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自然科学之父,起源于用来计数的自然数的伟大发明。人类先是产生了“数”的朦胧概念。他们狩猎而归,猎物或有或无,于是有了“有”与“无”两个概念后来,群居发展为部落。部落由一些成员很少的家庭组成。所谓“有”,就分为“一”、“二”、“三”、“多”等四种(有的部落甚至连“三”也没有)。任何大于“三”的数量,他们都理解为“多”或者“一堆”、“一群”。大约在1万年以前,冰河退却了。一些从事游牧的石器时代的狩猎者在中东的山区内,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农耕生活。他们碰到了怎样的记录日期、季节,怎样计算收藏谷物数、种子数等问题。只有“一”、“二”、“三”、“多”,已远远不够用了。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及两河周围,叫做美索不达米亚──在树木或者石头上刻痕划印来记录流逝的日子。后来(特别是以村寨定居后),他们逐渐以符号代替刻痕公元前1500年,南美洲秘鲁印加族(印第安人的一部分)习惯于“结绳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