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时,实物保管人员应与清查人员一起参与盘点,以明确经济责任。对盘点结果应如实填制“盘存单”,并共同签字或盖章。盘点结束,应根据“盘存单”和会计账簿记录,编制用来反映实物资产具体盈亏数额并作为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凭证“实存账存对比表”。 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