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加大反贫困力度,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不断的得到了提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关于广西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随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的颁布实施和新扶贫标准的制定,农村贫困与反贫困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文章 通过分析广西贫困与反贫困的现状,阐述当前广西反贫困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此基础上探讨新十年广西反贫困的主要任务,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贫困;反贫困;展望
一、广西贫困与反贫困现状
(一)广西贫困概述
广西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8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1个,分别占全区109个县(市、区)的25.7%和19.3%,此外,还有1个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合山市。2001年全区确认了4060个贫困村,到2012年调整到6540个贫困村。根据国家最新确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扶贫标准,截至2011年底,广西农村贫困人口为1012万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23.9%,农村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程度低的大石山区、边远山区、干旱缺水地区、资源匮乏地区和水库移民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弱,脱贫成本高、难度大,已脱贫的民众也极易因灾、因病或因市场风险等因素返贫。
(二)反贫困取得的成就
1. 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广西加大反贫困力度,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广西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176元增加到2010年的3454元,年均增长11.38%,增幅高于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1.77个百分点,比全国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273元高181元。全区4060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058元增加到2010年的3037元,年均增长14.16%,高于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6个百分点。
2.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有较大改善
在争取国家大力扶持和社会帮助的同时,广西集中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和“整村推进”扶贫工作,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和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问题,以水、路、电、房、校、基本农田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得到极大改善。
3. 产业扶贫开发初具规模
近年来,广西扶贫工作一改由过去单一救济式“输血型”扶贫方式逐步向产业开发式和参与式扶贫的“造血式”扶贫方式转变,扶贫开发工作发展方式实现了战略性转变,产业扶贫活力显现。产业扶贫开发的大力实施和推进,使贫困村稳定增收的产业基本形成并基本覆盖贫困农户,逐步成为贫困村群众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直接为贫困农户稳定增收提供了重要保障,进一步增强了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
4. 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提高
通过开展贫困地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职业学历 教育 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贫困地区农民的思想观念、 文化 素质、农业技术水平、劳动技能,增强了贫困地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培训,使大批农民掌握了1~2门农村实用技术,培育了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并输送了一批具有专项技能的贫困村农民到区内外企业稳定就业。
5. 贫困地区社会事业明显进步
一是贫困地区乡村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小学生入学率为99%以上,全面改造农村校舍,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二是农村医疗保障和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并全面覆盖贫困地区,农民参合率达90%左右,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乡乡建有卫生院,大部分贫困村建有卫生室,贫困群众缺医少药状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三是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至2011年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已在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开展。四是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大部分乡镇和贫困村建有文化站(室),实施5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广播电视工程,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0%以上。
6.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有效遏制
广西在反贫困中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实施退耕还林、公益林保护、石漠化治理、沼气池建设和异地安置等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实现生态增效,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十年来,广西在4060个贫困村建设沼气池90万座,贫困村沼气入户率达50%,高于全区46.4%水平3.6个百分点。加大异地安置力度,实施生态移民扶贫,减轻自然条件恶劣的大石山区人口资源承载力,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大石山区特困群众实施易地搬迁安置。同时巩固完善历年扶贫异地安置场点建设,使安置点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1.贫困面广程度深
50个贫困县和4060个贫困村相对集中分布在桂西北、西南岩溶石山贫困片区、边境地区贫困片区、桂中石山旱片区、九万大山贫困片区、大瑶山贫困片区。根据国家新的扶贫标准,广西仍有贫困人口1012万人,占全区农村总人口的23.9%,需要扶持的贫困群体数量依然庞大,区域性贫困问题依然突出。部分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不强,贫穷落后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贫困家庭成员之间因为贫困相互影响,出现穷的仍穷,且由于贫穷而不断地再产生贫穷,由此产生的所谓“穷二代”现象日益严重,贫困代际传递的危险倾向凸显,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2. 贫困乡村公共服务能力低
