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的学风建设,端正学术风气,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的相关要求和《天津外国语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监测工作的通知》【2016】,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查重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国际传媒学院2012届所有参加答辩的本科毕业生(含双学位),涵盖新闻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教育技术学5个专业。二、查重方式根据学校文件精神,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要求抽查总规模不低于年级总人数的30%,每个班级抽查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的30%。三、查重次数抽查共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抽查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第二次抽查时间为2016年5月5日。首次查重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导师签字之前;如查出来抄袭,导师不能签署“定稿并打印”,不能签署“同意进入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