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可以参考一下武汉大学郑传寅先生发表于2005年第2期《戏曲艺术》上的论文《古典戏曲大团圆结局的民俗学解读》以及厦门大学汪晓云博士发表于《戏曲研究》65辑上的论文《鬼世界的幸福与人世界的团圆——从戏曲“大团圆”结局说起》,或许能有所帮助。【晓云学姐的论文转录如下:】鬼世界的幸福与人世界的团圆——从戏曲“大团圆”结局说起内容提要 “大团圆”是中国戏曲结构的主要特征,戏曲是以对死亡的超越来实现“大团圆”的结局的。鬼不仅是舞台“人物”中的一员,更是促成戏曲“大团圆”结局的主要构成因素。由于戏曲要突出表现的是人物和情节的结局,鬼便以其形象性成为戏曲人物死亡结局的当然载体,从而以鬼魂的虚拟存在实现了戏曲的“大团圆”。中国传统的鬼神观念在戏曲中得到了形象的反映,“大团圆”结局的喜庆特征与鬼形象体现的乐观姿态一致。鬼给现实人生的不完美画上了近乎圆满的句号,从而使得悲剧趋近了喜剧。关键词 大团圆 好鬼 坏鬼一三岁丧母,七岁为童养媳,十七岁完婚,两年后成了寡妇,三年后受冤屈被定死罪。这就是窦娥。窦娥之冤,在人间无法获申,惟有诉诸天地,以致血溅白练、六月飞雪、亢旱三年。这就是感天动地窦娥冤。当窦娥这三桩几乎完全不可能实现的誓愿随着其生命的结束一同成为现实时,悲剧达到了高潮。到此为止,这就可能算得上是西方戏剧理论中的悲剧。然而,在戏曲中,戏还没有结束:三年后,窦娥之父为官,窦娥鬼魂托梦,从而使其冤屈获申。在随意段分而又似乎有条不紊的时间秩序中,《窦娥冤》以中国戏曲的方式结构了一个俗世的人生悲喜剧。在西方悲剧理论看来,它充其量只能算是悲剧中的喜剧,或喜剧中的悲剧。这就是戏曲,它要结构到让观众不用费力猜测人物和事件的最终结局,而这结局一般是要使看戏的人不感到太过悲伤,即使是窦娥这样惊天动地的悲惨遭遇,它也不让人物和事件就这样悲惨地、无奈地结束,而是给它安上一个“光明的尾巴”。这个“光明的尾巴”,在很多戏曲故事中都以更为喜庆式的大团圆形式表现,窦娥已然是个例外——倘若窦娥在未死前实现其誓愿,或者是窦娥之父在窦娥临刑前的一刹那刚好出现于刑场,窦娥就不至于真的死去——而这正是更多中国戏曲常见的大团圆结局。戏曲不忍心让观众看到这么深切的不幸和灾难,而努力使之从俗世人生的悲哀中看到幸福,看到希望,大团圆,正是中国人集体心理意识中幸福和希望图景的象征。在西方人看来,中国没有完整意义上的悲剧;而在中国人看来,西方悲剧为了制造最大限度的崇高和怜悯效果,而不惜让主人公就这样悲惨地、无奈地离观众而去,这简直就是“残酷戏剧”。西方悲剧常以死亡为结局,而在戏曲中,死亡并不意味着悲剧故事的结局,窦娥死了,她的冤案还是得到了昭雪,她以死亡为代价换得了自己的清白和人间的正义;死亡有时不只是一个过程,它甚至还意味着开始,《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刚出现不久就死了,死亡对她来说更意味着新生,好戏正是由于主人公的死亡才得以开演,她以死亡为代价换得了生命和爱情。“戏不足,鬼神凑”,实际上并不是说戏中的人不够要靠鬼神凑,而是戏曲结构中由人无法完成的情节要通过鬼神的作用才能实现。从戏曲内容看,俗世人生是不圆满的,而戏要圆满,因此,鬼神就成了戏曲必须借助的力量。戏曲就是这样以对死亡的超越来实现大团圆的。在戏曲中,对死亡的超越是通过鬼魂来实现的,若不是窦娥鬼魂托梦给父亲,窦娥的冤案就不会得到昭雪;杜丽娘如果不是以鬼魂现身与情人幽会亦无法复活。鬼魂是戏曲中不可缺少的“人物”。西方悲剧中也有鬼魂。哈姆雷特父亲的鬼魂是个幽灵,它不仅和人保持着一定的空间距离,也和人保持着一定的心理距离,它使人感到惊恐和害怕。鬼魂是剧中反常情境的异常之像,因此,它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影像存在于剧中,且只能在特定的时候特定的场合才能显现为鬼魂的人之影像,我们只能用“它”而不能用“他”来称呼之。鬼魂在剧中出现时就是鬼魂,只有在人们讲到他的过去的时候他才是人。悲剧并没有表现这个现在已成为鬼魂的人,因此,它不能作为人物形象中的一员,只能是一个物,它充其量是一个人的影子。我们看到,在《哈姆雷特》众多的演出版本中,这个鬼魂虽然由真实的人来扮演,但他总是区别于常人,总要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幽灵的特征,通常表现在形象、眼神、表情、声音、行动等方面。在西方悲剧中,鬼魂和人之间隔着一道看不见但却无法逾越的鸿沟,鬼魂属于人世界之外的另一种存在,或者,是人世界表现为影像的物。中国戏曲中的鬼魂都是作为人物形象出现的,窦娥和杜丽娘的鬼魂由人过度而来。在剧中,她们都曾经是活生生的人,鬼魂和人在外在形象和内在表现方式上毫无二致,她们并不因为成了鬼魂就眼神呆滞、面容模糊、声音异常,鬼魂就是人,鬼魂由人变成,鬼魂甚至还可以再变成人,像杜丽娘。在戏曲中,人和鬼魂的扮演方式也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扮演杜丽娘的演员同时也是她鬼魂的扮演者,如果不是观众意识到杜丽娘已经死了,出现在舞台上的是她的鬼魂,作为杜丽娘的人和作为杜丽娘的鬼魂就没有什么变化。鬼魂和人的区别仅仅在于观众的意识,杜丽娘死了,到了阴间,尚未复活,观众意识到她是鬼魂,这样,表现鬼魂和人的区别不是在同一场景中同时性表现,而是通过死亡甚至进入阴间的过程历时性表现,观众因此也仍然能将鬼魂和人区分开来。在戏曲中,鬼魂和活着的人一样言语行动,并推动剧情向前发展,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不是人死亡转而变成了鬼魂,剧情甚至就遇到阻碍而难以继续。窦娥如果不是鬼魂托梦,冤情就难以昭雪;杜丽娘如果不是现身为鬼魂与柳梦梅相见并告知他如何使自己生还,这一对有情人又如何能实现其传奇式的爱情!戏曲之所以和小说一样都曾被称为传奇,就是因为其情节太过离奇,而这离奇的情节,在许多时候是由人和鬼共同构建而成。鬼不仅是戏曲中重要的存在,是戏曲“人物”中的一员,在很大程度上,鬼正是促成中国戏曲大团圆结局的主要构成因素。戏曲如果必须设置大团圆的结局,鬼就必不可少:如果没有鬼,死亡就意味着人物的消失和剧情的终止,鬼使得死亡不再是人物生命的结束和故事情节的停止,而是人物生命的延续和故事情节的继续。鬼是死亡的结果,同时也是死亡的延续。死亡并非戏曲表现的重心,也就是说,死亡本身不是戏曲结构趋向的目标,戏曲要表现的是死亡前后的情形。窦娥之死突出的是其临死前的控诉与誓愿以及死后誓愿的应验,窦娥不是死得悲壮,而是因死而显得悲壮;相比较而言,杜丽娘的死显得有点莫名其妙、不可思议。死亡只是一个表现手段,是情节结构中一个凸起的点,戏曲要表现的是这个点的前因后果,而后果又往往比前因来得重要,因为它是观众的期待。正是因为要突出表现这死亡的后果,而鬼魂又以其形象性成为戏曲中死亡后果的当然载体,中国戏曲才能实现西方悲剧不能实现的大团圆结局。戏曲中鬼的出现常常意味着人物命运的转变和故事情节的进展。在《牡丹亭》中,作为人的杜丽娘是多愁善感、柔弱悲观而不堪一击的千金小姐,作为鬼的杜丽娘则表现出果断勇敢的胆识和气魄,从而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这里,鬼以战斗者的乐观姿态出现,它并且显示出强者的形象。