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保障,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规范化管理面临许多困难,农村中小学生的营养不良问题依然相当突出,乡村学校教学点撤并引发新一轮上学难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贫困乡村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乡村卫生设施简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现象十分普遍,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仍很突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低、覆盖面小,特困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只是出于“零敲碎打”的小规模状态,相当一部分贫困农民得不到救济和补助,
3. 扶贫产业支撑力不强
全区大部分贫困村分布分散,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匮乏,集中连片开发难、产业项目集中难。当前全区尚未形成上规模、有实力,能够给贫困群众带来持续稳定收入的主导强优产业。全区已经认定的113家扶贫龙头企业大多数实力较弱,对扶贫主导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够强。由于负责发放扶贫贷款的金融部门按商业性质贷款的要求对到户贷款进行规范化管理,从而导致大多数贫困农户很难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进行农业生产开发。当前实施的小额信贷和村级互助金等金融扶贫方式,因发放规模小、资金不足、回收周期短,很难发挥支撑产业发展的作用,导致扶贫地区主导产业难以壮大,产业链难以延伸,产业扶贫工作只能停留在低水平循环、低效益运作阶段,贫困农户缺乏持续增产增收的经济来源。
4. 贫困农民素质普遍偏低
广西贫困人口中大部分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低,接受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能力不强,缺乏科学文化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人的全面发展相对落后,无论是在家从事农业生产还是外出务工都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加之现行的扶贫培训机制还未健全,工作滞后,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工作成效不够明显,数量庞大的贫困群体没有经过任何的实用技术培训就直接进入社会从事各种简单、原始和重复的体力劳动,很难有新的作为和新的发展。
5. 生态增效和农民增收矛盾加剧
全区居住在大石山区的贫困人口接近200万人,由于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合理、产业结构单一和人口增长过快所致的人与环境、投入与产出严重失衡,加剧了生存环境恶化趋势,加大了发展成本,制约进一步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的形成。受地域限制,这部分贫困农民难以享受到多个国家富民惠民政策,如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和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仅能享受到的生态公益林补贴每年每亩才9.5元,加上农村低保、医保和养老 保险 的不完善,贫困农户的基本生存权益难以保障,传统致贫成因没有根本改变,消除贫困的难度更大。
二、广西反贫困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新时期,广西反贫困事业面临多重的、叠加的历史机遇。从国家层面看,国家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把扶贫开发作为关注民生问题的重点和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将会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将进一步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国家支持广西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广西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 措施 ,指出要加快大石山区脱贫致富步伐、推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切实改善库区矿区生产生活条件,为广西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指明了方向。从自治区层面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它作为富民强桂新跨越的“重中之重”来安排,组织制定了《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相关28个配套文件也在陆续出台,同时召开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广西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贫困地区早日脱贫致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建成,有利于广西在扶贫领域扩大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随着“两区一带”经济格局的形成和“江海联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广西经济实力必将不断增强,将会投入更多的力量加快推进扶贫开发,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贫困地区看,国家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特困区域作为新十年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尤其是将广西29个石漠化县列为全国连片特困区滇桂黔石漠化区域县,为广西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新一轮扶贫开发把产业化扶贫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将有利于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建设特色农业基地,推进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广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多位于桂西资源富集区,随着桂西地区优势资源的开发,资源优势加快向经济优势转化,为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挑战
从国际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世界扶贫开发的环境和任务也在不断变化,尤其是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全球面临着经济增长速度减缓、能源资源危机、粮食危机和气候变化等多方面的挑战,国际减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同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对我国扶贫事业的支持力度将会降低,广西贫困地区获得国际援助的机会也会减少。从国内看,2011年底国家把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作为新的扶贫标准,广西贫困人口扩大到1012万人,是全国5个贫困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省区之一,贫困村扩大至6540个,在2020年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扶贫开发工作任重而道远。从自治区层面看,广西是全国扶贫攻坚重点省区之一,贫困面广程度深,尤其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任务艰巨、插花地区贫困现象凸显,给广西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带来较大的压力;随着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广西大部分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都属于国家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在产业选择上受到很大的限制,县域经济发展将面临极大挑战。
