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贷危机引起的美国金融风暴席卷全球,让我们再次领略到其凸显出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本质、影响及其所应采取全新风险控制对策的重要性。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正面临一个深刻的调整周期,我们面临的将是更持久的金融风险考验,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在牢牢控制本国金融命脉的前提下,通过透明完善的制度安排确保国家金融体系安全。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肩负着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任务。在这种严峻的金融形势下,如何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规避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既是紧迫的现实问题,又是需要深入研究探讨的新问题。本文就人民银行如何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作些初浅的探讨。一、关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几个基本理论(一)系统性金融风险与个别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控制金融风险作了制度性安排,前者监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后者监控个别金融风险。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与个别金融风险作一比较,以便更好地了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概念与特征。1、二者的区别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其风险发生是以威胁一个经济体系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达到一定限度后就能转化为金融危机而生成全面性的金融风险。而个别金融风险仅是指由于某项金融活动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微观经济主体的预期收入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两者损害性区别在于:前者危害一个经济体系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后者危害单个金融机构的经济主体可能遭到预期收入损失。系统性金融风险通常会危及国家利益和主权信用。这就是其“系统”特征。个别金融风险特征为其仅是涉及参与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这就是其“个别”特征。(申请 简历 计划)2、二者的联系金融行业是一个充满竞争的领域,任何一项金融活动中都蕴含着个别金融风险。这种风险与盈利动机相伴,而且往往成正相关关系。个别金融风险如不及时监控化解,往往会跳跃联发成系统风险,如此次美国华尔街危机、墨西哥新比索货币危机、日本金融泡沫危机、阿尔巴尼亚“金字塔投资”危机、中国内地个别中小金融机构挤兑风潮酿成区域金融危机等。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有些是个别金融风险传递生成的,而有些则是多头传染,系统联发,加倍扩张,连锁反应,形成“蝴蝶效应”和“厄尔尼诺”现象。(二)系统性金融风险生成的理论1、非对称信息博弈理论。系统性金融风险生成的理论主要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理论中的“市场失灵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理论”。而“信息经济学理论”既研究对在非完全信息(imperfectinformation)条件下的经济分析,还研究非对称信息(asymmetricinformation)条件下的经济分析。非对称信息博弈理论是应用性信息经济学。用该原理分析,可以知道,在金融市场上一切金融活动,包括借贷双方的契约性金融活动,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其结果往往是作为金融机构的市场经济主体掌握信息不充分而遭受损失,即信息资源缺损导致信贷资源缺损,信贷机构失效。这是因为在公共信用环境不完善情况下,金融机构不可能耗时耗费资金去追逐每一个客户的完全信息。同理,金融机构不能充分占有政府、市场、内部控制人和“风险经济人”(暂时道德缺失的有限理性经济人称谓)的信息,就有可能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或者个别金融风险。 (演讲 总结 心得)2、新制度经济学的经济规则理论(即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经济规则,也就是通常所谓的产权。按照阿尔钦的定义,产权是“一个社会强制实施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力”。它是用来界定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如何受益、受损以及在他们之间如何进行补偿的原则。因此,要对产权中的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看是否完整,即权利所有者对他拥有的权利有否排他的使用权、收入的独享权和自由的转让权,如有,即为完整。虽然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但作为监工的行长、经理基本上仍不能取得“剩余追索权假说”理论所昭示的“剩余索取者”的报酬,团队的金融活动质量和数量得不到有效的测量和帕累托改进,即便存在潜在的系统金融风险威胁,也没有资源给“剩余索取者”以激励其极大地调动潜能、管理资源和智能控险与化险从而完成理论上的“监工”职责。3 、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分利联盟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分利联盟理论,说明了导致国家兴衰关键在于“分利联盟”(distributional coalitions)。