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首见于《周礼》,清代以后一般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汉代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六种类型,总称六书。普遍采取的是许慎的名称、班固的次序。 六书是后来的人对汉字进行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也是最早的关于汉字构造的系统理论。当有了六书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该系统为依据。一、象形字。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 “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条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艹”(草字头)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这些字一般由一个字根构成。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二、指事字。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中较抽象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站在同一条横线上,一个往上,另一个往下,并且各有一个小小的标记,“上”字的标记画在横线以上的那根直杆子旁边,“下”字与之相反。“一、二、三”则分别由一横、两横、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象的部分。三、形声字。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分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 “监”,表示它的韵母与“监”字一样(古音及部分方言);“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两字韵母相同。四、会意字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字根组成,所以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 “三点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有部分汉字,会同时兼有会意和形声的特点。例如“功”字,既可视为以“力”和“工”会意,而“工”亦有声旁的特点(这个字的发音是gong一声);“返”字,既可视为以“反”和“辵”(解作行走,变形作“走之底”)会意,而“反”亦有声旁的特点(这个字的发音是fan三声)。这类字称为会意兼形声字。五、转注属于“用字法”。各说文家解释不同。大致有“形转”“音转”“义转”三说。江声认为所谓“建类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属老部。戴震认为转注就是互训,《说文解字》“考”字下说“老也”,“老”字下说“考也”,“转相为注,互相为训”的例子。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着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六、假借汉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发展起来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绘,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图像和笔画来表现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随时造出文字来表现,于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 ,这种跟借用的字的形义完全不合的字就称为假借字。假借字有两类。一类是本无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说的假借字。如“北”,甲骨文字形像二人相背。北方的“北”无形可像 ,就借语音相同的“背”来表示北方的意思。许慎在《说文叙》里所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就是这一类。希望我能帮助你解疑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