同样,作为人的窦娥处处遭受不幸,只有成为鬼,她才有所支撑,她的命运才出现了逆转。大团圆结局的喜庆与乐观特征与鬼形象体现的战斗者的乐观姿态是一致的。正是由于鬼的存在,中国戏曲中许多俗世悲剧因而凭添了几许亮色,说鬼是戏曲中的喜剧性因素一点也不过分。鬼给现实人生的不完美画上了近乎圆满的句号,中国戏曲之所以能常常“大团圆”,鬼功不可没。鬼使得悲剧趋近了喜剧。鬼在戏曲中的功劳是如此巨大,鬼的出现又是如此普遍,以至于大戏剧家汤显祖说传奇、杂剧能“生天生地生鬼生神,极人物之万途,攒古今之千变。”而大诗人苏轼则说戏剧是“搬演古今事,出入鬼门道。”这些看来颇为玄妙的论断当指戏曲表现的虚幻世界的真实情景,而鬼神在戏曲中的“活着”,乃使这虚幻的戏曲人生显得尤为玄妙。二鬼魂是已死的人而仍活着的魂。戏曲中的鬼魂和人一样活动于舞台上,这是因为戏曲中的人和鬼魂一样,都是虚构的,假的。如果说鬼是人的向往,人们一定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怕死鬼”——鬼尚且怕死,何况人呢!的确,在很多时候,鬼总是与自然界一切恐惧、可怕、奇怪的现象联系在一起,与活人的疾病、痛苦和死亡等麻烦事联系在一起。人们在遇到未曾预料到的麻烦事而无从发落时,想到的不是那真正麻烦的事和人,而是鬼——“见鬼”:也许在人看来,只有鬼才会给人制造麻烦,鬼因此常以人的敌对者面目“活”着。鬼是人的敌人,尤其是在鬼与神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而神是人想当然的朋友——它们都比人强大。鬼能强大到什么程度,这在人是没有定数的,因此,有时,它强大到人力无法抗拒,只有眼睁睁看它逍遥(如它把活人灵魂带走使他死去);有时,只要用大话吓唬它,它就会逃之夭夭(如民间至今仍使用的“退煞”);有时,它也不过是一个鬼鬼祟祟的可怜虫,变成可以和人接近的形体状貌乞求人的施舍与礼遇;更有时,鬼也可以是一个美丽多情的妙龄少女或英俊潇洒的少年郎(小说和戏曲中的鬼多是如此)……说到鬼,人与人交往的历史不见得比人与鬼交往的历史悠久得多,因为鬼是当人看到自己的影子时就有可能出生了的,它是人自身的产物。当人意识到阳光下自己的影子,睡眠时梦幻中的影像,以及死后僵硬的尸体时,鬼就有了它诞生的前提。实际上,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也未必比人与鬼的关系更密切。不是吗?当人遇见麻烦事和难缠的人时,人们以为是遇见了鬼,是鬼在使坏;而在他没有遇见任何人和事时,因为恐惧与害怕,想到的还是鬼,所以鬼常出现于夜深人静时、荒郊野外处;即使是在平安无事时,鬼也潜伏在某处而不为人所见,因此最好还是小心为是。朱自清先生从人们常说的鬼话中总结出鬼的特征为:“总而言之,鬼贪,鬼小,所以‘有钱使得鬼推磨’;鬼是一股阴气,是黑暗的东西。他贪,也小,也有黑暗处,鬼其实是代人受过的影子。所以我们只说‘好人’‘坏人’,却只说‘坏鬼’;恨也罢,爱也罢,从来没有人说‘好鬼’。”[1]这也可以看出,鬼是人潜意识中的强势力量,它对人构成了威胁。由于鬼是强者的代表,弱者常将对强者的惧怕以礼让和恭敬的形式体现出来,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我们对鬼神也很实际,供奉他们为的是风调雨顺,为的是免灾逃祸。我们的祭祀有点象请客、疏通、贿赂,我们的祈祷是许愿、哀乞。鬼神在我们是权力,不是理想;是财源,不是公道。”[2]鬼和神本来有着天壤之别,但由于人对他们都有所求,因此常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人对鬼神的敬畏态度正是人世间等级秩序的体现,强者往往代表着权力和金钱;人对鬼神的祭祀方式又正是现实社会规则的反映,那就是以请客、疏通、贿赂的方式求得权势者的支撑,使强者不至于损害弱者的利益,甚至在可能的情况下能助弱者一臂之力。弱者只有在现实世界中无法找到可以帮助并倚赖的对象时才转而求诸于鬼神,这种等级对立与现实社会制度中的等级对立刚好相反,它不是表现为压抑与被压抑,打击与被打击的被动关系,而更多表现为主动的求助,这主动的求助完全是人单方面想当然的结果。因此,神和鬼的创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人现实生存能力的加强,纵使鬼是作为敌对者的面目出现,由于神权又高于鬼权(几乎没有关于鬼权的说法,似乎鬼并没有什么权力),也就是说,神能制服鬼,所以神和鬼在总体上显示出的仍是对人有利和有力的一面。比如,戏曲中人间故事的圆满结局就多亏有鬼。因此,人们总是想当然地对鬼主动地示敬,这一方面是对鬼的讨好,另一方面,也寄予了对来世的希望,因为人将来都要变成鬼。人们给鬼准备了上乘的质量优良的衣服,死者入殓时从头到脚都被全副武装起来,他们身上穿戴的是他们在活着时从未穿过的新衣,通常是三件或五件,当然越多越好,但必须是单数,因为人世界崇尚双数,那么鬼世界应该崇尚单数,毕竟人鬼有幽明的不同,因而礼数也该有所区别;人还给鬼准备了豪华的房子,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从未乘坐过的轿子和马,以及其他所能想到的一切日常生活用品;至于死者日后的食物,那也不用费太大气力,只要在自己吃饭前先象征性地请一下他们,也就是只要多抽一双筷子,多拿一只碗,或者还斟上一杯酒——而食物并不因为请鬼吃了而有所减少。这样的事何乐而不为呢?至于对鬼最重要的钱财,在人的世界可并不值什么,只要记得在人的节日和鬼的节日给鬼烧一些草纸就可以了,当然,也是越多越好。人对鬼的祭祀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中国人最担心的不是穷困、疾病和死亡,而是绝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为如果没有后代,他们死了以后没有后人给自己祭祀。活着尚且可以依靠自己,死后没有后代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经济来源,而成了流浪在荒郊野外的孤魂野鬼,那是中国人想象中最可悲哀也最可恐惧的事——一无所有,孤单寂寞,无所寄托。因此,如果年岁大了还没有孩子,或者在已成人还没有孩子前就死去,就都得从兄弟或姐妹家中“过继”一个男孩作为自己的儿子或者领养一个孩子。因此,多子多孙中国人最自豪的事,子孙越多,也就意味着将来作为鬼的自己越富有;绝后是中国人感到最耻辱的事,“绝后代”被认为是最严重最残忍也最令人深恶痛绝的咒骂。不仅如此,中国人所谓的“孝道”,很大程度上是鬼在未死之前对后代的训练,因为这孝道不仅要实行于活着的长辈,还要实行于已死的祖先,并且代代相传。所以,父母死了,儿子要守孝三年,后来人们觉得三年太长,就变成一年、三个月、一个月,甚至三天。衣服是三件还是五件,明器是楼房还是平房,轿子和马级别多高,守孝时间是三年还是一年,这一切数字和标准在丧葬和祭祀仪式中似乎都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然而,实际上,如上所述,它们都是由人制订的,因而也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不仅静止的物在变,就是仪式活动的方式也会变,只有一点是恒定不变的,那就是,丧葬和祭祀的根本仪式程序和基本规则。