这讲的是由一批希望集体行动来增加自身收人的份额而不惜伤害社会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组织。这类分利联盟的建立,在于消除了“选择性刺激”和“人类控制”的方法,克服了形成集体行动的两大障碍;人们普遍怀有“搭便车心理”和理性的无知,如追逐金融机构所谓的集体福利而进行集团性或团队性违法违规。这些在经济金融活动中已成为司空见惯的“正常行为”。分利联盟活动既损害了经济增长,也在相当大程度上累积了系统性金融风险“重症”。(作文)(三)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危害系统性金融风险已呈高度复杂化趋势,诱导性因素多,不确定因素高,涉及面宽,如涉及金融市场、工具、衍生品、机构、利率、汇率、银行体制、货币政策、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增长战略、政府干预方法、金融衍生组合技术(对冲和套期保值)等。其危害性如下(1)影响国家、政府主权信用:(2)影响经济体系的安全;(3)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活的稳定;(4)削弱了社会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5)震撼了经济金融,对后续经济、金融的增长有较大的破坏性作用;(6)影响到一国或一地区金融双边或多边的关系交往;(7)造成大量的失业和破坏持续性就业机会的增加;(8)影响到政府对国家的行政治理;(9)有可能殃及邻国、邻地区、邻行业的安全与经济生活的稳定;(10)损失大量的为控制和吸收系统性金融风险而准备的金融储备资源。系统性金融风险危害巨大,国际社会己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并建立风险监侧评估研究网。面对此次金融风暴,国际社会更是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宏观调控,联手抗险。中国的金融改革进程也把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一项战略问题对待,并通过正在建立的技术、制度等手段来吸收各种内在金融风险要素,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点,防范其危害性的发生。(申请 简历 计划)(四)国际上对待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态度1980-1997年间,经历过金融业严重问题的全球国家有133个,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3/4。其中发生“危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有36个国家共41例;发生“严重”问题(即过渡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国家共108例。上述这些国家为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所耗费的资金达2500亿美元(2万多亿元人民币)。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所有制转轨国家。金融业潜伏的、累积的、沉重的金融问题最容易造成联发性、多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尤其是因为个别金融风险传递导致齐头并发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随着综合经营、统一监管模式逐步成为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作为中央银行法定职责,越来越受到重视。如:根据《欧共体条约》有关条款,在明显的支付系统发生障碍时,欧洲中央银行有权作为最后贷款人。日本银行法规定:当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内阁令规定的金融业务实体由于偶然的原因遇到意想不到的暂时性资金短缺时,如果当该项短缺不能迅速解决将可能严重阻碍金融机构的业务操作时,则日本银行可以向其提供无担保的贷款,期限由内阁令制定,前提是这一预付对于保证金融机构之间资金的顺利结算是十分必要的;当有必要维持一个有序的金融体系时,包括如果认为金融体系将要发生严重问题的时候,首相和财政部长可以请求日本银行采取必要的维持金融体系秩序的行动,包括提供贷款。根据首相和财政部长的请求,日本银行可以采取必要的维持金融体系的行动,包括在特殊情况下提供贷款。韩国银行法规定:在一个直接威胁到货币和银行业稳定的重大紧急情况下,中央银行可以向某一金融机构提供临时性信贷;由于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者发生其他事故,导致支付资金短期性不足而对银行处理有关事务造成重大障碍,在此情况下,中央银行可以向金融机构提供临时性信贷。波兰国家银行法规定:波兰国家银行也可以向银行提供再融资,以实施该银行的重整计划。英格兰银行法没有明确规定中央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责,但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局之间的谅解备忘录指出:英格兰银行在特别情况下,为了限制某些特定机构的问题或者风险波及金融体系的其他部分,英格兰银行将采取官方的金融操作活动。 (演讲 总结 心得)二、人民银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优势(一)人民银行最后货款人职能决定了其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的核心地位自1995年以来,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其最后贷款人功能实际上也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商业银行提供流动性贷款,用于解决商业银行的临时资金短缺(如清算资金不足);二是向陷人支付危机甚至清偿能力危机的金融机构提供救助性资金,主要用于兑付有问题金融机构对自然人的债务。正是由于人民银行向有问题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救助性资金,到2001年我国成功地控制了金融机构大量倒闭的局面(这一局面在1998年达到了高峰),遏止了自然人对存款类金融机构及信托公司存款的挤提。