三、新阶段广西反贫困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两项制度”衔接
以加强农村养老工作为突破口,加快完善“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从2012年1月1日起,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区适龄农村居民。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标。
(二)着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多 渠道 、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全区“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攻坚工程,通过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以农村初中 毕业 后没考上高中、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的“两后生”为重点,启动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工程。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双证书”同步制度,帮助接受职业教育的学习者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顺利实现就业。充分利用各级职业学校或各类培训基地资源开展“阶地式”培训,即组织已参加短期培训又尚未获得上岗资格证书的,通过新一轮培训,获取初级上岗资格证书;组织已获得上岗资格证书的通过进一步培训,获取中、高级资格证书,一次增强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
(三)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推动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西部地区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立因病致贫家庭卫生扶贫机制,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统筹投入,提高保障水平,提高“新农合”参保和报销的便捷性。强化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发展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和旅游产业。改善基层公共服务人才工作生活条件,稳定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以大会战、整村推进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尽快改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落后问题,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大力推进边境一线兴边富民行动,加强贫困地区路网、电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山区小型农田水利和基本农田整理等,优先在贫困地区进行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加大对农村地区农村危房、茅草房改造力度。
(五)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
把产业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突破口,加快培育有区域特色、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重点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广高效增收品种,引导重点贫困村开展基地建设。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农村储运大户、经纪人等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扩大农产品生产规模和加工销售能力。扩大开展在贫困村建立“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不断 总结 、完善和推广。
(六)实施贫困地区“异地搬迁,无土安置”
实施贫困地区“异地搬迁、无土安置”与农民工公寓建设,帮助贫困群众建设异地脱贫的新家园。
(七)促进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农村贫困地区生态建设,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两个四千万亩”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在全区75个县(市、区)恢复和重建岩溶地区生态系统,控制水土流失,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改善生态,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四、广西反贫困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完善扶贫政策
一要学好用足相关政策文件,在用好用足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贫开发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要结合广西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业扶贫、产业扶贫、生态移民扶贫、科技教育扶贫等政策。二要进一步落实“两项制度”衔接政策,要把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机结合起来,把相关政策落实到对象上,对农村贫困地区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形成“低保保生存、扶贫促发展”的扶贫开发新格局。三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三级财政投入扶贫开发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按照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记其功、集中使用的原则,通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科教扶贫、培训转移就业、生态扶贫移民等平台,由自治区出台整合资源资金的刚性文件,整合发改、扶贫、国土、交通、农业、教育、卫生等各部门单位支农资金,捆绑集中统一调度,集中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
(二)着力构建大扶贫格局
