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强不阿 理性抗争——也谈《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代表汉乐府民歌最高艺术成就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是中国文学史上现实主义诗歌发展中的一座高峰,刘、焦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极具高度的典型意义,他们的死,历来受到人们的同情和赞颂。笔者试图通过故事当中的“遣归”、“求婚”、“合葬”这几个至关重要的情节的探讨,进一步深思造成刘兰芝、焦仲卿婚姻爱情悲剧的根源,揭示封建社会里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封建家长制度下,专制家长的绝对专制使得男女青年婚姻不能自主,青年男女陷入深重的痛苦,尤其是妇女受到最为惨重的迫害,从而再现刘兰芝刚强不阿,理性抗争的正义形象。关键词:悲剧根源 探讨 封建礼教 殉情 理性抗争有汉一代,辞赋盛行,诗坛一度冷落。及至“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乐府民歌出现,使文坛为之一新,大放异彩。它以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和崭新的形式,为我国古代诗歌增添了光彩,并成为汉代文学的突出成就,它是汉末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面镜子。其中,《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此诗最早见于南朝诗人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后人常以诗的篇首句“孔雀东南飞”作为篇名)。这首代表汉乐府民歌艺术高峰的长篇叙事诗,千百年来,为人们所广泛传诵,交口赞颂,被誉之为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长篇叙事诗的“双璧”之一,不少学者专家的许多文章的观点,以现实性、社会性、历史性为原则,切中肯綮,为后代学习研究者所认同,皆已形成共识。每次读《孔雀东南飞》,常读常新,常新常想:刘兰芝那么知书识礼,聪明美丽,勤劳能干,温顺贤慧,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与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为何非休她不可?既然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史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什么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同时,兰芝仲卿他们以自杀殉情的方式向封建礼教进行有力抗争以后,两家会求合葬吗?这一系列困惑,让我更为执着地深思造成刘兰芝、焦仲卿婚姻爱情悲剧的根源。对于这些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因而刘兰芝终被休弃势所难免。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况且,新科技研究证明,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也有论者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有礼节”、“不专由”的例子倒比比皆是。例如,当刘兰芝看出“大人故嫌迟”,自知“徒留无所施”,顺从母意,主动向焦仲卿提出“及时相遣归”;临走前,“鸡鸣”、“起严妆”,“上堂拜阿母”,“却与小姑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另外,刘兰芝被遣前夕与焦仲卿生离死别时的一段掏心剖腹的表白:“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验之于全诗对刘兰芝的描写,也始终看不出刘兰芝有什么“无礼节”“自专由”的越轨行为。我们透过诗歌的字里行间的表白,看到的只是刘兰芝知书达礼、温顺贤慧的美好品德,让人感到刘兰芝的临行表白句句是真,毫无虚言。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焦母休儿媳是由于“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这一理由是站不住脚的。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呢?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看待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不能脱离一定的历史背景。《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汉末建安中”),那么,我们就只能从汉代社会中去找寻刘兰芝无辜被休的真正原因。