(二)人民银行负责监管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利于其监测和控制来自于金融市场的金融风险因素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一方面可以在第一时间监测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水平,分析流动性不足是个别金融机构的现象还是金融业整体流动性不足现象,从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运用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有效满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需求,化解潜在的流动性风险于无形;另一方面,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以信用方式融通短期资金的场所,当个别金融机构支付不足不能按期归还拆人资金时,会相应地引发其他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由于人民银行依法拥有对同业拆借市场准入资格的行政许可权,可以通过设定准入标准,防范支付能力不足的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这样,人民银行就能事前控制支付危机(支付危机往往是金融危机的诱因,也是表现方式之一)的蔓延和扩大。(申请 简历 计划)(三)人民银行维护支付、清算体系的正常运行也有利于其监测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水平,及时预警、控制流动性风险虽然支付结算是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一项基本服务功能,支付清算是人民银行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功能,但是支付结算和支付清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无论是支付结算还是支付清算其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重大问题(如:商业银行大规模的压票压单或违反规定退票,人民银行清算系统崩溃等)均会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造成负面影响。人民银行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运营清算系统的优势有利于其监测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状况,利用日间透支等手段为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资金。(四)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无法防范和化解席卷整个金融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银监会的成立表明我国分业监管格局的真正形成,这无疑会提高我国监管金融机构的专业水平。但在银、证、保三家专业监管机构各自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职责的同时,分业经营的坚冰正在逐步打破,必将对分业监管格局下的金融稳定形成挑战。其挑战有二:一是专职监管部门只能对其监管下的各类别金融机构的风险进行监管,无法顾及金融业的整体风险,也无法对金融市场的风险进行有效监管;二是一旦实施综合经营,三家专职监管部门中的任何一家都难以对不属于其监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与其监管范围内金融机构同类业务实施有效监管,从而会产生对同一品种的金融业务由于由不同类别的金融机构经营而享受不同的监管待遇的问题。而人民银行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风险视野开阔的特点(系统性风险必须导致货币政策实施受阻)决定了其最适合担当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任。 (演讲 总结 心得)一、 人民银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对策(一)需要巩固一个平台:防化风险的基础设施。从上述的分析不难看出,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尤其是在当前我国金融风险较大的背景下,更凸显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为了更好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我们需要构造和强化一个基础平台,即防化风险的基础设施。这里所说的基础设施包括先进的法律法规、清算支付技术、会计审计、市场体系等。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发行的银行,承担着最后贷款人的职责,是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当然承担者。但中国人民银行并不能完全依靠提供再贷款救活一批金融机构这一手段就能实现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采取各种手段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才是维护金融稳定的治本之源。《中国人民银行法》从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角度,设计了近十个条文,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为维护金融稳定可以采取的各种法律手段,人民银行在法律上已初步获得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尚方宝剑。