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经济的现状、态势及其发展的若干建议研究 王东阳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81) 庭院经济是国内外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庭院经济发展历史悠久,形式多样,适应性广,在传统农耕社会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农户或家庭农场为了增加收入,针对市场需求,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庭院资源,取得了显著经济效果,庭院经济已发展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中一个非常有影响、有特色的经济领域。伴随着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庭院经济这一古老而又崭新的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不仅没有衰落、消失,反而呈现出多型态、高活力、自循环的发展态势。在新的时期,庭院经济发展的型态和特点有那些?庭院经济发展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如何发挥庭院经济在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中的作用?这些都是需要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中加以探索的重要问题。 一、国外庭院经济的发展 顾名思义,庭院经济是人们依托所居住的庭院从事的一类经济活动,它与田园经济相并列,共同构成了农户经济。从历史上看,人类经过漫长的采集渔猎,逐步过渡到以农耕畜牧为中心的原始农业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农耕社会,人们通过劳动,使原始农业生产的物质产品逐步增加,劳动产品开始出现剩余,这不仅改善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条件,而且还使产品交换不断发生并导致私有制的出现,原始的庭院经济由此产生并向前发展。随着种养经验的积累和劳动工具性能的改善,庭院经济活动也被逐步调整和扩大,农业生产逐渐向自然资源开发纵深领域发展。在古华夏文化、古埃及尼罗河文化、古西亚巴比伦文化、古印度两河文化以及古希腊爱琴文化中,都能发掘到原始庭院经济留存的踪迹。 从发展中国家看,两河(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古巴比伦,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印度河流域的古代文明,其早期的农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以庭院为载体的经济活动成为维系农户生计的主体,传统的小农经济在发展中国家的国民经济中一直占据主要地位。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在生产中主要使用的是铁器工具和畜力耕作,形成的是由分散的小农来经营、耕织结合的、以种养业为主的“小而全”式的传统产业。由于技术落后、资本不足,一方面导致传统农业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人地矛盾日益恶化,一旦发生天灾人祸,人们则食不果腹,社会动荡不宁;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积累少,分散的小农经营无力创造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不能为工业及其他部门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向社会提供充裕的农产品,使这些国家在很长时期内都难以摆脱农耕社会的桎梏。 发达国家的庭院经济是和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相伴相生的。为了追逐利润,资本主义农场不断采用农业机械和科学技术成果,通过扩大经营规模来进行扩大再生产,使农场和农业企业间出现日益明显的社会分工,商品经济完全代替小农经济,彻底摆脱了传统“小而全”的生产结构,转向为市场专门生产或主要生产某种(或某类)农产品,依托家庭的生产项目或者消失,或者降到从属地位,由此产生出谷物农场、果树农场、养猪农场、奶牛农场等专门农场。资本集约化不仅推动了农业经营的规模化和专业化,也推动了庭院经济的多样化和现代化。在西欧、北欧等地,家庭农场被视为社会可靠的稳定器、就业者的来源及消除贫困的保障。对经营农业的人们来说,身处乡村广袤的空间,与活生生的大自然打交道,带来的是对自由、独立的体验,是人与自然的融合,农业把人与自然紧密地联系起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欧洲的乡村地区,许多家庭农场和庄园都推出了集休闲、游乐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并带动家庭制作工艺品、传统食品加工业的发展。二、我国庭院经济的演变及发展态势 长期以来,庭院经济就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主要活动。据考古发现,在河北磁山、河南裴里岗、浙江河姆渡文化的遗址中,出土的石斧、石铲、石刀、石镰以及陶器等物品,适应了当时人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要。《淮南子·氾论训》载:“伯余之初作衣也,锬麻索缕,手经指挂,其成犹网罗。”这是古代曲籍追述的最原始的纺织水平。到战国时,秦国商鞅提出“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这一时期社会追求的理想是,“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上》)。并且,当时的社会都是以农业为“本业”,以“雕文刻镂”一类奢侈品的生产与流通为“末业”。战国后期,“末”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整个工商业,从而形成农本工商末的概念。此后,这种依“宅”据“田”、“前植榆、槐、桐、梓,后种竹,旁冶圃,中庭植果树”(《补农书》)、“务本抑末”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一直延续下来,经久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