在儒家学者董仲舒的建议下,汉武帝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由于社会现实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思想便被尊奉到前所未有的独尊地位。当时儒家学说成了规范人们思想行为和处理日常事物的唯一准绳和依据,这就自然而然地要影响到家庭、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在汉代,作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的代表人物焦母,究竟是依据什么把刘兰芝赶回娘家的呢?现在我们来探讨刘兰芝当时横遭休弃的原因,只能从当时被奉为圭臬的“七出”中去寻找根据。“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索。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淫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淫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岁嫁到焦家后,又“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门辛”,甚至在因失爱于婆婆,蒙屈受怨,无端遭遣时,临行还再三叮咛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这说明她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第三条)的大过。也许会有人说,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呢?我们认为,探讨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要把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绳墨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纵览全诗,我们不难看出,焦仲卿和刘兰芝是一对十分恩爱的美满夫妻。他们已经:“共事二三年”,但两人犹觉得“始尔未为久”。一个说“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一个说“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即或是遭受焦母无端迫害,行将分手之时,他们还是那么情真意切,信誓旦旦——“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见,他们爱得是多么深沉,多么纯真,多么痴迷,多么坚贞!甚至最后为了忠贞不二的爱情而“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无论是富贵不淫的刘兰芝还是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他们感情的天平都十分明显地倾斜于自己所钟爱的恋人,而不是自己的母亲。他们谁都不能割舍自己对恋人的那种特殊的痴爱而移情于母亲。作为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淫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爱更多地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生生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这,就是刚强不阿的刘兰芝失宠于婆婆横遭休弃的真正原因。经过深思熟虑的刘兰芝感到被遣的命运势所难免,尽管她“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也只能“自遣”了。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也是深受其害者之一。据周密《齐东野语》记载:“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其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行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陆游与其表妹唐婉的爱情悲剧跟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何其相似?儿子“甚宜其妻”,夫妻俩人“伉俪相得”竟成为沉浸于爱情幸福中的青年男女的莫大罪名,以致横遭迫害,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在现在看来是何等的荒谬和不可思议,而在那个时代又是何等的平常和合乎礼义!刘兰芝被遣回娘家后,求婚者接踵而来,足见兰芝的品貌不同寻常。