广西新阶段扶贫开发要科学谋划扶贫开发与低保两轮驱动推进和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战略布局。在转变扶贫开发方式上,坚持以政府主导和统筹发展,社会和贫困群众自觉积极参与,把扶贫开发与目标任务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把扶贫开发工作与广西各地优势资源开发和发展优势产业相结合,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型产业相结合,积极探索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问题。在扶贫开发着力点和力度上,应突出“三个着重”:一是着重抓好特殊类型大石山区和边境地区综合治理、异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科技扶贫、革命老区建设等专项扶贫开发工作;二是着重抓好发展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扶贫、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改善公共卫生管理和人口服务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能源和生态建设等行业扶贫;三是着重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开展国家和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军警部队、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单位组团帮扶重点贫困县贫困村等社会帮扶活动。
(三)健全扶贫机制
一是完善识别机制,坚持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确保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区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进入扶贫范围;坚持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地域分布特点和不同地区两项制度标准的差异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并将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建立帮扶台账,实时记录帮扶情况。二是强化对象瞄准机制,通过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瞄准扶贫对象,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和帮扶政策,实施“规划到户、实施到人”的“双到”扶贫工作责任制,把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等具体分解落实到帮扶单位,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完善薄弱村内生发展机制,要在薄弱村进一步宣传发动组织贫困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参与扶贫资金互助协作活动,激发群众生产互助,争取扶贫致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中国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些社会问题突现,特别是公共安全问题频发,让政府原有的相关 经验 能力呈现不足。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形势与政策关于社会公共安全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形势与政策关于社会公共安全的论文
《社会参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新路径》
[摘要]中国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些社会问题突现,特别是公共安全问题频发,让政府原有的相关经验能力呈现不足。针对此类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为了完成这个目标,社会组织的力量开始被学界和政府所重视。本文从转型期的特点及给公共安全问题提出的挑战出发,对政府治理在公安全问题出现的能力不足,及社会组织力量应对公共安全问题时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得出社会参与将是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新出路的观点。
[关键词]公共安全;治理理论;社会参与
[中图分类号]D6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2-2426(2014)08-0067-05
社会发展现代进程中,一定会经历一个或多个社会转型期。这些转型期各有特点,但社会问题频发是任何转型期社会的共性。同时,国家政府在治理转型期出现的社会问题的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因此对新的问题解决针对性往往较差。而公共安全问题在众多社会问题当中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应对公共安全问题不容马虎。由于转型期政府能力、经验的局限,其他社会力量就要分担相应的责任。中国在转型期社会参与治理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上,与其他国家有着“共性”,同时也存在着自身的“个性”,在治理效果上经验与教训并存。
一、现实挑战: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转型社会是社会发展必须经历的中间期,往往是从传统到现代,从封闭到开放的一个过程。这个时期,社会的结构、体制都将出现改变,在经济、政治、 文化 上出现多种观念并存的现象。多元化的共存就难免引发社会问题,公共安全问题也包含在其中。而转型社会中的公共安全问题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隐患,同时也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可以平稳度过转型期。
(一)转型期社会的特点
关于转型期社会的特点不同的学者研究后都有着各自的结论。研究东欧国家社会转型的外国学者HelgaA?Welsh认为,转型期社会应该有以下五大特征:第一,转型是在相对有限的时间的制约下,处理某些相对重要的问题。第二,转型期过程和结果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第三,转型期迅速扩大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需求,改变了原有的威权主义结构。第四,转型是以精英为中心的,大众动员只是临时的。第五,转型包含商讨和谈判[1]。而研究泰国、菲律宾的学者FredW?Riggs则认为,转型社会有三个特征:异质性、形式主义和重叠性。我国台湾学者金耀基对这三个特征又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解释:“异质性”就是心态意识与物理环境上的广泛混合现象,即在经济上,自足的经济制度与市场制度并存;在政治上,威权主义观念与民主观念并存;在文化上,自由主义西化派与保守派并存;在社会上,传统的家庭制度与现代的社会组织并存。“形式主义”就是“应然”与“实然”的脱节,表现为制度制定与制度实践的背离。“重叠性”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各种特征在转型社会中重叠并存[2]。
综合以上三位学者的观点,很容易得出转型社会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国家治理能力不足。社会转型必然会挑战原有的国家结构、法规制度,同时也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国家原有的治理能力和经验就显得相对有限。就像Welsh所说的威权主义结构出现了改变。也像金耀基所解释的“形式主义”,也就是制度的制定与实践出现了脱节。第二,社会治理要素多元。转型期的社会就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其治理的主体和对象都存在多样性和可变性。这主要是因为,转型社会既有转型前的传统社会的特征又具备其目标现代社会的一些特点。这就使社会治理要素也要多元和不确定。这种与Welsh认为的转型过程结果不确定性相符。而Riggs认为的“重叠性”和“异质性”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归于这一特点。第三,治理活动参与加强。由于转型国家治理能力有限,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就必然得到加强。这也是新的治理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也就是Welsh所讲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的需求扩大,以及转型必然包括的商讨和谈判活动。
