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梁 晓 军摘 要 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围绕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组织开展调研, 并取得新的认识, 即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必须以满足社会公众安全需求为目标, 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必须在社会公众安全需求的引导下由下而上进行, 警务资源必须紧紧围绕警务运行机制改革配置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关键词 警务运行机制警务资源效益公安机关必须清醒认识自身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担当的历史使命, 不断改革创新, 在社会管理中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安全产品, 以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安全需求, 这也是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目标 。一、 警务运行机制建设以满足社会公众安全需求为目标(一 )是否以满足社会公众安全需求为目标建立新型警务运行机制 , 是主动警务与被动警务的分水岭。长期以来 , 公安工作在相对封闭的系统中运行 , 传统警务运行机制设计的运作方式大都坚持以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民警为本位 , 在绩效评价上, 大多关注上级业务指标的实现, 忽视社会公众的评价, 忽视人民群众的感受和安全需求 , 在自己所设定的目标框架体系内自我陶醉和满足 , 由此带来警民分离倾向 。在警务改革方向上 , 强调警务跟着警情走 , 使公安机关在警情的后面疲于奔命。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 必须以人的安全作为基本保障, 这就要求公安机关更新观念 , 以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足公众安全需求为目标 , 将公众满意率作为公安工作的主要标准 , 围绕公众安全需求改革警务运行机制。我们理解 , 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是公众安全需求 , 它将供求关系应用于警务 , 决定着警务运行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 也决定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基本走向、 基本结构及其运行过程 。以满足社会公众安全需求为目标建立新型警务运行机制, 将使警务工作成为开放的系统, 有利于与社区公众的交流, 倾听社区要求 , 了解公众想法, 有效解决社会治安需求与公安传统警务模式不相适应的矛盾 , 保证警务运行机制与社会公众安全需求的合理衔接, 增强公安机关对公众安全需求的响应力。使公共安全产品由供给导向转向需求导向 , 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的 “主动先发型” 警务方式 , 变警务随着警情走为警务随着公众安全需求走 。(二 )以满足社会公众安全需求为目标建立新型警务运行机制的理论基石是新公共管理理论 。 20世纪 70年代末 80年代初 , 一场起源于英国、 美国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 “新公共管理运动 ” 逐步扩展, 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的最基本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