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是一个很广泛的哲学流派,主要包括有神论的存在主义、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存在主义三大类,它可以指任何以孤立个人的非理性意识活动当作最真实存在的人本主义学说。
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原有存在的基础上自我塑造、自我成就,活得精彩,从而拥有意义。
存在主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第一次世界大战是欧洲现代性文明终结的开端(文明繁荣的开端,第一次世界大战是欧洲近代国家壮大后向外扩张造成地盘抢夺的战争,两次战争后,现代性实现了在全球的高度发展,带来全球繁荣)。
随着现代时期的到来,人进入了历史中的非宗教阶段。此时,虽然人们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权利、科技、文明,但也同时发现自己的无家可归。
随着宗教这一包容一切的框架的丧失,人不但变得一无所有,而且变成一个支离破碎的存在物。个体的人没有了归宿感,认为自己是这个人类社会中的“外人”,自己将自己异化。在个体迫切的需要一种理论来化解自己的异化感觉时,存在主义就应运而生了。
扩展资料:
代表作品:《存在与虚无》(作者:让·保罗·萨特)
内容简介:
1943年《存在与虚无》一书的出版则宣告了作为哲学家的萨特的诞生,他开始运用自己独立的思想观点和哲学词语述说对世界的理解:人即自为的存在,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在变化中,而且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实现的。
正是由于它具有时间性,“自为的存在”就不像“自在的存在”那样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存在,而是一种总是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 面貌的存在,人是什么只是指他过去是什么,将来并未存在,现在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否定,实际上是一个虚无。
因此,人注定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选择,正是在自由选择的过程中,人赋予对象以意义,但人必须对自己的所有选择承担全部责任。
本书的前三部分是要解决现象学本体论的基本观点问题:萨特确定了存在的范畴,确定了自为的存在的结构与特性及其存在规律。
在这个基础上,后面两部分主要探讨自为的存在与其他的自为的存在、与自在即与处境的具体关系,从而论证了人的自由,并且最终以现象学的“存在精神分析”的方法描述了自由的伦理意义,这也是“现象学本体论”的落脚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存在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