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两点:
1、因故意或过失侵害别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2、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
学校方面预防方法:
第一,可以加强校园欺凌监测,通过校园欺凌监测使教师制订更适宜的干预方案,促使学校开展校园欺凌干预项目。
第二,应设置预防校园欺凌专职岗位,以增强预防工作的专业性,促使专职人员运用专业技能与相干技术进行预防工作;同时增强预防工作的有效性,将职责落实到个人。
第三,可以建立积极的学校规定,为学校创设无欺凌无暴力的美好愿景,并设立明确具体的行为准则和奖惩措施。
第四,应开展教师培训,通过相应培训,增强教师识别和应对校园欺凌现象的能力。
第五,应开设相关课程,面向学生开展应对校园欺凌的全面认知课程和自我保护课程,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