但我国在这方面刚刚起步,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我们除不断推进和完善法制建设外,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加快支付清算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现代化大额支付系统的推广工作,为支付清算系统的稳定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健全银行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银行帐户管理系统,确保正常的结算秩序;三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金融机构稳定健康发展,不断健全防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制度基础;四是加快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步伐,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以此促进其加强信贷管理,提高核算水平和内控能力。(论文选)(二)建立二种机制:风险的分析监测机制和预警通报机制当前,证券公司可以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通过证券回购或拆借融通资金,保险资金也可以间接入市,今后还要加大证券投资比例,并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渗透交融越来越密不可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其中一方出现风险,单个市场主体自身的风险,都有可能通过债务链的形式,最终连带引起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只有建立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析监测机制和预警通报机制,才能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1、建立及时有效的分析监测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必须以掌握全面及时的风险信息为基础,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析监测机制。一是要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综合分析制度。建立月度或季度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析例会制度,或者在现有经济金融运行分析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专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分析内容。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具有普遍性或全局性的风险隐患的经济与社会因素、信贷投向、跨市场风险、交叉性金融工具风险的监测分析;二是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分析。不仅要进一步拓展金融统计的范围,还要健全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的功能,强化其对信贷资金流向和流量的监测分析,为风险预警提供数据支持。三是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专题调研制度。根据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析和统计监中发展的苗头性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全面系统地揭示其风险状况;四是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检查机制。人民银行在调研分析和风险监测过程中,发展金融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能影响金融稳定时,可以建议监管部门进行检查,人民银行据检查结果对有关问题及其风险状况作出判断;五是建立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各监管部门及时通报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为人民银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信息基础。(演讲 总结 心得)2、建立灵敏快捷的预警通报机制。人民银行通过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及时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形成预警信号,并将预警信号向外传递通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便期采取措施及时化解,以遏制风险的蔓延。预警信号的对外通报包括三个层次:一是直接对金融机构通报。对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苗头问题,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行长联系会议等途径向商业银行通报,要求其关注风险隐患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并要求其反馈信息;二是向行业协会通报。对于需要商业银行通过强化自律、避免恶性竞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人民银行可以向行业协会通报,使行业协会督促采取措施防化风险;三是向金融监管部门通报。对于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参与防范和化解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人民银行要通过监管联系会议等途径向金融监管部门通报,建议或要求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防化风险。(三)把握三个环节:风险的防范、化解和处置人民银行职能转换后,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方面主要体现在“三个转变”上。