规则意味着限度,也就是底线,比如,上衣至少要有三件,纸钱至少要烧几文,等等。鬼是中国人的宗教。“神话教导人们死亡并非生命的结束;它仅意味生命形式的改变。存在的一种形式,变成另一种形式,如此而已。……‘生’与‘死’两个语辞甚至可以互相替代。……在神话思想里,死亡的奥秘‘转变成一种表象’——借着这种转化,死亡不再是无法忍受的自然事实;它变得可以理解,可以忍受。”[3]三鬼是人世界的反映。周作人说:“我们喜欢知道鬼的情状与生活,从文献从风俗上各方面去搜求,为的可以了解一点平常不易知道的人情,换句话说就是为了鬼里边的人。反过来说,则人间的鬼怪伎俩也值得注意,为的可以认识人里边的鬼罢。”[4]和人的生活状况相类,鬼按其生活状况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好鬼”,不言而喻,另一种便是和它对立的“坏鬼”,也就是“恶鬼”或者“饿鬼”,因为饥饿所以作恶。“好鬼”由子孙供奉酒水赡养,丰衣足食,平安幸福,不与人为恶,它们多为前世与人为善或者是自然死亡;而“坏鬼”多为孤魂野鬼,没有安稳的住所,也没有足够的食物和钱财,它们流浪在荒郊野外,它们不是前生作恶就是非正常死亡。鬼的幸福与否决定于人的道德尺度,鬼和人互为因果关系。一般来说,像窦娥这样善良的女子,生时虽然受苦,死后必享福。老百姓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们担心自己今生作恶,来世作鬼会有报应。反映在戏曲中,就是窦娥成了鬼后便洗清了自己的冤屈——鬼让老百姓看到了来世的公正,看到作为鬼的希望,他们因此而满怀对未来鬼世界的憧憬。来世成为一个“好鬼”是人的终极追求。“好鬼”的存在意味着人不能实现的理想可以靠鬼去实现,穷人富鬼是贫苦老百姓一辈子的梦想,人是今生,鬼是来生,因而佛教的生死轮回在中国很容易就生根发芽并开花结果。从“好鬼”与“坏鬼”的角度看,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不做一个“坏鬼”,而是做一个被人供养得面面俱到的“好鬼”——实际上就是人世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富有者——贵族、官僚,甚至皇帝。但老百姓想到的只是明哲保身,使自己过上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而没有统治他人的意识,这在鬼身上也有所反映。绫罗绸缎的上好布料,三五件新衣,帽子、鞋子,还有袜子,这不是普通老百姓的穿着,陵屋、轿马,老百姓甚至连看都没看过——人穷尽一辈子都不可能拥有的一切鬼都可以拥有,鬼实现了人不能实现的理想,而这理想只不过是物质上的满足而已。因此,很多对现实生活感到失望的人不是怕死,而是想死,因为死了能享福。记得小时候,我的奶奶就经常一边叹气一边说:哎!死了就享福了。中国老百姓传统的幸福观在戏曲中得到了形象的反映。不是吗?窦娥死了才能实现誓愿并明冤,杜丽娘死了才得与梦中情人结为真正的夫妻。鬼不正是人的幸福向往吗?!因此,在老百姓眼中,死亡并不比其他一切未知的事物更令人感到恐惧,甚至于比现世的劳苦要舒服得多。老百姓一不小心就会想到死,然而他们并不真死,他们仍然努力地活着,忍受着一切也许是非人的恶劣生存处境。而且,死亡说到底还是令人害怕的,人们害怕的似乎不是死亡的方式和死亡本身,而是死亡后的“生活”。死亡,是连接现世生活和来世生活的转折点,因此,死亡总是和新生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为什么巴赫金说狂欢节上的笑常和阴间幻象联系在一起的原因[5],这也是为什么戏曲总在死亡之后出现鬼魂,人死亡了,鬼魂却新生了,人和鬼魂组成了一个连环,起点和终点重合,戏曲情节结构成一个圆圈,戏曲中的人物走了一个圆场,悲惨的离散转而成为喜庆的团圆!如此看来,要不是古人规定六十岁为有寿者的最低限度,而多福多寿与多子多孙乃是人生最大的荣耀;此外,古人还规定非正常死亡的人会变成孤魂野鬼,有就是“坏鬼”,因不堪忍受人世苦难而向往成为鬼的人还真不少。古人真了不起,他们为人设置了一个只要死亡就可以实现一切的美好理想,却又在这理想前面设置了一个时间限度和死亡方式,这就使得死亡并不那么简单。即使如此,还是有许多人不顾这种种规定的界限,冒着成为“坏鬼”的危险非正常地死亡了。然而,在那些遵循规定活着的人看来,正是因为他们不得已成了“坏鬼”,便对人有了复仇心,这可能是现实的不平等使他们感到心理不平衡,于是,复仇心使他们采取了一些令人感到恐惧的报复性措施。这样,人们以为惧怕,在给自己祖先应得的资财时也只好分给“坏鬼”们一份。他们的危害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连天之子的皇帝都要以祭祀来拉拢讨好他们并请求他们手下留情,并把这拉拢讨好的方式固定化、合法化,成为皇帝乃至整个国家正常管理方式的一项。上行下效,皇帝尚且如此,老百姓更不能例外。鬼由此可以看作来生的人了吧?不然。人们在对他人表示请求并许诺答谢时,常说,来世作牛作马也要报答之类。看样子,来世如果能变成人,才算得上真正的好鬼,否则,还有做牛做马乃至变作其他动物的可能。这承诺也许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告白,但总给人将信将疑之感,这首先的疑问乃是:到底有没有来生?祥林嫂就曾一而再再而三地怀疑有没有来生,如果有来生,祥林嫂就必须捐门槛为自己赎罪,并做好日后为鬼的预备工作,“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祥林嫂终于还是捐了门槛。的确,如果没有来生,鬼也就没有了任何意义,可见,来生是应该有的。既然有来生,就要保持完好的尸体,将来投胎好做人,而不做牛马或其他的动物——因为动物究竟是被人役使,受人控制的。毕竟做人还是更自由,或者,也许是更体面些吧?而要成为人,也成为好鬼,在生前就要忍耐痛苦和不幸,要行善,这样死后才能获得幸福,也就是成为好鬼。老百姓想成鬼,而帝王将相和达官贵族想成仙。这是因为,“鬼是原始人灵魂不死思想的反映。而仙人则是在中国特定社会里的人们企图肉体与灵魂同时永恒存在的理想。”[6]帝王贵族想要成仙,是因为想将今生的幸福延续到来世,而老百姓想要成为鬼,是因为想将今生的苦难转换为来世的幸福。“古代的社会阶级森严,说不上有什么自由,人们也不易想到争取自由,因此,他们没有在意识中构成了一种自由的鬼,浪漫地游戏于人世之外,像战国以来所说的仙人。”[7]相对于神仙的贵族身份,鬼更平民化,因此也更接近普通老百姓。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将来变成好鬼、幸福的鬼,在中国人看来,现世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来世,现世的苦难是为了来世的幸福,并且今生不能实现的愿望和理想,都可以等到来生去实现。