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汉林,男,法学博士,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教授,院长,河南中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安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强制执行法。主要社会兼职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大学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等城市仲裁机构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特约研究员等,担任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等多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等。在《现代法学》《中国青年研究》《河北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多篇,出版《民事执行请求权研究》(学术专著,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法学概论》(副主编,郑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等。主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各1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1项,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研究项目1项,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项目1项,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项目1项,主持厅级课题10余项,主持地方立法起草、立法后评估等横向项目5项。曾获河南省百名青年社科理论人才、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教学标兵、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文社科类)人才、安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