但如前所述,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郎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如果说县令和太守是仰慕刘兰芝的聪明美丽、多才多艺和很有教养,那么他们对刘兰芝嫁给府吏,“共事二三年”后被遣该不会一无所知吧!如果我们从反常的心理解释反常的行动,一切就显得万分合乎情理:县令和太守替儿子求婚是假,为己纳妾是真!在封建时代,对于一个被休待嫁的刘家女来说,等待她的将是一条布满陷阱、洒满血泪的路。刘兰芝和焦仲卿反抗封建家长制度的压迫,殉情以后,会“两家求合葬”吗?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其一,焦母和阿兄是封建家长和封建礼教的代表。在他们看来,刘兰芝蔑视封建礼教,反抗兄长之命,新婚之夜“举身赴清池”,让太守一家枉花无数钱财,空欢喜一场,可谓叛经背道,罪不可赦;而焦仲卿饱读诗书,任职台阁,得知刘兰芝自杀,也竟然丢官抛母,“自挂东南枝”,实属不忠不孝,当惩不贷。从焦母和阿兄的思想立场来看,“两家求合葬”是不可能的。其二,阿兄暴戾自私,冷酷无情,而焦母蛮横顽固,独断专行。当初,太守派媒人来求婚,刘兰芝不忘“府吏见丁宁”,一心只盼破镜能重圆,可阿兄对妹妹的事情却无丝毫的理解和尊重,粗暴训斥兰芝“后嫁得郎君”,“足以荣汝身”,“作计何不量”!而焦母一手毁了儿子的幸福,面对儿子殉情的拜别,仍是一副铁石心肠,丝毫不肯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从焦母和阿兄的性格特征来看,“两家求合葬”也是不可能的。其三,富贵不淫的刘兰芝一“举身”,不仅毁了阿兄的高攀梦,还丢尽了阿兄的脸面;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一“自挂”,不仅使焦母日后无靠,还使焦家香火断绝。巨大的打击无疑会激起焦母和阿兄心中的波澜,然而,除了绝望、痛苦、恼怒和怨恨以外,还会有些什么?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从焦母和阿兄的内心感情来看,“两家求合葬”就越加不可能了。笔者认为,刘兰芝夫妇死后的情况,完全出于诗人的想象与幻想。“两家求合葬”和“魂化双飞鸟”都是浪漫主义手法的运用,诗人借此表达了人们对刘兰芝夫妇不幸遭遇的同情,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封建礼教的抗议和嘲弄。机械地把“两家求合葬”理解成为写实的手法来看待“合葬”,不仅有悖于焦母和阿兄这两个人物形象,也将大大削弱全诗“揭露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主题。人非木石,熟能无情,刘兰芝、焦仲卿执着纯真的爱情虽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却为世俗人情所赞赏。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学习欣赏这首凄美的爱情诗,我们认识到了古代社会的罪恶,看到了中国妇女为了争取自由幸福的理性反抗精神,刘焦的自尽,是失败,也是胜利。这种方式的抗争,虽说消极,但毕竟是黑暗当中的一线光明,给后人以积极的启迪,更应思考如何才能真正提高妇女的权利和地位。参考文献:1.余冠英选注 1953 《乐府诗选》 人民文学出版社2.李因笃、陈祚明等 1987.6 《两汉文学史参考资料·孔雀东南飞》3. 孙志凌 2001.7 《孔雀东南飞》中的三个问题 河北《语文教学之友》4.游国恩等 1989.5 《中国文学史》 人民教育出版社5.金伟源 1989.5 生不偕老·死求同穴——《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讲析》 华东师大出版社
1,<<孔雀东南飞>>是汉代乐府民歌中最杰出的长篇叙事诗,与<<木兰词>>并为乐府双壁.2,《孔雀东南飞》,汉乐府诗篇名,因其首句为“孔雀东南飞”,故名。最早见陈代徐陵《玉台新咏》,题名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全诗一千七百多字,是保存下来的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它通过焦仲卿、刘兰芝的婚姻悲剧。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同时热烈歌颂了兰芝夫妇为了忠于爱情宁死不屈地反抗封建恶势力的斗争精神。《孔雀东南飞》艺术成就较高,成功地塑造了几个鲜明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来表现反封建礼教的主题思想。全诗语言朴素通畅,叙事中兼有浓厚抒情,描写上铺张排比,是当时五言叙事诗的代表作品。 3,婆婆善待媳妇,媳妇孝顺婆婆