因此,中国神话传说中的英雄形象是不辞劳苦,为民请命的大禹,黄帝则几乎集一切发明创造于一身,他们活着的唯一目的似乎就是为了他人,而不是自己,除了任劳任怨和聪明才智外,他们没有浪漫的恋爱和神奇的人生旅程,甚至连形象都并不普通人英俊潇洒。中国没有类似于西方创世纪的神话体系,也没有传奇性的史诗篇章,因而也没有惊天动地的悲剧。中国的神话、史诗和戏曲呈现出俗世的本然面目,它们虽支离破碎却又被设计得有始有终,它们是如此贴近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国人不仅在空间观念上指向群体性的存在,也就是人民,在时间观念上,中国人也指向将来,而不是过去和现在,过去意味着意义的消失,将来才是一切,因为结果总是出现在将来。一切的因都是为了有个圆满的果。在戏曲中,我们看到的鬼也都是一些善良、美好的人,比如窦娥、杜丽娘,好鬼是戏曲中的典型,而且多为女性,她们象征着人们对鬼世界的美好向往,并给人以有益的指引。中国人的生存状态是卑微的,他们崇尚实际,与浪漫的激情和崇高的理想失之交臂。中国人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他们的生活态度一致,那就是:拘谨、内敛,然而坚韧。无论生活如何艰难,无论命运多么无奈,中国人都要努力地构想一个美好的未来,一个喜庆的、乐观的大团圆式结局。就像戏中表演的那样——那才是中国人恒久不变的期待。——发表于《戏曲研究》第65辑[1] 朱自清《话中有鬼》,张月媛选编《清华大师文选》第一辑,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版。[2] 费孝通《美国与美国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第110页。[3] 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李安宅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第71页。[4] 周作人《周作人民俗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218页。[5] 参见巴赫金《文本 对话与人文》,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55页。[6] 参见罗永麟《中国仙话研究》,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7] 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王煦华导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8页。
一、中国古代戏曲文章学价值重估的认识背景在以诗文为正统的古代文章学观念中,戏曲剧本常常是不能入于“文章”范畴的,正所谓“曲之于文,横被摈斥,至格于正轨之外,不得与诗词同科”。在戏曲学研究史中,人们也较少以文章学的观念来研究戏曲剧本。那么,在戏曲文化学和戏曲艺术学研究已经成为基本的学术趋势,并且正火随风炽的时候,提出对戏曲文章学的价值重估,似乎难免思维滞后的嫌疑,我却以为大有重估之必要。 首先,戏曲场上演出的渐趋式微,造成戏曲表演艺术价值的逐渐失落,而当表演艺术从历史的“前台”退隐为艺术史的档案数据之后,戏曲剧本将突现出更为重要的文章价值。 中国戏曲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戏曲的演出史,似乎有演出,才有戏曲;演出的兴衰,也正是戏曲的兴衰。而对于戏曲剧本的评判,亦是以能否演出为重要标准,所谓“填词之设,专为登场”。而当场上演出成为戏曲的终极目的与最高价值体现时,戏曲剧本的独立价值,或者说戏曲剧本可以作为文章来写作、来欣赏的价值则相对被人们忽略了。 然而,从上世纪末以来,戏曲演出的式微已成定势。戏曲本应在剧场的特定文化空间中被启动的可能性不断失去,戏曲赖以存在的观众愈益寥落。据报道:“广州城里铁杆的粤剧迷仅有2000人,与戏曲‘活化石’昆剧在上海的固定观众数不相上下”。如果说电视文化与传统戏曲在唱“对台戏”的话,不仅大批观众倾情于电视文化,已“首不复东”,而且戏曲在挣扎中的“复兴”幻想也要依赖电视传媒去“实现”。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之下,戏曲剧本的价值将会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不仅是我们继续想象和认识已往戏曲史的重要的文本证据,而且是可以永久存在的具有独立价值的文章,或曰戏曲文学作品。纵然我们还会以戏曲乃综合艺术的观念来评判剧本价值,但是它本身所包含的情感意识、文艺思想、技巧方法等等内容,使其在作为独立的文化载体与文学文本被阅读、被研究的时候,将会释放出丰富的有价值信息。从目前来看,戏曲的演出还不会绝迹,还在被当作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但这种演出还能持续多久,尚难预料。所可预料的是,戏曲赖以存在的剧场与观众可能锐减以至消失,而其同样必须依赖的剧本以及未来读者不会消失,以后人们可能更多地由看戏、听戏转为对戏曲文章的阅读。 其次,在文化全球化潮流的冲击下,中国文艺学研究由于过多地依赖于对西方文艺思想的解释和转借,变得既没有特色,也缺少自己的思想创造,因此全面地、不同角度地清理和研究我们传统的文艺思想,便具有重新认识传统文艺和建设我们自己的新文艺思想的双重意义。那么,戏曲剧本的文章学研究,不仅涉及到戏曲学的诸多方面,而且可以从一个特殊角度提供对传统文艺思想的深入认识。 戏曲剧本作为在表演艺术规范制约下的一种特殊文章,既是我们研究戏曲史的最重要的基本资料,也是我们研究传统的民族文艺学的重要凭借。先辈学者们整理了大量的剧本典籍,进行了大量的剧本解释与剧本评析,但是,从文章学的角度对戏曲剧本作独立研究的还并不多见;把戏曲剧本当作特殊的文学作品进行研究的也比较少。这原因自然是由于在传统的观念里,人们多是把剧本当作戏曲表演的一个部分来看待,因而它的独立存在价值就受到质疑;而在新的戏曲学学术思潮中,人们又偏重于对戏曲全方位的、乃至于远缘联系的文化阐释,就往往把戏曲文章学、戏曲文学当作浅显学问置于大不屑的境地。 其实,在古代戏曲创作实践中,就已经有相当多的作家突破“场上之曲”理念的制约,把剧本当作特殊的文章来创作,如王实甫《西厢记》、汤显祖《牡丹亭》等均是如此。正由于这样,他们才创作了既可演出,又宜阅读的戏曲剧本。而大量只能读不能演的案头剧作,如部分明清传奇,做为一种文学现象来看,也有特殊的意义。在古代戏曲批评中,也曾有一些批评家以文章学的眼光和智能评点、论析过戏曲作品,如李贽、金圣叹、李渔等人。这两方面所体现出来的文章学智慧和文艺思想,对于我们认识中国古代文艺思想体系,进行新的民族化文艺思想建设,无疑都是极有价值的。比如,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提出的“立主脑”、“脱窠臼”、“密针线”、“减头绪”、“贵显浅”、“重机趣”等说法,其目的既是要把戏曲写成给“读书人、不读书人及妇人小儿同看”的场上之曲,又是要写成天体间的“绝大文章”。