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审 方 法一、评比程序1、 初赛。2、 复赛。3、 决赛。二、 评比方法1、采用记分制。2、每一系列服装表演后,评委会将对选手在自选服装的搭配、行走的技巧、及镜头意识等方面逐一打分。3、选手在舞台上的阳光、自信等整体的综合素质作为评比标准。4、采用10分制(高不上9.900分,低不下8.5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有效),按累积分数高低排序。5、单项奖由每位评委讨论,统一填写。比赛安排:3月正式开始报名5月中旬广州赛区初赛7月下旬广东赛区总决赛8月北京全国总决赛大赛选手守则为确保比赛安全和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使选手在良好的氛围中发挥出最佳水平,特制定如下守则,请全体选手认真遵守:1. 选手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大赛组委会批准不得擅自离开驻地,因个人原因退出比赛概不退费;2. 尊重评委、领队及组委会工作人员,团结同学,互相帮助,争做文明小选手;3. 注意人身安全,严禁进入有危险的区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须妥善保管;若有丢失责任自负;4. 严格遵守驻地、餐厅的有关规定,不毁坏公物,不浪费粮食,不在活动场地内大声喧哗。如有上述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大赛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参赛资格;5. 为了把大赛做得更好,大赛组委会希望家长对组委会多提建议和意见,经领队向大赛组委会相关部门反映;6. 以上守则,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大赛组委会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参赛资格。活动分为分赛区选拔和全国总决赛,时间安排如下:1.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7月中旬。2. 2009年6月30日举行初赛。比赛内容设置及比赛守则比赛内容:初赛------传统模特走秀(1分钟)+ 才艺表演(2分钟)备注:1、“传统模特走秀”环节统一使用大会指定音乐2、“才艺表演”环节选手自备才艺表演音乐复赛------创意模特走秀+ 选手介绍(30秒)+ 才艺表演(2分钟)备注:1、“创意模特走秀”和“才艺表演”环节选手自备音乐2、选手准备30秒自我介绍内容,比赛现场主持人在选手走秀时介绍决赛------创意模特走秀+ 选手介绍(30秒)+ 才艺表演(2分钟)备注:1、总决赛分个人赛和集体赛(集体走秀)2、“创意模特走秀”和“才艺表演”环节选手自备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