(二)公共安全与传统安全
传统安全主要是指国家安全,即以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为核心内容的安全问题,如国家的统治、社会秩序的稳定、领土的完整、核心价值的保护等等。这些安全问题往往是国家来主导。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平和发展成为世界主题。非国家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于是国际社会提出了新的安全概念――非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指国家安全以外的安全问题。虽然现阶段学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但通常会把公共安全归入非传统安全。而公共安全区别传统安全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公共安全不再是由国家来主导,越来越多的社会参与成分渗透到公共安全当中。那什么是公共安全呢?学界虽没有统一的概念,但其主要内涵应该包括关系公民生命、公民权利、公共财产和公共秩序等问题的安全范畴。区别于传统安全,公共安全更加注重个人的价值,是以人为本思想做指导去思考安全问题。也可以认为国家安全属于政治安全高度的安全范畴(如国防、主权等),而公共安全则关注低于政治安全高度的安全范畴(如环境污染、能源危机、恐怖犯罪等)。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公共安全问题,原因是在和平时期公共安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远超过传统安全。而转型期社会问题突现,公共安全问题也处于多发态势。并且如果不重视公共安全问题,有些问题将会被发酵上升到政治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层面。
(三)公共安全问题给转型期社会提出了新的挑战
转型期是社会发展的必须经过的过渡期,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社会良性发展,达到预定或者说是期望的目标。但由于转型社会的自身特点。使其必须面对包括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诸多挑战。首先,转型期一定会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的频发期。由于转型期社会的多元性的特点,势必会使社会产生出各种矛盾。文化间的差异,价值观上的分歧使整个社会都陷入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冲突中。在这样转型社会的大背景下,随着众多矛盾的集合,挑战社会整体的包容极限,社会问题隐患加剧,导致公共安全问题频发。国外一些国家在转型期的数据就能证明这一点。匈牙利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的转型期中犯罪率激增,仅1988年到1989年人均犯罪率增加了22%,1989年到1990年增加了54%。而波兰在1989年到1990年转型期间,侵害社会财产的人均犯罪率增加了一倍[3]。
二、效果有限:政府单方应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困难
国家通过政府进行治理。政府的治理能力与需要其解决的社会问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解决全部的社会问题,有众多理论支持这个观点。但在转型社会,由于社会在该历史阶段存在的特点,政府能力在应对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上的能力差距明显加大。政府仅靠自身的努力解决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成效有限。
(一)政府是有限的政府
“有限政府”是指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上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格限制和有效制约。这也是当今社会对政府内含比较统一的看法。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一个无限的政府,特别是在日新月异的当代。关于这一点以往的不同学派的学者都得出相同的诊断。以霍布斯、洛克等人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者认为,为了保障个人权利,尤其是财产权,人们便在理性基础上通过契约结成一个共同体,把自己的权利委托给一个更高的公共权威――政府。这就不难看出,政府是个人把权利让渡出来一部分形成的,所以其权利和能力就会有边界。而性恶论支撑下的古希腊的学者认为,“一些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利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4]”。也就是说任何权力,包括政府的权力,必须要受到限制。而第三个对有限政府影响深远的理论派别当数西方经济学界的自由主义。该理论认为,在商品经济中,每个人都以追求自己利益为目的,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通过市场机制自发进行调节,因此政府干预是多余的。“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这与中国道家的“无为而治”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一定的一致性。这种理论不但希望政治是有限政府,甚至希望政府在治理上是一个“没有任何作为”的政府。
(二)以往治理经验不适应转型期
中国虽然有着改革开放30多年的社会治理经验,并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被反复验证其科学性和有效性。但经验永远只代表过去,当今世界发展日新月异,同时中国又进入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世界的大背景下,还是在国内发展的现状下,转型期社会的发展不平衡,多重矛盾并发的现象屡见不鲜。相对传统安全问题对治理的挑战,在现阶段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相应的治理经验,同时以往 总结 的经验教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可操作性差。公共安全问题成为已当前凸显的重大社会问题。
1.以往的治理经验不是在多变的社会转型期总结出来的。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前10年,我们取得飞速发展的成绩,也总结出一些宝贵的经验。但那都是在社会相对稳定、世界局势相对简单的历史背景下总结出来的,美国还没有把中国作为主要的竞争对手。考虑到当时中国的经济总量,周边的国家也没有把中国当作“威胁”。随着苏联的解体,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美日的主要竞争对手),中国人均收入进入“中等发达国家陷阱”阶段。以往的经验都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2.转型社会的的特点,及近年的新技术的应用使以往的治理经验失效。转型社会多重矛盾共存,社会要素多元到应对的治理方式要多元,反应迅速。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介入,让治理更加复杂。就以舆情控制为例,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只需管理好传统媒体,就不会出舆情失控的情况,因为离开传统媒体,舆情的传播基本上只能靠口耳相传。但如今在新媒体,“微媒体”的冲击下,任何信息都可能被6亿网民中的一员传到互联网上,也可能被5亿手机网民中的一员用手机即时上传互联网上(数据来源2014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 报告 》)。这些信息可以是文字,图片,甚至是视频。以往政治对舆情的治理经验基本上失效。