1,《孔雀东南飞》是汉代乐府民歌中最杰出的长篇叙事诗,与<<木兰词>>并为乐府双壁.。《孔雀东南飞》最早见于《玉台新咏》,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诗前有序文:“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这是一曲基于事实而形于吟咏的悲歌。其中,主人公刘兰芝、焦仲卿之死,表面上看来,是由于凶悍的焦母和势利的刘兄逼迫的结果。事实上,焦母、刘兄同样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因为焦母、刘兄的本意,并不想害死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妹妹。这从刘、焦死后,“两家求合葬”这样后悔不及的举动可以看出。——尽管这是他们对刘兰芝、焦仲卿生死不渝爱情的晚到的认可与祝福。他们主观上的出发点虽有利己的打算,但也有把维护自己亲人的终身幸福与自己的利益统一起来的愿望。焦母刘兄是要在自己与焦仲卿、刘兰芝的利益之间找到一块平衡的绿地而共处。然而,他们没有成功。这里,问题的深刻性在于:刘兰芝、焦仲卿毕竟是直接通过他们的手被害死了。焦母、刘兄同时又成了封礼教的帮凶。这种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力量,正是当时封建制度罪恶本质的必然反映。 刘焦之死在当时有必然性。因为他们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造反第三个可能。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刘、焦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礼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迫害刘兰芝用的是第一条。《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顺这一条。刘兰芝回娘家后,也遭到家长制的威压。那么刘兰芝、焦仲卿是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些封建教条呢?没有。刘、焦两人所反复辩解的是他们并没有违反这些封建规范。他们的认识不能不受时代的局限。刘兰芝、焦母刘兄则以为坚守这些封建教条才能真正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幸福。显然,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焦母、刘兄是强者,而刘兰芝、焦仲卿注定是被吞食的弱者。他们并不是处于打倒孔字店的五四时期,而是处于中国地主阶级还有着远大前途,封建制度正处上升时期的东汉末年。刘兰芝、焦仲卿的抗争只是一种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违背这些要求的封建礼教之间的一种不自觉而且没有出路的冲突。因此,他们的死,是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能实现的产物。他们的死,是对封建礼教罪恶本质的控诉。思想上的局限,并不能转移或否定实践意义上的客观作用。刘兰芝、焦仲卿不愧是封建礼教的早期叛逆者,因为他们没有逆来顺受地屈从。死与屈从,都是封建礼教对他俩的毁灭。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毁灭。如果他们屈从了,那么虽然他俩的肉体还活着,但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爱情理想却不复存在了。而死,却表现了他俩为坚持爱情理想而作的抗争,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赢得后世人民对他俩的同情与尊敬,成为后代粉碎封建枷锁的精神鼓舞。所以,刘、焦之死,已冲破个别人、个别家庭的狭小范围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义,揭出了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孔雀东南飞》的重大思想价值在于:它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刘兰芝、焦仲卿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通过有个性的人物对话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是《孔雀东南飞》最大的艺术成就。全诗“共一千七百八十五字,古今第一首长诗也。淋淋漓漓,反反复复,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古诗源》卷四,沈德潜按语)。在贯穿全篇的对话中,可以看到,刘兰芝对仲卿、对焦母、对小姑、对自己的哥哥和母亲讲话时的态度与语气各不相同,正是在这种不同中可以感受到她那勤劳、善良、备受压迫而又富于反抗精神的外柔内刚的个性。同样的,在焦仲卿各种不同场合的话语中,也可以感受到他那忠于爱情、明辨是非但又迫于母亲威逼的诚正而软弱、但又有发展的性格。诗中写到兰芝与仲卿死前,兰芝假意同意再嫁,仲卿见兰芝后回家与母亲诀别,他俩这时的话语,非常切合各自的身份与处境。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曾作过这样细致的分析:“兰芝不白母而府吏白母者,女之于母,子之于母,情固不同。女从夫者也,又恐母防之,且母有兄在,可死也。子之与妻,孰与母重?且子死母何依,能无白乎?同死者,情也。彼此不负,女以死偿,安得不以死?彼此时,母即悔而迎女,犹可两俱无死也。然度母终不肯迎女,死终不可以已,故白母之言亦有异者,儿今冥冥四语明言之矣,今日风寒命如山石,又不甚了了,亦恐母觉而防我也。