这些又都是我们当今的文艺学、写作学著作经常借用和讨论的。 再次,当今的电视文化在挤兑了传统戏曲曾经拥有的巨大文化空间的同时,又同样面临着戏曲曾经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电视剧的演出需求与电视剧文学质量的关系问题,电视剧的适众性与文化品位问题。当今电视剧在这些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巨大缺陷,迟早也会影响到它的艺术生命。所以,进一步研究传统的戏曲文章学、戏曲文学,既能够提供艺术兴衰的借鉴,又能够提供成功与失败的不同参照。 可以明确地认为,今天的古代戏曲改编和当代戏剧创作在艰难的追求振兴,而之所以艰难,根本原因是缺少真正优秀的文学支撑;现今的电影、电视剧在表面繁荣的帷幕下,同样缺少优秀文学的支撑。这样的欠缺,原因很多,这里不做讨论。但如果将古代戏曲文章学的研究做为一种参照,并科学地与当今的戏剧、电影、电视剧文学问题联系起来,我相信,可以提供更为清楚和深入的认识。 有鉴于以上三点理由,我们对古代戏曲文章学价值的肯定就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前提。 二、戏曲剧本的文章化写作与文章学批评如前所述,戏曲的文章化写作与文章学批评是戏曲史上一个客观的存在。 虽然有不少戏曲作家将剧本写成了“案头之曲”,写成了不能演出的特殊“文章”,并因此影响了它们本身的价值,但是,戏曲史上最优秀的作品却基本上既是可以在场上演出的蓝本,又是可以在案头阅读的文章。更重要的是,剧作家在创作之时,既考虑到舞台演出对剧本的艺术制约,又往往自觉地突破这样的制约,把戏曲剧本当作特殊体式的文章来写。或者说,剧作家们往往将戏曲演出的艺术规定性与中国传统文章的艺术精神、创作思想融合起来进行创作,因而才成为优秀之作,甚至成为文学经典。 古代文章的写作以及文章学批评,都非常重视文章对于作者充沛的精神的体现,这种精神在很多时候都用“气”的概念来描述。如,曹丕有最为著名的论点:“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唐代李德裕也说:“文之为物,自然灵气。惚恍而来,不思而至。”在传统文化精神影响下的杰出戏曲作家也总是借戏曲这种艺术形式抒发胸中的郁勃之气。 最典型的乃是王实甫的《西厢记》。李贽之所以惊叹《西厢记》为“古今至文”(《焚书·童心说》),“文章至此,更无文矣”(《李卓吾先生批评北西厢记》第十六出总批),原因就在于它的写作完全是出于一片“童心”,一种童真般的精神,正所谓“读他文字,精神尚在文字里面;读至《西厢记》曲、《水浒传》,便只见精神,并不见文字。咦,异矣哉!”(《李卓吾先生批评北西厢记》第二十出及全剧总批)胡应麟也说:“《西厢记》主韵度风神,太白之诗也。”(《少室山房笔丛·庄岳委谈》)到金圣叹,在将《西厢记》与《庄子》、《史记》同样视为“天地妙文”(《贯华堂第六才子书·序》)进行评点的时候,他最大的审美激动也是由于其中的精神、性灵与气势,而不仅仅是章法、技巧与文字。如第三本第二折的评语就有如下两条: 行文如张劲弩,务尽其势,至于几几欲绝,然后方可纵而舍之。真乃恣心恣意之笔也。 《西厢记》白,其妙至此,读之便如立于丈岗,临不测溪。 这里所说的“恣心恣意”而形成的气势,以及读之“如立千丈岗,临不测溪”的感觉,其实都是对《西厢记》文章精神的透彻感悟。 有意思的是,李渔在《闲情偶寄·填词余论》中说:“圣叹所评,乃文人把玩之《西厢》,非优人搬弄之《西厢》也。文字之三昧,圣叹已得之;优人搬弄之三昧,圣叹犹有待焉。”他认为金圣叹把《西厢记》当作文章来评点是对的,是极高明的,但没有关注到戏曲的演出性的一面,毕竟是一种缺陷。这给我们提供了更全面地认识戏曲文章的思想借鉴。而李渔在《闲情偶寄·戒讽刺》中也说:“凡作传世之文者,必先有可以传世之心,而后鬼神效灵。……传非文字之传,一念之正气使传也。”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他才进一步认为“填词非末技,乃与史传诗文同源而异派者也。” 汤显祖更是将戏曲的创作视同文章的创作。他在《合奇序》中评丘毛伯文章时说:“予谓文章之妙不在步趋形似之间。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凡天地间奇伟灵异,高朗古宕之气,犹及见于斯编。”这种所谓的“论文快语”,强调的即是文章中超拔于世俗的精神。正因为如此,他才在与吕天成讨论戏曲时提出“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不必“一一顾九宫四声”的主张,并且要“予意所至,不妨拗折天下人嗓。”毫无疑问,没有汤显祖的这种文章精神,便没有《牡丹亭》的惊世之作。 不仅如此,王骥德在《曲律》中既强调词曲与文章同样须有“神情标韵”,而且以这种观念品评剧作家。他说:“徐天池先生《四声猿》,故是天地间一种奇绝文字。……先生逝矣,邈成千古,以方古人,盖真曲子中缚不住者,则苏长公其流哉!”徐复祚《曲论》评《琵琶记》:“文章至此,真如九天咳唾,非食烟火人所能辨矣。”清代高奕《新传奇品》则以总结性的口吻说。 “传奇于今,亦盛矣。作者以不羁之才,写当场之景,惟欲新人耳目,不拘文理,不知格局,不按宫商,不循声韵,但能便于搬演,发人歌泣,启人艳慕,近情动俗,描写活现,逞奇争巧,即可演习,不一而足。” 高奕既强调“便于搬演”,又主张放任才情,不循定规,张扬的同样是“得之于造物,流之于文运,缭绕笔端,盘旋纸上”的文章奇气、文章精神。 戏曲虽然有着严格的表演程序和艺术规范,但是它也必须是充满活力的艺术创造。而这种创造的根本是人,是剧作家娴熟于规范又不拘于规范的创造。优秀的剧作家将人生中酿成的浩然之气、丰沛精神,化为戏剧性故事,化为精美曲词,化为活生生的宾白,才真正造成了戏曲史的辉煌。 明代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有如下一些品评之语: 马东篱之词,如朝阳鸣凤。其词典雅清丽,可与《灵光》、《景福》相颉颃,有振鬣长鸣,万马齐喑之意。又若神凤飞鸣于九霄,岂可与凡鸟共语哉! 白仁甫之词,如鹏搏九霄。风骨磊魂,词源滂沛,若大鹏之起北溟,奋翼凌乎九霄,有一举万里之志,宜冠于首。 郑德辉之词,如九天珠玉。其词出语不凡;若咳唾落于九天,临风而生珠玉,诚杰作也。 这些类似于钟嵘《诗品》式的戏曲文章品评,不是精确分析,但却让人体味到那些名家杰作中丰沛充盈的精神。 可以说,以文章精神来创作戏曲剧本,或以文章学的眼光来批评戏曲剧本,其根本的目的是要抬升戏曲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使戏曲演出凭借的剧本更具有文学上的审美性和演出上的艺术美,从而使被斥于正统文章之外的戏曲剧本的创作同样成为“不朽之盛事。” 近人姚华的《曲海一勺》非常突出地总结和强调了戏曲的这种文章价值。他说: 而曲为有元一代之文章,雄于诸体,不惟世运有关,抑亦民俗所寓。于今黯然,将就湮灭。北调几绝,南腔浸微,音节已渐失其传,文章亦散而无纪。 