开监督,就能不断减少和破除“潜规则” 。 总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和抓手,切实破除行业“潜规则” ,对于净化社会风 气,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真正实现“四保”目标,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策论文与政论文的区别及其范文 ——以 ——以 2008 年陕西省考真题为例 策论文和政论文是申论文章中最重要的两种类型,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它们都属于申论文章,因此都是“官味”议论文,都要求 有鲜明的观点、完整的结构、清晰地逻辑、流畅而规范的表达。它们 的区别在于,策论重点是写对策。而政论重点是分析原因、目的、必 要性和迫切性等问题。下面是两篇范文,也是 2008 年陕西省公务员 考试申论真题第三题的答案 (具体题目见上面的帖子) 都是围绕 , “潜 规则”的主题展开的,分别是策论和政论。希望能带给大家一些启发 和收获。 政论范文:破除“潜规则” 政论范文:破除“潜规则”刻不容缓 范文 当前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诸 如,进药得“回扣”、审批得“红包”、贷款得“分成”等等。“潜 规则” 的蔓延, 危害了社会机体的健康, 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意义深远。 “潜规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敌”。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品质”,是讲诚信、公平、秩序和法治。由于“潜 规则”的存在,从事商品经营活动或服务的个别市场主体,不是把主 要精力放在如何提高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上,而是“走捷径”,通过金 钱或提供其他利益的方式,打通关节,从而使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 的渠道得到实现。这不仅践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公平、法治 的 “品质” 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交易的秩序, , 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合理的竞争能较准确地反映 出市场的基本情况, 企业将根据市场提供的 “信息” 进行相应的生产, 并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但 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不仅不能使市场准确地发出“信号”,而且 经常“反映”出一些“假象”,使得企业无法根据市场的“晴雨表” 做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这势必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阻碍生产发展。 可以这样讲,不从根本上破除“潜规则”,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就很难建立起来。 “潜规则”是诱发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的温床。“潜规则”的一 方如果是不法经营者, 另一方往往是政府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 人员。“潜规则”的通常模式是:公权力与不法经营者相互勾结,公 权力“寻租”,不法经营者“买租”,二者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利 益均沾,但牺牲的往往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也是被实践所证明了 的,在我们查处的许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和经济犯罪案件中,很多涉 案人都与“潜规则”脱不了干系。原本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经营 活动,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使得企业经营人员、采购人员、供销 人员、公关人员,以及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 便利,“官商勾结”,假公济私,不惜一切手段,不计一切后果,唯 利是图,暗箱操作,搞不正当交易,得实惠、捞好处,使公平有序的 市场竞争,变为行贿受贿、人情世故和关系网的恶性较量。如此,势 必滋生腐败歪风。 “潜规则”败坏了社会道德,毒化社会风气。“潜规则”为法律 所不容,自然为道德所不允。在“潜规则”的作用下,在市场上博弈 的不是质量、效率、技术和服务,而是看“规则”运用得如何。如此, 导致的将是物价虚高,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损;假冒伪劣商品盛行, 消费者受害;少数人因得利一夜暴富,贫富差距加大,人们仇富、仇 官等。上述现象的存在,不仅败坏了社会道德,也将使公平、正义在 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长此以往,人们必将对道德评判标 准发生颠覆,对公平价值理念的认识发生错位,歪风邪气将盛行于社 会。“潜规则”不除,不仅社会难得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局恐怕也难 以保障。 破除“潜规则”,刻不容缓!2006 年 1 月 6 日,胡锦涛总书记 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 “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这是向“潜规 则”吹响的开战号角,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讲政 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采取行动,展开一场 围剿“潜规则”的攻坚战。 策论范文:破除“潜规则” 策论范文:破除“潜规则” 当前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诸如, 进药得“回扣”、审批得“红包”、贷款得“分成”等等。所谓“潜 规则”,相对于显规则而言,大致有隐蔽性、违规性和功利性三个特 点。“潜规则“的蔓延,危害了社会机体的健康,损害了广大人民群 众的利益。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 决维护显规则权威,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潜规则”流行,贻害无穷。首先,它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相应的制度、秩序基础上的,社会公正要靠制 度、秩序来维持。而“潜规则”恰恰破坏制度、扰乱秩序,严重败坏 党风政风民风,诱发消极腐败现象,侵蚀社会肌体。其次,它严重损 害群众利益。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劳动安 全、坑农害农、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土地、教育乱收费、破坏环境资源 等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一些部门和行业不 是按显规则办事,而是按“潜规则”乱作为。再次,它严重妨碍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潜规则是一只看不见的黑手、恶手, 扰乱市场秩序,导致不正当竞争,引发权力“寻租”行为,扭曲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决破除形形色色的“潜规则”。 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对领导干部来说,要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 廉洁从政的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正确的 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 谋,带头树正气,自觉抵制包括“潜规则”在内的各种不良风气。特 别是要加强遵纪守法的教育,坚决按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办事,守规 矩,讲政策,不给“潜规则”留下可乘之机。 其次要切实建立健全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 长期性。制度就是显规则,它与“潜规则”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潜 规则泛滥,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制度的缺失或者失灵。因此,破除“潜 规则”,不仅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从制度上着手。要不断建立健全 针对“潜规则”的制度体系,“潜规则”在哪里出现、在哪里盛行, 就要对症下药、针锋相对,设立相应的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潜 规则”的黑洞。“潜规则”的要害是“潜”和“暗”,最怕“阳光” 和曝光,所以,破除“潜规则”,要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听证 会制度等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知情是监督的前提,人民群众享有监督权,就意味着他们同时享有知 情权。 越是容易出现 “潜规则” 的地方, 越应该加强公开性和透明度, 特别是在有关财务、干部选拔任用、公共事务管理、审批、决策等方 面,更有必要公开透明。有实实在在的公开监督,就能不断减少和破 除“潜规则”。 总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和抓手,切实破除行业“潜 规则”,对于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真正实现“四 保”目标,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