府吏白母而母不防者,女之去久矣。他日不死而今日何为独死?不过谓此怨怼之言,未必实耳。故漫以东家女答之,且用相慰。然府吏白母,不言女将改适,不言女亦欲死,盖度母之性,必不肯改而迎女,而徒露真情,则防我不得死故也。”试想,兰芝如果直说要死,这个弱女子势必会遭到暴力的约束,被强迫成婚。而仲卿的情况自然与兰芝不同,诚如上述引文的分析。又如:“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于此可立见焦母的蛮横:“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由此可见刘兄的势利。即使次要人物如媒人、府君的简短对话,也各各符合其人的身份、特点。诗中,简洁的人物行动刻划,有助于形象的鲜明;精炼的抒情性穿插,增强了行文的情韵。“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写出了刘兰芝离开焦家时的矛盾心情。欲曙即起,表示她不愿在焦家生活的决心,严妆辞婆是她对焦母的抗议与示威。打扮时的事事四五通,表示了她对焦仲卿的爱,欲去又不忍遽去的微妙心理。“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姑嫂关系不易相处,兰芝与小姑关系融洽,正表现了她的懂礼仪、易相处。这同焦母的不容恰成对照。另外,辞焦母不落泪,而辞小姑落泪,也可见兰芝的倔强。焦仲卿的形象刻划也是如此,他送兰芝到大道口,“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表现了一片真情。闻知兰芝要成婚,“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诗篇用马悲渲染衬托他内心的强烈痛苦。临死前“长叹空房中”、“转头向户里”,对母亲还有所顾念,这里愈见他的诚正与善良。在整篇诗中,类似上述的动作刻划还有一些,笔墨虽不多,却极精粹。兰芝死时,一无反顾,“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仲卿死时,顾念老母,“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这些不同的动作细节,都切合各自的性格与处境。同样是母亲,焦母“捶床便大怒”的泼辣,刘母见兰芝回家时惊异而“大拊掌”的温和,对性格的描绘来说寥寥几笔已极传神。抒情性穿插较之动作刻划更少,但也是成功之笔“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兰芝和仲卿第一次分手时,作者情不自禁的感叹,增添了悲剧气氛。“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这画龙点睛的穿插,更激起了人们对焦、刘遭遇的同情。即使那教训式的全诗结尾,也带有浓重的抒情意味,充满了作者的同情与期望。这些水到渠成、不着痕迹的抒情性穿插,对人物形象的塑具有锦上添花的妙用,增加了全诗的感情色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诗比兴手法和浪漫色彩的运用,对形象的塑造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作者的感情与思想的倾向性通过这种艺术方法鲜明地表现了出来。诗篇开头,“也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是“兴”的手法,用以兴起刘兰芝、焦仲卿彼此顾恋之情,布置了全篇的气氛。最后一段,在刘、焦合葬的墓地,松柏、梧桐枝枝叶叶覆盖相交,鸳鸯在其中双双日夕和鸣,通宵达旦。这既象征了刘焦夫妇不朽,又象征了他们永恒的悲愤与控告。由现实的双双合葬的形象,到象征永恒的爱情与幸福的松柏、鸳鸯的形象,表现了人民群众对未来自由幸福必然到来的信念,这是刘焦形象的浪漫主义发展,闪现出无比灿烂的理想光辉,使全诗起了质的飞跃。 《孔雀东南飞》结构完整、紧凑、细密。其情节的组织,采取双线交替推进的方式。其中,一条线索由刘兰芝、焦夫 焦母刘兄之间展开。这是一场迫害与反迫害的斗争。仲卿求母一段,是第一次冲突,刻画了焦母的专横和仲卿的软弱。兰芝辞婆一段,是第二次冲突,反映了焦母的无情和兰芝的斗争。兰芝拒婚,是第三次冲突,在兰芝与其兄之间展开,突出了兰芝宝贵不能淫的坚贞品格及其兄的卑鄙。仲卿别母一段,写出了阿母的顽固与仲卿的守约。这四次冲突,一次比一次激烈,直至双双殉情。特别是主角兰芝,她的坚决抗争,影响与决定了仲卿的态度与斗争。 兰芝与仲卿的感情纠葛是在上述矛盾冲突的基础上展开的。第一段兰芝的诉苦,表现了她对仲卿的信赖,也交代了矛盾冲突的背景。仲卿求母失败,刘、焦之间的话别,反映了仲卿的不舍、兰芝的温情。第二次冲突兰芝辞婆后,仲卿的送别,充分抒写了他们夫妇之间的真挚感情。第三次冲突兰芝拒婚一段,仲卿的怨怼,兰芝的表白,他们之间的诀别,淋漓尽致地刻画了生死不渝的爱情。由此可见,上述两条线索,有主有从,互为因果,交替发展,完整紧凑地完成了故事的叙述、人物命运的交代。 此诗在结构上的细密还表现在呼应映衬上。《采菽堂古诗选》曾指出:“凡长篇不可不频频照应,不则散漫。篇中如十三织素云云、吾今且赴府云云、磐石蒲苇云云及鸡鸣之于牛马嘶,前后两默无声,皆是照应法。然用之浑然,初无形迹故佳。乃神化于法度者。”诗中在不同场合中两次出现的蒲苇磐石的比喻,的确加深了读者对刘焦夫妇爱情坚贞的认识,也加强了阅读这篇作品时浑然一体的感觉。