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大考核覆盖面,建立全员绩效考核标准体系
绩效考核应该覆盖到全员,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未覆盖全员。这一现象,导致了部分基层员工对绩效考核的存有抵触情绪,他们认为考核是作为对员工的控制手段而存在的。在这种错误认识下,员工尽可能的逃避考核,没有把各项考核目标看作是提高个人绩效的努力目标。进而给单位带来不应有的管理矛盾,最终会影响单位员工的士气和发展。
绩效考核应该是全员覆盖的,不单是管理者对员工的考核,也不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考核。全员性要求,考核应该是双向的,考核的要求和重点不同。
参与考核工作的人员应来源于基层队各类人员的代表,有基层队干部、班组长,也要有职工代表,这样的考核评价小组才有民主的可信度,考核结果也能相对客观。基层队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是大多数基层队采取的模式。这一模式不能只是将考核任务逐层分解,也要通过明确不同的考核重点,为个人、班组、基层队指明提高绩效的努力方向,这样才能统一步骤,形成合力。
二、明确考核程序,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绩效考核制度经常被管理者的随意性打破。这一方面有考核标准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与管理者对绩效考核的重视程度以及自身的能力有关。由于存在管理者的随意性,降低了考核细则的权威性,也降低了班组的权威性。有章不循是基层考核中的一个通病,有些考核行为成了基层队长的“一言堂”,这影响了考核工作持久有效的运行。从公平理论的角度来看,员工喜欢将自己的投入和所得相比较,也喜欢将自己的投入所得与周围其他员工进行比较。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在比较过程中只要出现不平衡,就会产生不公平感,这种不公平感直接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因此,必须强调减少基层绩效考核中的随意行为。绩效考核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但并非是唯一的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