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制体系,提高全民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在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中,必须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制体系,同时还要增强全民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让全民积极的参与古建筑的保护。2、搞好城市的规划设计 古建筑一般位于老城区,因此,在城市规划设计或旧城改造设计中应考虑到古建筑的保护,必须保护好古建筑。规划或改造设计中稍有失误,都将造成古建筑无法估量的损失。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应避开古建筑或让出古城另建新城。3、古建筑的去留应倾听专家的意见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对古建筑的去留应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4、古建筑的保护应做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文物管理工作者适应城市化建设的发展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古建筑保护原则。5、整治古建筑周围的环境,对其进行结构加固和局部修复整治古建筑周围的环境,为古建筑提高一个干净、优美和宁静的外部环境。对结构有松动或损坏的古建筑,应对其进行加固,确保古建筑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在对古建筑进行局部修复时,应在现存的建筑形体进行修复,确保古建筑风格的完整性。6、对不同类型古建筑应采用不同的保护方式 如:以科研及学术价值为主的古建筑,其保存价值在于建筑物本身, 而与其地址无关。该古建筑保护的关键在于古建筑本身的完整性、确定性和详尽性;对于那些主要为历史人物或事件的纪念性古建筑产,它们大多并不具有很强的学术典型性, 重要的只是其所具有的象征意义,此类古建筑只有就地保存才有意义。因此,这类古建筑的保护关键在于古建筑的继续使用;对于地域性标志性的建筑景象,或有较高艺术价值但又无需按文物保护的古建筑, 这些建筑其明显特性,能够丰富城市景观, 延续城市文脉。这些建筑的保护只要将建筑的主要形象保存下来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