此外,兰芝别仲卿时对其兄“性行暴如雷”的担忧,焦母“东家美女”的引诱,也在诗中有暗伏、有照应,显示了结构上的精细和诗思的缜密。 《孔雀东南飞》细针密线的结构特色,得力于繁简得当的剪裁。刘兰芝、焦仲卿的故事,头绪纷繁,若不加剪裁,使之集中,就会散漫无所所归统。清代诗评家沈德潜在《古诗源》中评道:“作诗贵剪裁。入手若叙两家家势,末段若叙两家如何悲恸,岂不冗漫拖沓?故竟以一二语了之。极长诗中具有剪裁也。”《采菽堂古诗选》看法更深入:“两家闻二人之死,仓皇悲恸、各怀悔恨,必有一番情事。然再写则沓拖,故直言求合葬,文势紧峭,乃知通篇之缕缕无一闲语也。前此不写两家家势,不重其家势也。后此不写两家仓皇、不重其仓皇也。最无谓语而可以写神者,谓之不闲;若不可少,而不关篇中意者,谓之闲。于此可悟裁剪法也。”裁剪中最易引人误入迷途的就是这些所谓若不可少却不关篇意的材料。其实,一些表面看来必不可少的材料,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材料和最需花费笔墨的材料。有些只需略作交待就行了,如诗中两家家势、死后家人悲恸后悔等等。这里,关键是抓住“篇中意”对诗材加以选择,组织,突出主要线索、主要情意。 诗中对详写部份的处理是极为出色的。仲卿求母失败,刘焦之间话别,兰芝辞婆和太守迎亲等,都是浓笔重彩的段落。这些段落在整个长诗中都是直接关系到刘焦爱情悲剧的关键内容,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感情的渲泄,对题意的显示都起着极重要的作用。更妙的是,这样的浓笔重彩,在全诗自然、朴实、流畅的基本风格中,起到了丰富色彩的作用,使整个描述的节奏疏密有致,快慢有度。沈德潜的这段评语具有真知灼见:“长篇诗若平平叙去,恐无色泽。中间须点染华缛,五色陆离,使读者心目俱炫。如篇中新妇出门时‘妾有绣罗襦’一段,太守择日后,‘青雀白鹄舫’一段是也。”
您好“乐府双璧”之一的《孔雀东南飞》,王世贞誉之为“长诗之圣”,沈德潜赞其为“古今第一长诗”。与此艺术成就相对应,对该诗诸问题的争论也可谓歧见纷出。具体到“兰芝何以被逐”的问题,近年来就有:不顺父母说;无子说;焦母性嫉妒和性虐待说;兰芝织素不力说;中师教学参考书中的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说;焦母无端厌恶说。笔者认为,所谓“无端的厌恶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而其它各说法或语焉不详,或失之草率,都存在着可商榷之处。现谨联系当事社会法律背景和文章本身作一分析。汉末,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依然承袭西周有关规范。汉律中法定的离婚理由是“七出三不去”。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者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 但是,按照承袭下来的周代的礼制,已婚妇女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有所娶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境,故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公婆守三年之孝,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贫贱,但经过夫妻的同甘共苦之后变成富贵,按礼制,“妻者,齐邑”,夫妻应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时休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任意休妻作了限制,但主要的还是为了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因不符合“三不去”规定,兰芝之被逐具备了可能性。那么,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是什么呢?对照一下“七出”,“淫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排除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无子”是最直截了当的原因。因为“无子”而所以“去”,多么顺理成章。而且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典《汉婚律》中规定:“帝王诸侯之妻无子不出”,而作为庐江府小吏之妻的兰芝,显然够不上这个条件。但是,无子说也有可质疑之处。首先,因“无子”而让媳妇“出”,可谓光明正大,焦老太婆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挑明,无须忌讳。但通观全篇,没有一处表明焦母依“无子”为据——哪怕是含蓄的表明。其次,汉律实行男尊女卑的原则,在家庭婚姻关系上,规定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焦母嫌兰芝“无子”,完全可以为仲卿再续而不必另娶。另外,从创作动机上说,有谁愿作一长诗为一不能生育的妇女鸣不平呢?