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意义是威慑,而不仅仅是惩戒。
我国有很多支持废除死刑的人,著名的如知识分子熊培云。
但他们都承认刑罚存在的意义:是震慑犯罪,而非惩戒犯罪。
然而对于公众和我们的特殊国情而言,没有任何一种刑罚,能够比死刑更具备威慑力。
前年,网络上兴起一股转发“拐卖孩子,请判处死刑”的舆论浪潮。
很多大V、明星纷纷参与转发。
拐卖的性质恶劣与否、量刑程度的轻重这里暂且不谈。
单单讨论是否将量刑定为死刑,犯罪率会急剧下降?
很多人一看,这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但其实并不绝对。
迄今为止,没有人能证明死刑与犯罪率之间存在必然关系。
中国迄今为止都没有废除死刑,但犯罪率也比上个世纪的60-90年代低。
决定犯罪率的是物质生活水平、社会公众受教育程度、社会文明是否进步。
比如法国的难民政策开放后,出现了一大批反对声音和犯罪事件。
基本都与难民政策相关。
再加上当时法国的失业率非常高,社会动荡的种子已经萌芽。
此时又进入了一大批难民。
犯罪率上涨是必然的。
因此中国自古有句话:乱世出枭雄。
就是说的在一个物质生活相对贫瘠的社会,会有更多人为了追求物质生活铤而走险。
也就是会犯罪。
这跟死刑是并没有太大关联的。
不过,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在目前,死刑仍然是震慑法律的其中一个手段。
也许它并不十分有效,但起码会让罪犯在行凶前,有所胆寒。
哪怕只能起到一点点的意义,也足够了。
另外,死刑的存在,对于法统的维护和捍卫才是具备更高意义的。
它让人信赖法律,信赖法律能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
这就是死刑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