曲之作也,术本于诗赋,语根于当时,取材不拘,放言无忌,故能文物交辉,心手双畅,其言弥近,其象弥亲。试览遗篇,则人人太冲,家家子美。 姚华阐明了三点值得重视的思想:一是,戏曲剧本同样是文章,是诗赋文章随着时代演变而衍生成的新文章之体;二是,戏曲剧本作为文章,其文学价值“雄于诸体”,超越了“元明以来作者所为诗赋”;三是,近代戏曲的衰落,不仅是由于“音节已渐失其传”,更是由于“文章亦散而无纪”。在他的认识里,戏曲文章的兴衰关乎着戏曲本身的兴衰,这是一直被人们忽略了的观念。如董每戡《五大名剧论》论《长生殿》时说: 只是《长生殿》不是词曲,而是戏曲,舞台上演出用的戏剧,非仅供案头读的作品。也就是说这一出(《窥浴》)放在任何文体的作品里都是绝好的文章,但因它是务须在舞台上演出的戏曲,对观众感染的效果是不大的,而且是多余的。 从演出性、剧场性的角度看,董先生所论有理。但如果是“放在任何文体的作品里都是绝好的文章”,那本身不就是价值吗?这便意味着演出性、剧场性观念下人们对戏曲文章价值的忽略。 当然,我也并不认为纯以文章之思、文章之法来写戏曲都是具有价值的。那些卖弄学问,堆垛陈腐,沿袭文章晦涩之风,套用文章制作之法而成的平庸之作,既不可演,亦不能卒读,只能视作一种文学史、戏曲史研究时的反面的材料证明。 不可读,亦不可演的剧本,绝对不是好文章; 只可读,不好演的剧本,不一定不是好文章: 既可让人读时神魂飞扬,又可使人在台下观赏时心胸开张的剧本,那绝对是最上乘的好文章。 三、戏曲文章学内容的基本理解将戏曲剧本视同文章来写作,来批评,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戏曲文章学的一些基本内容。除了上文论及的文章精神等问题之外,我们还经常看到以传统的文章学观念和方法研究、品评戏曲剧本的情形,这是戏曲文章学更为具体的方面。 明代王骥德《曲律》有《论章法》一节,讲戏剧的结构之法,直接以传统的文章章法观念用之于戏曲而有所变化。 明代祁彪佳的《远山堂曲品》、《远山堂剧品》,将戏曲剧本视同诗文辞赋,评其辞藻,品其情境,用的也是文章学批评。 而毛西河、金圣叹等人在评点王实甫《西厢记》时,用到了文章品评中常见的一些概念。如:“文字有跳脱之势”,“暗度陈仓之法也”,“极尽排荡之法”,“章法秩然”,“章法特妙”,“真元人作法三昧”,“文章之能于是极也”等等。这更意味着戏曲品评与传统的文章品评的交融。因此,李渔才说金圣叹得“文字之三昧”,而未得“优人搬弄之三昧。” 其实,李渔做为一个经验丰富而意识清醒的戏曲作家与理论家,在《闲情偶寄》中也处处以文章论戏曲。不过,他将整个论述分为“词曲部”和“演习部”两部分,其“词曲部”论结构,论词采,论音律,论宾白,论科诨,论格局,既受到传统文章学批评意识的影响,又能立足于戏曲文章本身的艺术个性,从而奠定了传统戏曲文章学基本的内容范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他在“演习部”的首句,亦即“词曲部”与“演习部”之间用了一个承上启下的过渡语:“填词之设,专为登场”,这就使得他的戏曲文章观念更密切地与剧场演出的艺术要求联系在一起。 到王国维先生作《宋元戏曲史》时,既有《元剧之结构》,又有《元剧之文章》、《元南戏之文章》几个章节。他在《元剧之文章》中说: 然元剧最佳之处,不在其思想结构,而在其文章。其文章之妙,亦一言以蔽之,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古诗词之佳者。无不如是。元曲亦然。 王国维所说的“文章”又仅仅指戏曲的语言文采,文章的结构等要素不包括在内。所以他才又说:“关汉卿一空倚傍,自铸伟词,而其言曲尽人情,字字本色,故当为元人第一。”“元剧自文章上言,优足以当一代之文学。”他沿袭了前人将文章单指语言文采的观念,但强化了我们对语言文采在戏曲文章学中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我们对戏曲文章与戏曲文学价值关系的认识。 总结前人有关戏曲文章学的论述,并进一步将戏曲文章学的研究置于当今更为广阔的文艺学视野中来思考,我以为,所谓戏曲文章学的内容,除了那些比较浅显的层面,如结构论、语言论、作法论、风格论、鉴赏论之外,还特别应该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戏曲文章学是我们认识戏曲文学与戏曲艺术的一种切实的思路。也就是说,戏曲的兴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戏曲文学的兴衰。而戏曲文学的兴衰,最关键的不在于作剧技巧的娴熟与否,而在于作家作剧时有没有杰出的文章观念、文学意识,能不能在戏曲文章中进行独立的艺术创造。把古代戏曲史体现的这种规律推及于当代戏曲史,我们会得到更加透彻的认识。 其二,戏曲剧本作为既受到演出艺术制约又具有艺术独立性的文章体式或文学形式,其文体特征与源流演变的研究,具有特别的学术意义。在我狭窄的视野中,似乎没有注意到有这方面更多的研究。那么,不论是从总体的演变规律上,还是在一些细节方面,如戏曲宾白的演变,剧本中舞台提示语的演变,进行深入研究,并把研究的视野推及到当代的传统戏曲改编,都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近读郭伟廷先生所著的《元杂剧的插科打诨艺术》,“发掘科诨在其中的运用情况和技巧、戏剧功能和文学特质,往前则追溯其渊源,往后则讨论其对后代戏曲的影响”,亦可视作这样的学术尝试。 其三,戏曲叙事研究。如果把戏曲视为以歌舞形式表演故事的一种艺术,那么,歌舞也罢,唱、做、念、打也罢,只是表演形式,而故事才是戏曲的主干,戏曲的根本。那么,演什么样的故事?故事如何表演?又取决于剧本的叙事。有许多的戏曲理论家,如李渔、吴梅、今人谭沛生等等都曾对此做过研究,但是,把戏曲剧本当作一种能表演的叙事文章,从叙事学的角度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似乎还需加强。 所以,我在本文中特别提出戏曲文章的观念,并倡言戏曲的文章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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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的分寸感
摘要:真实与自然是舞台表演的根本灵魂,这无关话剧的内容,也无关话剧的表演手法。一个脱离了真实和自然的舞台话剧哪怕有再好的演员,再好的剧本,其灵魂依旧是空洞的,是无法满足观众需求的。而真实与自然具体体现在表演的分寸把握上。本文分析话剧表演中分寸感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相关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话剧;表演;分寸感
