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认定。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招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3月12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