一是由过去注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定转变为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二是由过去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转变为从宏观的角度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等之间的关联渠道,探究其中的相互影响规律,防范和化解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三是适应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由过去的侧重于立足国内研究金融问题转变为全面考虑国内国际因素对金融的影响,特别是防范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冲击。按照上述要求,人民银行在做好这项工作时需要把握防范、化解和处置三个关键环节。一是防范环节。当前要转变过去的思维方式,集中精力,以宽广的眼光,从全局的角度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深入研究防范风险的重大问题。比如,怎样实施风险预警,及早诊断风险?怎样建立符合我们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怎样准确识别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银行、证券、保险三者交叉运行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风险防范等等。二是化解环节。化解指的就是通过采取措施,使已经进入市场的金融机构继续运营,免遭退出市场的“命运”。人民银行开展风险的化解工作,不能像过去那样直接针对某一具体的金融机构,而是要找准定位,从宏观的高度,提出化解金融风险的方法策略和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已经存在的风险。三是处置环节。处置指的是救助无望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由于人民银行是最后的贷款人,因此在处置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时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比如,要协调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实施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机构的复查,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管理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有关的资产等。 (论文选)(四)理顺四个关系:与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内部职能部门、国际金融机构的关系一是与政府的关系。多年的监管实践证明,政府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政府责任与能力相互作用的结果。首先,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金融稳定是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是政府的政治责任。其次,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政府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拥有行政、司法和经济调配权的重要组织,依靠行政资源所带来的权威性和信誉,是平稳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力量。第三,按照目前我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的工作机制看,地方政府负有重要责任,人民银行防化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通过沟通协调,建立起政府重视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与三家监管委员会的关系。这次监管体制改革以后,形成了“一行三会”的架构。关于人行与“三会”的关系,最根本的是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职责划分,特别是人行与银监会的职责划分问题,职责不清,必然产生工作的真空或交叉重复,降低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水平,进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二是协调合作,无论是从金融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看,还是从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看,建立起“一行三会”之间的顺畅、高效协调合作机制非常重要,这是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三是人民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虽然人民银行每个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但是综合地看,这些工作与防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有着密切联系。因此人民银行内部职能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维护金融的稳定。四是与国际相关金融组织或央行机构的关系。面对全球性金融危机,为了缩短在工作中的摸索时间,少走弯路,需要认真研究各国央行的做法和经验,并结合实际,吸收借鉴,不断提高我们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尽快使维护金融稳定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申请 简历 计划)
没人回答,自己写去,形势与政策,你是林科大的吧,哈哈,xiaoyi????
