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幕墙的性能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形以及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等条件由设计单位确定。2.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建筑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的检测报告(通常称为“三性试验”)。必要时可增加平面内变形性能及其他(如保温、隔声等)性能检测。3.“三性试验”检测试件的材质、构造、安装施工方法应与实际工程相同。4.规范规定:幕墙性能检测中,由于安装缺陷使某项性能未达到规定要求时,允许在改进安装工艺、修补缺陷后重新检测。检测报告中应叙述改进的内容,幕墙工程施工时应按改进后的安装工艺实施;由于设计或材料缺陷导致幕墙检测性能未达到规定值域时,应停止检测。修改设计或更换材料后,重新制作试件,另行检测。5.“三性试验”的时间,应在幕墙工程构件大批量制作、安装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