0引言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人就是人,他们是普通、正常,没有扭捏作态,也不会装腔作势[1]。这在话剧表演上就体现为分寸感,正常、普通的去表演,通过真实而自然的肢体和语言的表达,传递出话剧中心的灵魂思想,给予观众以“是的,就是这样,我就是这样(我看过的就是这样的)”的感觉。分寸感的控制和掌握可以有效提升话剧表演的感染力,引起观众的共鸣,保证演出的顺利进行。但是表演的分寸的依据是什么,如何去把握这个分寸,这是积极值得我们研究的。
1话剧表演中的分寸感
所谓的分寸感其实可以解释为一个字:度,是指在表演中通过恰如其分、恰到好处的肢体、和语言表达出真实而自然的人物形象[2]。万事万物都存在一个度,这表现为人们常说的临界点,一旦某一事物超过了自身的临界点,必然发现质的变化,转而形成另外一种事物。人们常说的“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就是指这种情况。话剧表演中也存在这种度的要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分寸感,这就要求话剧表演中,人物外在形象、人物动作、人物语言以及人物表情符合观众的潜在审美期待,究其实质就是要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符合人物的常情。
2表演分寸的依据
莎士比亚认为表演分寸的依据就是: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认为表演的分寸就是“自然的常道”。也就是说所谓的表演分寸依据就是要符合日常的生活、生产常情,符合所表现人物角色的社会地位以及人物个性情况。在进行表演分寸把握时,需积极分析人物在特定环境下的特定心里状况以及其行为状况,做到真实而自然,这就是表演分寸的依据。笔者在观看话剧《贺方军》时,其中一个场景让笔者感悟最深:贺方军身患绝症,斜靠在沙发上,忍着身体的剧烈疼苦,但是为了不让女儿担心。他故作轻松,面带笑容的鼓励女儿要自立、要坚强,要求女儿好好的生活。在该话剧中贺方军的饰演者将人物贺方军当时的心里状况和肢体状况真实而自然的表现出来了,其分寸控制得完美无缺。表演者眼神刚毅、深沉,眼角闪现着对亲人和世间的留念,他伸出小指与女儿拉钩许愿的场景感动了无数观众。在该话剧表演中,贺方军的表演者将贺方军的硬汉形象和儿女情长表现了淋漓尽致,其在分寸上的把握更是让人拍案叫绝,一个小小的拉钩动作,真实而自然的再现了贺方军对女儿的难舍难分的感情。
3话剧表演中分寸感的重要性
3.1审美的需求
话剧表演最终是服务于观众,没有观众的话剧表演只能称为自娱自乐。观众作为话剧的审美者,自身有一定的美学理解能力。是以,在表演时,表演者如何在观众已有审美基础上传递话剧的美学思想,这是表演者首先需要考虑的。一个成功的话剧,必先要了解话剧所面对观众的美学情趣和理解能力等问题,再对话剧中实际的表演进行适度的控制和调整,掌握分寸感,满足不同观众的审美需求。但是这种满足并不意味着迎合,话剧必然是要传递积极、先进的美学理念,必然是要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因此,表演者要把握美学格调与迎合观众的分寸感。
3.2实现创造性与忠实性相结合的需求
话剧表演来源于生活而又经过了艺术的创作,其涉及到忠于生活和创作加工两个问题。但是这两者并不是矛盾对立的,通过一定的分寸感把握,可以有效的实现两者的协调统一。每一部话剧作品都是来源于相关人们生产、生活的现实故事,但是要保证话剧作品的艺术性和格调,必然要进行艺术的加工创作。另外,如果话剧只是简单的重复一遍人们生产、生活中的现实故事,那么表演者就只能称为艺匠,而不能称为艺术家了。话剧在表演时,需要考虑舞台、灯光、服饰、人物、现场气氛等等因素,这些因素在作品来源的实际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如何再加入这些元素的情况下依旧忠于原来的故事思想,成为话剧表演者的重要思考方向。在实际表演时,表演者需通过合理的舞台布局、语言以及肢体动作来还原原故事思想,并通过这些动作和语言增强原故事的艺术格调,从而保证两者的协调统一。只有通过两者之间度的把握、分寸感的掌握,才能完美的实现创造性与忠实性相结合。
4表演分寸感的把握措施分析
4.1表演者需拥有较高的表演素养
话剧表演者首先必须具备较高的表演素养,对相关人物形象的塑造能力较强,可以较好的利用音乐、场景以及人物背景进行表演。话剧表演者不但要求一定的表演能力,同时还要求表演者掌握相关的舞蹈、音乐知识,尤其是要求掌握较高的舞蹈知识。传统的话剧表演一般都会夹杂一部分舞蹈表演。除了这些必备的基础素养要求外,表演者还需具有较强的节奏控制能力,通过自身的节奏掌握能力调动观众的情绪,引发观众的共鸣。
4.2立足事实,不做作
有人说过:表演舞台上永远不要去夸大真实的要求,也不要去夸大虚假的作用。话剧表演中要想提高自身的分寸感,就虚立足在事实上,不做作。在实际的表演中,表演者要立足于事实,再通过艺术的手段进行阐述,保证话剧表演的美学格调。在艺术加工时,要把握一个度,在真实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的放大,不让观众产生距离感,认为表演脱离了实际生活。一个表演者如果过分的去夸大,就会显得做作,但是过分的谨慎又会导致情感无法准确传递。是以,表演中虚立足于事实。
4.3重视细节
观众是敏锐的,尤其是在话剧高潮内容时,表演者的每一个手势、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眼神都能让观众产不一样的感觉。表演者在进行高潮部分的表演时,需严格把握分寸,每一个细节动作都需经过反复的揣摩。话剧表演者在表演前需积极对人物、社会背景、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将自身代入人物形象中,掌握人物心里、动作、习惯的每一个细节。在潜意识里构造一个人物形象,并将这个人物形象真实而自然的表现出来[4]。例如在话剧《世纪风流》在塑造某开发区的主任这一人物时,表演者就将细节表现得妙到颠毫。该开发区主任面对社会诱惑时,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考验,但是又小心谨慎。表演者在进行受贿那一场戏安排时,设计极其精妙。该表演者通过将一杯咖啡打翻,然后假作公文包被打湿,对着送贿人打开,然后转身假作整理身上水迹,让送贿人直接将金钱放入包中。巧妙的将受贿过程展现出来了,将人物形象和人物性格完美的呈现出来了。可以说,该表演者在动作设计和语言表述上的分寸控制妙到巅峰,是一场极其成功的戏。
5结语
表演是一个将真实生活通过艺术加工而传递高于生活格调的艺术行为。如何掌握真实与艺术加工的分寸,成为表演者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这要求表演者具有加强的表演素养,并且对整体表演节奏有较强的掌握能力,与此同时,还需加强不做作,不谨慎,从细节上进行控制。表演者还需扩展日常生活阅历,通过长期的生活和艺术实践,总结相关生活、表演经验,提高自身对表演的度和分寸的掌握能力。
参考文献:
[1] 刘露.是薛涛.又不是薛涛《浣花吟》中饰演薛涛的体会[J].中国戏剧,2010(06).