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民族,其情操和精神,常常是需要特殊事件锻炼和考验的。比如说,汶川大地震和舟曲特大泥石流,让我们失去了许多,也用精神在回报我们。这一刻,日本强震海啸再一次把考验置于我们面前。那为邻国生命点燃的烛火,和划过脸庞的泪水,让我们欣慰。不管历史曾经发生过什么,对于人类来说,所有的事件都只是历史的一个片段。贯穿人类始终的,应该是对生命的珍惜及对幸福的追求。如果说人类有永恒的敌人,那只有一个,就是灾难。在灾难面前,无论你是大象还是蝼蚁,都有偷生之欲,都有无助之感。曾经的恩怨情仇,在滔天的海啸和地动山摇中,显得是那么的不值一提。这一刻,只有生命值得珍惜,只有生命触动灵魂。我们应该唱响生命的赞歌,因为,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值得怜惜。此时,我们在看邻国。邻国发生的一切,有我们不熟悉的,更有我们熟悉的。我们不熟悉,巨浪竟然可以掀起10米高;我们不熟悉,核电站瞬间竟然那么可怕……我们不熟悉的只是灾难的级数,只是一些伤害的物理细节;但我们熟悉:在灾难面前那无助的眼神,那空洞的心灵,那对生存无比的热爱和对温暖无比的渴望。这种眼神和心灵,热爱和渴望,在汶川大地震,在舟曲特大泥石流,在诸多灾难面前,我们都曾有过。心同此心,情同此情,在投向邻国的目光里,我们看到了柔情似水,就在网上,普通人传递着祝福;就在昨天,中国救援队已经启程出发。这种基于人类共同情感的似水柔情,让生活如此美好。“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这一刻,我们在看邻国,邻国看我们,世界也在看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在世界面前?这是每一个走向复兴的民族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姿态是一种复合体,很难一言道尽,但不管如何,姿态的内涵里一定有着朴素的情感,一定有着生命的守望。面对他人的灾难伸出友爱之手,没人会低视你,相反只会高看你。林肯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民族如果对另一个民族长期怀着仇恨或崇拜的心理,这就是一种弱国心态。超越了这样心态,特别是在灾难面前以一种积极的心态面对他人,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成熟。在日本强震海啸刚发,伤亡人数还不明的情况下,就有媒体转场讨论“经济”影响问题。如果说这样的重心偏移让人遗憾的话,那么随后民间的纠编,则体现出一种可贵的对生命的尊重。那点燃的烛火,划过脸庞的泪水,对生命的尊重,让我们也让世界看到了一种自信的成熟和美丽。谁都无法把历史弃置一边,如何处理历史和现实的关系,是所有人的必修课。喜欢这样一句话:如果发生战争,我会抱着枪冲在最前面;如果前去救灾,我也会抬着担架跑在最前面。如网友所说,“这是我心中的真男人”;而这,也是我心中的中国人。、、日本地震在3月11日13时46分,当我们还在上课时,我国的邻国——日本仙台发生了8.9级大地震,这是迄今为止日本发生的第一大地震,也是世界第五大地震。这次地震分不同个层次,最大的地震并不是发生在日本岛上,而是发生在宫城县(日本的一个县城)以东的太平洋海域,震源深度约二十公里,由于这次地震的震级太大,所以由此引发了巨大的海啸,吞没了包括仙台在内的几个县,日本气象局发布高级别海啸警报。据说海啸会在3月11日17时17时13分前后到达我国台湾东部沿海,波高为50到100厘米于21时前后到达浙江、福建沿海,波高为30到60厘米左右;于22时前后到达广东东部沿海,波高为40厘米以内;于12日凌晨2时前后到达江苏、上海沿海,波高为30厘米左右。该次地震发生后,日本股市大幅下跌,目前已知有数人受伤,至少2人被埋压。当地电视画面显示,由于地震引发强烈海啸,日本岩手港出现4.2米高浪,水中漂浮着数十辆汽车,距离震中近段时间的日本宫本县已宣布出现“严重伤亡”。日本共同社最新消息称,当地时间11日下午3点25分,停靠在日本横须贺海港基地的所有海自舰艇已受命驶往宫城县附近海域,驰援震区。此外,宫城县知事村井嘉浩下午3时许向陆上自卫队提出派遣赈灾人员的要想要。 唉,日本,你们那边发生了海啸,我深表同情,但是你们以前杀了我们那么多无辜的同胞们,我深表痛恨,但是一情胜一仇,我还是同情你们,我本来可以给你们捐款或捐物,但是还没有这样的活动,所以我只能默默等待。啊,我为日本人祈祷,祝愿他们平安无事!第一次听说日本发生了大地震,心里是非常痛快的,甚至想要拍手称快。上次和同学聊天,聊到这事,她竟与我有同样的想法——听到后激动得快要跳起来了。她也是个对南京大屠杀念念不忘的人,对日本人十分蔑视,甚至是仇视。不能说我们想要事情越严重越好是自私,是狭隘的表现,其实想想,也是小孩心理,别人欺负了自己,就不希望别人过上好日子。然而,我们或许一点都不理解,理解这个曾经饱受侵略的中国为何还会援助日本。后来,我们倒是有所明白了。和平是大家的希望。当今世界已经进入高速发展的状态,谁也不希望再卷入战争。大家也希望各国人民都能团结合作,共创美好明天。或许大度的中国,接受日本的投降还不再侵犯日本的一寸国土,那是为了日本无辜的人民免受战争之苦;或许在日本屡屡侵犯我国的钓鱼岛,我国却依旧忍让谈判,是为了13亿的中国人民过上和平的日子。那么现在已经和我国建立和平友好关系的日本蒙难,我们也不能不管。唇亡齿寒,古训尤在。日本后来发生的核泄漏及海啸也以正如一个慢慢放大的圆的范围辐射开来,不论其它,昨天看新闻,伤害、台湾等城市就有可能受到核辐射的影响,这种潜在持久的灾难必定会给人们蒙上一层阴影。我们不忍心也不能让日本人民甚至是全世界的人受到核辐射的威胁。同样,日本与各国合作密切,是比较重要的生产加工基地,进口出口又能养活多少人?做一个这样的假设,若日本亡了,全球经济又将受到怎样的重创?举个实例,今天听说,食盐的价格飞涨了,各地都恐慌了,大量购买食盐,尽管那价钱是高的离谱。听伯母说,那都是不法商贩在炒作,日本海啸还能影响盐吗?都是运盐的商人故意把盐撒到海里,然后放出消息说遇到海风,盐全没了。这样,盐岂不涨价的?到时,那一船的盐可就是四船的价格。我听后也很不屑这些商人的举动,他们不让老百姓过好,即使赚到了钱,那终不长久,可能还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这岂非“唇亡齿寒”了?所以,现在你还报以让日本亡国的念头吗?这个小小的邻居,虽然以前很淘气,欺负过我们,但不可否认,他是世界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我们不妨用以德报怨的态度,宽容他们,帮助他们。阳光依旧照在身上,迎春花在路边的花坛里开得正浓。季节的轮回里,一切外物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恒常和自然。然而,无常却是时时潜伏在有常之后,从没有一天远离过,只是我们没有察觉。昨天还是风平浪静、和美生活的日本,在一刹那,就被卷入一个噩梦的漩涡。9.0级的地震,一个并不惊人的数字,带给人的,却是惊人的灾难。诚然,日本人曾经屠杀我三十万民族同胞,惨绝人寰。《弟子规》中讲到: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意思是,我们人类同属于生长天地之间的生灵,应该怀着一颗仁爱之心去彼此关怀。这种仁爱不是狭隘的爱,而是广泛的爱。