3.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的公共安全问题政府要从头开始认识和应对。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新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在转型期有些新问题是没有经验可以遵循的。以外来生物入侵和PM2.5等公共安全问题为例,在社会发展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前提下,这两类问题都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随着环境承载力的饱和,该类问题出现端倪。PM2.5引发的雾霾等环境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亚洲开发银行与清华大学公布的报告称,中国空气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基于疾病成本估计为6232亿元人民币,基于支付意愿估算则达到19734亿元人民币(以2012年中国GDP为基数);而外来物种入侵上仅马铃薯虫等十余种外来有害生物,每年造成的损失超过574亿元人民币(国家环保总局公布数据)。这些新的公共安全类问题,都需要政府在没有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重新认识应对。
(三)政府解决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现实困境
转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已被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同时也积极地制定对策。虽然这些 措施 在一定程度上取得相应的效果,但由于转型社会的特点,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存在以下几点现实困境。
1.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动,对政府负担较大。公共安全问题涉猎范围广,特别是在转型社会,不仅涉猎广而且频发。这就要求政府各部门要进行联动。仅拿辽宁某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来看,仅反恐这一类公共安全问题就要求51个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来联动配合。虽然这种安排会达到高效,但同时也给相应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带来一定的工作负担。政府治理成本较高。
2.仅靠政府自身对转型社会的信息收集效果不理想。政府治理制定制度要求前期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转型社会的资料信息是多样的,也是多变的。并且有时要需要特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政府用人制度的限制,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很难与转型社会完全匹配。专业知识欠缺同时困扰政府相关部门。这样就对信息的收集时间上出现时滞,质量上也存在缺陷。
3.政府治理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政策制定脱节。针对转型社会频发的公共安全问题,我国政策的制定速度明显满足不了。我国现在针对公共安全问题的政策基本停留在《办法》层面,很少有相应的法规、法律与之相适应。特别是针对近些年来多发的网络舆情、群体性事件,大都应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几条处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均不强。
三、有效补充:社会组织在解决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作用凸显
转型社会的一大特点,就是社会参与意愿强烈。在这个时期里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强大起来,随着其实力的增强,其政治参与愿望也随之强烈。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提出的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也要求国家治理要有一个新的变革。这个变革不可单靠政府单方的力量,还要把社会组织的力量加入其中。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组织将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上的一个有效补充。
(一)治理的内涵
通常意义上,治理是一个国家与公民通过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实现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互动过程。全球治理委员会把“治理”界定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和采取协作行动的持续过程[5]。在国家转型过程中,社会实际上拥有一种“治理能力”?穴governability?雪[6]。这丰富治理的内涵,治理主体不单单是国家政府,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是治理主体。
(二)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意义
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意义除前一部分提到的,国家的补充者、偶尔的竞争者和政策的执行者外。社会组织对治理体系还有着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社会组织为政策制定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公共政策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在第一手的资料收集方面,社会组织的力量不容小视。因为政府只是一个主体,在收集资料上难免出现死角,而社会组织分布广,散布在社会各个部门之间,正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广泛地收集各部门的情况资料为制定更为有效的公共政策提供了保障。其次,社会组织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欲望。在转型期的社会中,公民参与欲望强烈。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国的制度对公民参与国家治理原有 渠道 相对不足,社会组织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为公民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最后,社会组织可以缓解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以往的治理主体是政府,对象是人民群众,这样难免出现矛盾,特别是在一些有利害冲突的问题上,这个矛盾出现了激化的现象,如动迁问题,有些地区还出现了严重的官民对立的问题。这时社会组织的介入可以让政府从矛盾主体中脱身。形成稳定的三角关系,政府从矛盾的一方,转化为化解矛盾的协调员。政府与群众的矛盾自然而然地得到了化解。
(三)社会治理在公共安全问题上的作用
公共安全问题是转型期社会问题的一个方面,社会治理也就同样起到一定的作用。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公共安全问题中有专业方面的问题需要社会第三方机构的介入。现在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环境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往往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政府需要有相对应的专业部门应对,但限于编制、经费等问题,部门设立往往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这时就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介入。第二,公共安全问题中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通过社会组织进行预警。对所有国家来说,维稳是转型期社会的首要问题。而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安全问题,如群体性事件,伴着新技术的介入,往往有着爆发快、串联快、发酵快等特点,政府在对其进行治理中常常处于被动。如果将社会组织力量应用到这些方面,提前对群众进行疏导,让其以合理的方式反映诉求及政治参与欲望,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该类公共安全问题发生概率,同时也可以在问题出现之前,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预警。最后,在一些极端的公共安全问题上,如恐怖事件中,社会组织联动会提高管控效率、效果,达到全社会安全稳定的目标。