——其实,因“无子”而“去”,理所当然,并无不平之嫌。那么,法定理由就只剩下“不顺父母”了。此一说肯定错不了,但却失之笼统(犹如有人问“你是谁”而你答“我是人”一样)。我们不应满足于此,我们应做进一步分析,来洞悉隐藏在背后的真正原因。对此,我们不能大胆设想(性嫉妒性虐待说即属此),我们只能小心求证。让我们回到文本,请看:焦母: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w兰芝: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这才是冲突之所在,矛盾的焦点!为什么对同一事实,当事人却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从逻辑学上分析,此两种判断(命题)不可能同真,也不可能同假,其中必有对错。那么孰是孰非?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刘兰芝和焦母两个人物。兰芝德、才、貌三全。其洞察世情的聪慧,知情达理的言行,使我们赞美之尚来不及,何以会指责她而否定她的判断呢?倒是焦母,你看她那“故嫌迟”的神态,那“槌床便大怒”的举止,那“慎莫留”“会不相从许”的语言,求东家女而不落实的讹诈,劝儿子“慎勿为妇死”的愚钝、绝情,使我们确信,焦老太太虽一大把年纪,但在言行举止方面无论是意识,还是实践,都与合理正常标准有相当的距离!一位有着缺点和不足的领导绝对管理着一名各方面都正常且优秀的下属,将会出现两种结果:要么赏识信任下属,做到人尽其才;要么因无知而指责下属不与领导保持一致,犯自由主义,嫉妒下属的优点,滥用职权,阻碍下属的成功或将其挤出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外。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嫉妒是平庸的情调对于卓越才能的反感”,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中对嫉妒做了深刻剖析。现代心理问题专家也指出“嫉妒者往往以害人开始,而以害己而告终”。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推断:焦母嫉妒(性嫉妒,才嫉妒等)人性中的弱点(当然包括缺点、缺陷等)借助于封建家长制获得了破坏性力量,从而酿成了悲剧。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焦母是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又是自食其果的受害者。w当然,以上推断尚需故事本身的验证,而整个验证过程将使《孔雀东南飞》的其他相关问题豁然开朗。我们终于明白,“兰芝何以被逐”的原因不甚明了就在于焦母玩了猫腻:她没有勇气说出或缺乏水平认识到是自己人性中的弱点——嫉妒等消极情绪驱使她要赶跑兰芝,我们也终于明白中师教学参考书课后练习三答案中“她(指兰芝)的被遣,完全是出于焦母的无端的厌恶”之误。我们并进一步明白,结婚区区“二三年”而焦母“己久怀忿”(无子只会使她焦虑而决不会是久怀忿),“已失恩义”要“速遣之”、“慎莫留”。因为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好不容易“媳妇熬成了婆”而又要继续熬下去;熬过了婆婆的权威,又要熬媳妇的优秀。是可忍孰不可忍,眼不见心不烦,干脆将兰芝休了算了。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惧怕这个儿、媳、婆三位一体的既成家庭格局。也许有人会问:“不顺父母说”,作为法定理由己足够了,何以啰嗦至此?其实不然!按事发时法律精神,具备“七出”条件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休弃之而不是摩休弃之。按语义学及法理学理念,用“可”表述的为授权性规范,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即是说,按封建礼教规定,焦母可以休弃媳妇,也可不休弃。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利,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焦母选择了休弃,在应知和已知这种休弃权的行使与相对人的生存权等权利发生冲突时她仍要选择休弃:“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同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这是仲卿向她以死抗争的最后表白。而此时焦母仍没有回心转意,悬崖勒马,依然是执迷不悟,一意孤行,并再一次自欺欺人:“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她也希望有个好儿媳,但她又容不下任何一个好儿媳。无论是现实中的刘兰芝,还是口头上提到过的“秦罗敷”的“东家贤女”。现在她非要选择动用休弃权,即便是滥用,她的选择令人不解。瞿秋白就问过“兰芝那么好,她婆婆为什么要休弃她呢?”我们不解的原因在于我们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焦母,而当我们用人性弱点理论对照她时,问题才迎刃而解!