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良好以上是75分以上。1、毕业论文成绩优良(75分以上);2、各门理论考试课程及格;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3门学位课程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3、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或毕业当年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国语考试合格(每年四月第二个星期六举行),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总分在省学位办规定的分数以上(每年举行2次:一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六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或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从2006年起调整到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英语专业毕业生须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自考本科办理毕业: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1、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2、毕业手续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