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祖先是让我们拓展心胸,关爱他人,这样的人才会拥有快乐。这种仁爱之心并不是说跟你有仇的你就恨,跟你关系好的你就去爱,那样的心灵亲亲疏疏,爱恨情仇,装满了一肚子,却离真正的快乐越来越远了。相隔遥远,我们触摸不到他们的痛,但是我们可以祝福和同情,长养我们的慈悲心,慈悲心会让我们的心胸越来越宽广。如果幸灾乐祸,长养的却是一颗嗔恨心,嗔恨心会使我们的心胸越来越狭隘。心胸宽广,平静柔和却坚强有力的地方,就是生活在天堂,心胸狭隘,快意恩仇和刚强难调的心,就是生活在地狱。我们不要这样去恨一个人,一个民族。当对方有难的时候,能伸出手,就要帮一把,就像汶川地震时的国际救援队。当不能伸出手的时候,应有一颗同情的心。有人说,这样太软弱。其实,最软的东西,却是最坚强。你看那水,终无形状,装在盆中是圆的,流到溪流是长的,这样柔软的东西却是可以滴水穿石,可以承载轮船,她是最有力的。我们何不从中悟到一些什么呢?把爱的心门再打开一点。能够发挥“大爱”的精神,就比较不会被“小爱”的执着束缚住,因而造成人生的痛苦。透彻的大爱,才是仁爱之心。让我们怀着仁爱之心去生活,因为只有这样,快乐才可以离我们更近些。 有一颗仁爱的心,快乐的生活,我们首先就要真正做到拥有一颗仁爱之心,也要快乐的生活。否则,仁爱之心终究会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我们的心却永远生活在杂然之中。把爱的心门再打开一点。能够发挥“大爱”的精神,就比较不会被“小爱”的执着束缚住,因而造成人生的痛苦。透彻的大爱,才是仁爱之心。
你说的不是日文的资料吧?如果是中文的,你去百度网页上搜一下,下边的这个网址就是我用“日本灾害”这四个字搜出来的。《日本灾害危机管理及其启示》 其他的关键词都可以搜的,你试试。
日本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强地震、强台风、暴雪、海啸经常袭击这个北太平洋上的岛国。强烈的灾害危机意识,使日本形成了一套成熟完整的危机管理机制。 管理机制成熟 多层次的地震灾害危机管理体系。日本的国家危机管理体制是一个以法律为依托,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内阁官房负责整体协调和联络,通过安全保障会议、中央防灾会议以及相关省厅负责人紧急协议等决策机构制定危机对策,由国土厅、气象厅、防卫厅和消防厅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组织制度。 完善的灾害危机管理法制。日本作为重灾大国是全球较早制定灾害管理基本法的国家,并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灾害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日本拥有各类危机管理法律40余部。其中涉及减轻地震灾害的法律达十多部,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对策基本法》、《原子能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有关防止海洋污染及海上灾害的法律》、《活动火山对策特别措施法》、《水灾防止法》、《灾难救助法》等。针对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地震灾害,日本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和《地震防灾对策强化地域有关地震对策紧急整备事业国家财政特别措置法》等相关法律。 覆盖全面的灾害管理信息网络。日本国家气象厅是主管监测地震和海啸的专门机构,建立有24小时制的监测系统,以确保在地震发生的瞬间计算出震源、规模、是否引发海啸并发出海啸警报和预报。根据气象业务法规定,地震发生后要马上把有关信息传递到警察机构、地方政府、通信公司、电视媒体、海上保安厅、消防机构等,并由此再迅速传递到学校、居民家、医院和船舶。 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强烈的灾害危机意识。日本把预防和应对危机视为同等重要,在危机出现之前就采取主动预防措施。为培养民众的防灾救灾意识,日本警方不断印制和更新地震宣传手册介绍应对地震灾害的各种知识。此外,日本将每年的9月1日定为国民“防灾日”。这天,全国各地方政府、居民区、学校和企业都要举行各种防灾演习,特别是地震多发区的居民组织,都要进行一次综合性防震训练和地域防灾训练。同时,日本各地还有许多模拟地震、火灾等情景的防灾体验中心,免费向市民开放。 值得中国借鉴 今年以来,中国突发性的灾难事件接连发生。日本完善的危机管理体系及其运作经验,应该对中国的灾害危机管理具有一定启示。 建立国家危机管理指挥系统,综合协调各部门能力。1995年阪神大地震后,日本防灾管理体制由“综合防灾管理体制”逐渐转向了“国家危机管理体制”,并强调“强内阁、大安全”的危机管理机制。中国政府也应从被动应付突发事件的体制逐渐转向主动预防和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特别是要加强各部门对突发性灾难的综合性协调能力。 完善紧急立法制度。从日本政府建立防灾救灾体制的过程来看,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重视管理的法规和程序,从机构设置到具体的对策实施一般都是通过法制化手段来实现。目前,中国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方面已经制定了《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消防法》等,但这些法律本身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部门管理色彩浓重,加上管理体制分散,缺少对危机事件宏观把握。 增强民众危机意识,加大防灾宣传力度。日本历来重视国民的危机意识,中央财政每年投入大量经费用于国民的防灾教育和宣传,民众对于灾难来临时可能遇到的情况、逃生要领、急救知识等都非常清楚。反观中国,2003年的“非典”以及汶川大地震,充分暴露了中国国民危机意识的薄弱性,更凸显了政府加强危机意识培养的紧迫性。 发挥媒体在处理灾害危机中的积极作用。1995年1月日本阪神发生大地震时,当时震区同外界完全中断联系,政府也无法了解灾情,在此情况下,日本有关媒体出动直升机在震区上空了解情况,进行实况转播,对稳定社会、安定民心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一点上,中国可借鉴日本的某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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