我们也还终于明白,兰芝自请回家,与其说是体现了一种勇气与果断,不如说是一种妥协:面对强有力的人性弱点的妥协,甚或逃避。因为才“共事二三年”,已“心中常苦悲”、“留空房”、“不得息”,进而叹“君家妇难为!”在这个家庭中,作为一名女性,其贤妻良母的潜质无法发挥;作为一个人,其才华、品德无法自由展现:“徒留无所施。”不仅作为一般人的和个体的女性的价值难以实现,而且要承受“故嫌迟”等更多来自现实的挑剔甚或挑衅!勉强维护现状,对当事人均是一种折磨、损耗,不如远离这种委屈。此时我们感到“被逐”、“被遣”、“遭遣”等措词有不当之处,因其忽视或忽略了兰芝不愿苦熬而自请回家的主动性和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自觉性、坚定性。w在这里须进一步说明的是“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一说亦有不妥。封建礼教固然有其反动的一面,但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家庭稳定方面还是有积极意义的。造成刘、焦悲剧的是焦母而非封建礼教,封建礼教并没有主动摧残刘或焦,其在《孔雀东南飞》诗中只是充当了被焦母利用的工具,焦母才是此场悲剧的元凶、真凶。兰芝就说“君家妇难为”而非“家家妇难为”,这就极其含蓄地却是又极其有力地把矛头指向了焦母!(“君家”不是具有普遍性,但这不等于不具有典型性。文学要求的不是普遍性而是典型性)。(退一步说,《孔》诗悲剧的祸首即便不是焦母,也不能是封建礼教,而是以礼教为治国方略的封建统治者。)“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一说曾服从服务于五四时期争自由反封建斗争的需要,因而打上了当时时代的烙印。脱离开具体时代的局限,我们可以说:封建礼教摧残刘兰芝、焦仲卿幸福生活一说当休矣。综上所述,我们可将《孔雀东南飞》一诗的主题定为:通过刘兰芝、焦仲卿的婚姻爱情悲剧,表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珍惜幸福生活的感情,蕴含了对悲剧制造者的谴责。长诗最后一句“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中“之”字所指代的教训至此也就极为明白:一定要认识并警惕我们人性中的弱点,克服它或它的消极作用,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希望回答可以帮助您
封建制度害死人
《孔雀东南飞》和《木兰诗被称为“乐府双璧” “乐府双璧” 即《木兰诗》和《孔雀东南飞》的喻称。《木兰诗》又名《木兰辞》,是北朝民歌;《孔雀东南飞》又名《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是古乐府民歌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保存下来的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 《木兰诗》,北朝民歌,也是我国古典诗歌中不可多得的优秀叙事长诗之一,选自宋代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长达三百余字。内容写少女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塑造了一个奔赴疆场、屡立战功而又不失劳动人民本色的女英雄形象。这种艺术形象,打破了“女不如男”的封建传统观念。它是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诗篇。诗的语言丰富多采,有朴素自然的口语,有精妙工整的律句。句型或整或散、长短错落,排句的反复咏叹,譬喻的新颖出奇,都加强了诗的音乐性和表现力。 《孔雀东南飞》,汉乐府诗篇名,因其首句为“孔雀东南飞”,故名。最早见陈代徐陵《玉台新咏》,题名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全诗一千七百多字,是保存下来的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它通过焦仲卿、刘兰芝的婚姻悲剧。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同时热烈歌颂了兰芝夫妇为了忠于爱情宁死不屈地反抗封建恶势力的斗争精神。《孔雀东南飞》艺术成就较高,成功地塑造了几个鲜明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来表现反封建礼教的主题思想。全诗语言朴素通畅,叙事中兼有浓厚抒情,描写上铺张排比,是当时五言叙事诗的代表作品。 这两首叙事长诗,以其震撼人心的英雄故事和强烈的反抗精神,以及深广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艺术形式,成为我国诗歌宝库中一双放射奇光异彩的宝石,被称为“乐府双璧”,受到历代人民的喜爱
1很有感染力的一部有关于爱情的文学作品.2兴的手法.3婆婆应该接受并把她像对自己的女儿一样对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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