四、协同高效:社会参与下的政府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治理
社会组织在解决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上有着一定的效果,但是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组织的参与只是政府治理的补充,两者均不可以被彼此完全取代。真正高效地处理公共安全问题则是需要两者的协同互补,高效运作,这样才能让政府与社会组织发挥其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一)政府为治理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刚性”保障
虽然转型社会改变了原有的威权主义的社会结构,但政府的权威性还是不容易被质疑的。比如说,政府依旧是制定政策制度的主体。在社会治理上还会维持原有的“刚性”特点。这对解决转型期社会含公共安全问题十分重要。首先,政府为解决转型社会的公共安全问题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政府可以针对社会频现的公共安全问题制定有效并切实可行的 政策法规 。使在处理公共安全问题上有“抓手”可以用。对公共安全问题通过制度来分类定性,再有针对性地解决,让治理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师出有名”。其次,政府为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执法权。有了相应的政策法律,就要求还要具备一个拥有执法权的管理队伍。这个队伍必然要归属于政府管理。虽然放权是现阶段政府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但执法权特别是对涉及到公共安全问题上的执法权一定要归属政府,才能保证社会稳定良性的发展,其原因不言而喻。公共安全问题一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加之转型社会的不稳定性,关于公共安全问题的一些行政权力一定要掌握政府手中。最后,政府保障关于公共安全问题政策法规的相对稳定。政府是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就要保证其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指的是,既要保证在一定时期内政策法规是稳定的,又要对政策法规进行一定的调整来适应多变的转型社会。这个相对稳定要在政府的管控下,这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发展。
(二)社会组织为应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柔性”支持
在转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参与意愿和能力增强,为解决现实的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一系列的支持。首先,社会组织为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转型社会是一个变化快的社会,加之当今社会的技术革命,应对一些公共安全问题需要的技术手段也在迅速革新。社会组织因为没有政府机关部门相对烦琐的用人程序,所以可以快速地吸纳专业技术人员来应对日益高技术化的公共安全问题。其次,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更为客观的第三方力量,来解决公共安全问题。转型社会政府原有的威权主义受到挑战,加之种种原因造成的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所以在处理公共安全问题上,政府治理的可靠性受到质疑。这时就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介入,社会组织往往就可以承担这一任务。社会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的,所以不受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并且一些专业的社会组织在其专业领域内享有很高的声誉,这对解决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国外的一些咨询公司和民调机构就是个例子。它们对社会问题的分析往往是客观而专业的,给出的解决手段也是科学的。最后,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在解决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上,难免不把政府与群众之间对立起来。比如,城市发展的拆迁改造上,群众与政府意愿和利益预期是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如果处理不好轻则影响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地位,重则就会引发更为严重公共安全问题。社会组织的介入就会将政府从这个矛盾对立中解脱出来,由社会组织去做群众的工作,而政府只来协调社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这势必会大大降低公共安问题的发生和发展。总的来说社会组织为解决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了“柔性”的“软件”支持。
(三)社会参与是在政府监管下进行
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安全问题治理要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虽然治理理论给社会组织很大的自由度,但是由于公共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和转型社会的时代特殊性,政府一定在某种程度上监管治理全过程。首先,公共安全问题是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政府必须有所导向的治理,而不能完全放任给社会组织。这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任的态度。并且政府的监管可以保证在政策支持下的高效,也防止自由化的扩大。其次,转型社会的复杂性要求政府对社会问题有统一的监管。转型社会是多元的,复杂的,也是矛盾交织的。如果政府不加以控制,轻则社会发展出现停滞,如掉进“中等收入陷阱”,重则可能影响到国家的稳定。最后社会组织本身也希望政府对其进行监管。社会组织的运作应该在一定的既定框架之内,这个框架的设计往往是需要政府来考虑的,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组织的参与治理目的性和高效性。就像西方经济学中的“看不见的手”要与政府“看得见的手”配合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总的来说,社会参与治理模式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来应对各类问题。但由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有着自身的特点,这种配合还要以政府为主体或是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
从上述各种分析上来看,社会组织参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治理,是一个解决该类问题的有效途径,也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社会组织快速健康的发展壮大。政府与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来应对和解决转型社会中出现的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各类社会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定度过转型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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