[2] 吴戈.我们的时代需要什么样的舞台创造? 从导演艺术家查明哲说起[J].中国戏剧,2011(06).
[3] 王亚兵.怀梆名家赵玉清的唱腔特色[J].中国戏剧,2013(06).
浅谈相声的表演
摘 要:“包袱”即笑料,是相声的基础,包袱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到相声表演的好坏。包袱构成的种类大致有夸张、曲解、重复、矛盾、否定、误会、假借、对照等,如何抖好包袱,成为相声表演的关键之一。
关键词:相声 表演 “包袱”
相声艺术自诞生以来,一直以其独特的表现形式、丰富的艺术手段、生动的语言风貌和幽默的艺术风格,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喜爱和欢迎。它是一门优秀的民族艺术,是曲艺百花园中一朵绚丽夺目的奇葩。
相声的表演是以幽默的语言为主、夸张的动作为辅,通过诙谐、优美的演绎来征服观众。演员若不能发挥作品的潜在功能,表演缺乏魅力,光指望“活保人”,即使作品再好,成功也只是纸上谈兵,这就说明相声艺术的表演要求非常高。“包袱”即笑料,是相声的基础,包袱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到相声表演的好坏。包袱构成的种类大致有夸张、曲解、重复、矛盾、否定、误会、假借、对照等,如何抖好包袱成为相声表演的关键之一。
一、抖包袱要掌握“寸”劲儿
抖响一个包袱要掌握“顿”的技巧。“顿”就是停顿,也叫“寸”,就是控制好节奏,“寸”住了劲儿,特别是到了包袱口。抖包袱就相当于运动员三级跳远,量好距离,起跑,踏板准确,发力起跳。因此“顿”的位置要恰到好处,停顿时间既不能多,也不能少,多了就抻了,少了就抢了,“顿”得好,才有劲头,才有力度,包袱才会抖得响,也就做到了相声演员常说的“寸住了”。相声名家高笑林先生曾经说过:“抖包袱靠的是寸劲儿,哪里该寸,心中要有数,早了晚了都不行。”如他表演的相声《夫妻之间》的一段:
甲:俗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顿)比裤腿儿深
乙:嗨,那叫百日夫妻比海深
甲:大海有底,裤腿儿(顿)没底啊
乙:嘿
这一段里,百日夫妻,情理之中的下文是比海深,而演员甲的一“顿”,恰到好处地体现了意料之外的“比裤腿儿深”,包袱抖得干净利索。再如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李金斗先生表演的相声《训徒》的一段:
甲:我问你,世界上是先有的鸡还是先有的蛋
乙:太简单了,告诉你记住了,先有的鸡后有的蛋
甲:哦,先有的鸡,那鸡打哪来的
乙:蛋孵的
甲:蛋谁下的
乙:鸡啊
甲:鸡打哪来的
乙:蛋孵的
甲:蛋谁下的
乙:鸡啊
甲:鸡打哪来的
乙:蛋孵的
甲:蛋谁下的
乙:(顿)你下的
这一顿,顿出了演员乙自己先前回答问题的草率,又被演员甲不断追问的无奈,抖包袱时“寸”住了,自然包袱也就抖响了,而且是嘎嘣脆的效果。
二、抖包袱要简洁有力
相声的语言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要短小精炼。虽然是铺平垫稳,三翻四抖,但在构成包袱的语言时,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到了包袱口时,句子的前后都不可随意添字,否则,前面的铺平垫稳都是白费,包袱抖不响,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表演就不成功。如李金斗先生表演的相声《新夜行记》中的一段:
甲:车跑起来了,往后一看是浓烟滚滚啊
乙:好嘛
甲:坏了,再找我媳妇找不着了
乙:哪去了
甲:让烟给当上了,等烟散了,回头一看,好嘛
乙:怎么了
甲:我媳妇变非洲娘儿们了
这一段的最后一句,是想形容汽车的尾气黑烟特别厉害、特别多,把自己媳妇的脸都给熏黑了,非洲人的肤色是黑色的。包袱设计得合情合理,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但如果最后一句演员甲说“我的媳妇脸给熏得,都变成非洲的娘儿们了”字数多了,说得过于具体、明白了,但是在相声的表演中,这样处理,包袱就响不了,相声演员常把这种情况称之为“挡包袱”。 “我媳妇变非洲娘儿们了”字数少,也能说明问题,又不挡包袱,观众明白就行了。表演中还有一种情况,如相声《天仙配》的一段:
甲:我扮演董永
乙:我扮演七仙女
甲:你这模样像七仙女吗
乙:我摆个姿势就像了,(亮身段)你看我像不像七仙女
甲:七仙女你不像
乙:那我像
甲:三仙姑
演员乙的“那我像”和演员甲的“三仙姑”都是三个字,上下对应,简洁有力,如果多加字,就像有一堵墙,自己给自己设了障碍。也有在包袱后面加字的,这样也影响表演,这叫“带尾巴”,在表演中会觉得有累赘。所以相声前辈们常说,“到了包袱口,字越少越好,能用一个字说明的,坚决不用两个字”。
三、“相”与语的配合
表演相声要靠“相”来配合语言。相声演员管这叫“使相”,“相”主要指面部表情,也包括手势、形体动作,有声有相才能声情并茂。相声一词的字面解释,也有这一层含义吧。面部表情主要靠眼神,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表情感觉对了,语言情绪和语气就会自然到位。手势运用的得体,会使语言表达形象、真实,能吸引观众视线,观众注意看你了,才会认真听你。形体动作的设计,要根据你所表演的人物,抓住个性和特色,要符合人物的性别、年龄和身份。形体动作要体现神态,形似和神似并存才是完美的。由于表演需要,有时形体动作会有些夸张,但也要掌握分寸,不能过分,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说“宁不够,绝不过”。面部表情、手势和形体动作都是辅助语言表演的,应该成为一个整体,要有连贯性。
以上是我对相声表演一些简单的理解和总结。人们谈到相声,常挂嘴边的就是“相声讲究说学逗唱”,相声发展到现在,也有人总结为“说学逗唱演”,但我个人觉得,说学逗唱这四门都包括在演里,说学逗唱里面也都有演的存在,它们相辅相成,说学逗唱是从相声表演的形式上分类的,从表演技巧上可以分为故事型、贯口型、争辩型、学唱型、文字型、模仿型和批讲型。相声表演最大的特点就是“跳进跳出”,一会儿在人物里,一会儿又变成你自己,一个人不断、迅速地转变角色,根据作品的需要,有时一张嘴就是带着人物的。这种特殊的表演,看似简单,实际需要演员深厚的功力和对生活的细致和感悟。相声的表演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这也会丰富相声艺术的表现手段,使相声艺术更有生命力。
<老残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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