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要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统一战线历来是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党中央赋予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时代要求。一、协商民主是党的统一战线的一个创造协商民主的概念虽然是西方学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提出来的,但协商民主却根植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各族人民建立人民政权,实行人民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党的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的形成和确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统一战线确立了协商的基本方式。统一战线是不同政治力量的联合,既有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又存在矛盾和分歧。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决定了统一战线中的矛盾分歧,主要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建立和大革命运动的开展,就是通过李大钊、陈独秀同孙中山等国民党领导人举行会谈协商,在一系列问题上形成共识,从而实现了以推进国民革命为目的的革命进步力量的大联合。“三三制”统一战线民主政权,开启了政权中协商的先河。1940年毛泽东同志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规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在人员分配上的“三三制”原则,既“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并告诫全党,“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民主人士李鼎铭、安文钦、李丹生等参加抗日政府,与中共党员共同参政、合作共事,成为政权中党与党外人士协商合作的范例。协商建立新中国,是我国协商民主一个伟大创举。早在1946年1月10日,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中国青年党、中国民主同盟和无党派社会贤达五方共38人,在重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旧政协),就改组政府、整编军队等重大政治问题达成了五项决议。这些决议虽然最终被国民党撕毁,但开了中国政治协商的先河。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以及各地区和各界的代表共662人参加。这次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国旗、国歌和纪年,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通过民主协商建立新的国家政权,这在政治发展史上是史无前例的,是协商民主在我国的成功实践。周恩来同志对协商进行了高度评价,指出协商这两个字非常好,就包括这个民主精神,并强调“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是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协商机构的作用,形成与选举民主相辅相成的协商民主模式。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我们党和政府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是跟工人、农民、民主党派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有大事召集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开会,共同协商、讨论和决定。根据当时的形势和任务,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创造了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和最高国务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协商方式,就抗美援朝、农业合作化、公私合营、社会主义改造、文字改革、民族地区民主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对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政治协商机构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从而形成了我国独特的选举与协商两种民主形式相辅相成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模式。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改革开放以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意见》、《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协商民主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都要进行协商。二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三是健全和完善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紧密结合的机制。每年各级人大和政协会议都在一起相继召开,政协委员列席人大全体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人大在宪法修改和重要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中,也事先在政协征求意见。上述说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型民主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等在半个多世纪的实践中共同创造的,已经融入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及运行机制之中。正如李瑞环同志指出的,“这种协商,已经成为我们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方式,成为我国政治体制的一个特点和优点。”二、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优势协商民主的主体是人民,本质是体现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协商民主的要旨,就是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统一战线的主体是人民,现阶段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统一战线成员遍布我国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其代表人士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事业的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现者、参与者和实践者,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具有独特优势。处于要津的区位优势: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式,主要体现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之中。统一战线作为我国政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及运行机制紧密结合在一起。无论是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还是开展民主协商、参政协商和社会协商,都有统一战线成员作为协商主体参与其中,发挥促进和推动作用。如在人大立法协商中,各级人大的领导成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都有统一战线的代表人士;在政府行政协商中,既有统一战线的代表人士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有统一战线成员作为协商主体参与协商;在政协民主协商和民主党派参政协商中,主要是统一战线中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唱主角;在面向公众进行社会协商中,更少不了各领域的统一战线代表人士。统一战线这种区位优势,决定了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不可替代的基础和关键作用。人才荟萃的智力优势:协商民主的重要价值取向是在重大问题上凝聚共识,促进和实现民主科学决策。这就要求参与协商主体不仅在于意见的充分表达,更在于意见的有效管用。统一战线汇集了方方面面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精英,具有各种知识和智慧的全覆盖和高密度。在我国1.19亿知识分子中,非中共知识分子占四分之三;在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士中,四分之三是非中共人士;在精英荟萃的两院院士中,有15%以上是非中共院士。这就决定了统一战线成员在开展协商中,能够集天下之才,建睿智之言,献管用之策,能够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实现善治和智能化治理,提供更多的具有思想含量、智慧含量、技术含量的意见建议,增进协商民主的正能量。联系广泛的渠道优势: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其要旨是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统一战线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与各党派、各民族、各宗教、各阶层有着广泛联系,而在各方面代表人士的背后,都联系着特定社会成员和群众。如八个民主党派和几十个全国性社会团体,每个党派团体都有自己的特定的社会成员;几千万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更是涵盖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成员;五大全国性宗教,都有自己特定的信众。数十年的统一战线工作,与各方面社会成员和群众建立和形成了四通八达联系渠道和工作平台,为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开展,为密切党与各方面群众的联系,创造了不可替代的良好条件。求同存异的方法优势:协商民主的特色在协商,重点在协商,其价值也取决于协商。这种协商根本区别于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协商,把协商过程等同于决策过程,以协商赋予决策的合法性。它坚持协商于决策前和决策中,是优化决策而不是替代决策;它凝聚和形成共识,又不追求一致,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统一战线方式,就是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统一战线秉承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其民主、合作、包容精神,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决定了在民主协商中既重视协商结果,又重视协商过程;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尊重少数人意见;既坚持求同,又注重存异,特别是对有利于完善决策、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人民利益的不同意见和建议,更是欢迎、支持和鼓励。它体现了民主的要义,也是协商的真谛。稳定完备的制度优势: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统一战线在党与党外人士长期团结合作、民主协商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规范。如中共中央1989、2005和2006年制定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意见、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区市有关部门的有关文件,都对政治协商的性质、内容、方式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已成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并写入国家宪法。这既是在社会各方面成员中广泛多层开展协商民主的有力保障,也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提供了重要借鉴。三、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协商民主,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向和内容,需要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发挥重要作用,必须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在充分实现协商民主功能、完善协商民主机制、体现协商民主价值上积极作为、取得实效。在政治协商中着力优化决策。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与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方式和重要内容,也是协商民主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国计民生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各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重大问题参政议政,进行民主监督,最基本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就是促进执政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要增强政治协商的计划性,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制定政治协商规划,有针对有重点地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进行协商;要增强政治协商的战略性,注重对全面深化改革中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趋势的前瞻问题和事关利益的难点问题的协商,提高政治协商的层次;要增强政治协商的直接性,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开通有关部门对民主党派建议直接反馈的“直通车”。使高层政治协商在协商民主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民主协商中着力凝聚共识。协商民主是一种以协商为特征的民主形式。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以协商为首要职能,集协商、监督、参政为一体,是开展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相比多党合作的党际协商,人民政协民主协商的范围更广、参与主体更多、内容更加丰富。在推进协商民主中,要紧紧围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充分协商、广泛议政和民主监督,最大限度地反映社情民意,集中各方智慧,凝聚改革共识,引导所联系人员和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在社会各方面成员中寻求最大公约数,汇聚改革的正能量。在社会协商中着力扩大有序参与。协商民主说到底是实现和推进人民民主。民主是人民的统治,没有人民参加的政权,不是人民政权;没有人民参与的管理,不是人民当家做主。统一战线的各种协商议政平台,经常开展的各种协商议政活动,举办的各种专题论坛,为社会各方面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化渠道。要运用统一战线工作网络和机制,扩大参政平台,吸引更多的社会团体和代表人士参加协商议政;拓宽参政渠道,动员更多的社会团体和各领域人士参与政府组织的协商对话、听政咨询;健全完善协商程序,不断提高协商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保障各领域各方面成员协商议政的有序开展。在基层协商中着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协商民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要把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统一战线成员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自治的协商民主实践,在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人翁作用、激发基层群众的创造精神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创新,构建骨肉相依、鱼水难离、亲密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