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环境与环境保护问题 内容提要 本文围绕“经济—环境—持续发展”这一主题,从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考察当代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标志制度、环境管制、环保包装、绿色产业等问题产生的原因与背景,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研究其对国际经贸的影响; 对国际上关于这些问题的一些不同认识和争议进行分析、评价;并探讨国际贸易与环境及环境保护关系的实质。旨在形成对国际贸易与环境及环境保护关系总体上的认识,为处理好这种关系、进行正确的环境保护与国际经贸决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 贸易壁垒 世界市场 市场准入 环境标志 环境管制 环保包装绿色产业 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一场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和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为中心内容的环境革命。这场革命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国际贸易也不例外: 各种环保意识、法律、规章和措施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与自然资源、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及健康有关的商品的国际间流动,甚至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迫使”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游戏规则”、甚至基本理念都作出相应的改变。由此,“贸易与环境”问题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在理论上认真分析研究国际贸易中的各种环境问题,在实践上正确处理贸易与环境及环境保护的关系,已成为国际社会所面临的一鲋卮罂翁狻? 一、环境标志制度与贸易壁垒 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它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及包装上,以向消费者表明: 该产品或服务从研制、开发到生产、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环境标志制度对于调动全社会各阶层人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有着独特的作用。首先,环境标志制度体现了一种正确的环境管理思想。现代社会生产应当是一种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污染取得最大的产出,并且这种产出的使用和消耗也只对生态环境产生最小的污染的生产方式,这就需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管理,从产品的研制、生产、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到废物的回收和再利用等各阶段都要考虑环境和环境保护问题。环境标志制度适应了这一环境管理思想的要求。其次,环境标志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依靠法律、行政命令等强制性手段进行环境管理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例如,它不能保证社会生产之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环境效益反而得不到保证;市场机制本身也难以保证环境效益的最大化。行政的强制性应当与市场机制的引导性相结合,环境标志制度正是这样一种制度。同时,环境标志制度很好地适应了环保时代人们的生态需求。70 年代以来,人类的环境意识日益提高,逐步产生了“绿色消费”需求。各阶层消费者关注各类产品对环境的影响,要求政府及权威机构依据环境标准对产品的环境影响进行确认,并以标志图形的方式告知。环境标志制度满足了人们的这一要求。 环境标志制度产生后发展迅速。70 年代,德国最先制定了具有环境标志制度性质的“蓝色天使计划”,到1995 年,已有40 多个国家的政府推出了环境标志制度,如北欧四国的“白天鹅制度”、奥地利的“生态标志”、欧洲联盟的“EU 制度”、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制度”、新西兰的“环境选择制度”等。近几年来,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开始制定和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如韩国的“生态标志制度”、新加坡的“绿色标志制度”、我国台湾省的“环保标志制度”等。一些社会团体也制定了环境制度,如美国的“科学证书制度”和“绿色签章”、瑞典的“良好环境选择”制度等。国际标准组织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正在研究制定国际统一的环境标志制度。 环境标志制度对于环境保护的独特作用勿庸置疑,然而,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却引起了莫大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环境标志制度的实施尽管原则上是自愿的和公开的,平等对待国内外厂商,但在实际上,由于涉及到这一制度的产品类别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进口国的环境利益,能否获得这种标志的标准的制定也受到国内厂商的影响,因此会造成对外国产品的歧视,影响国外产品的市场准入并降低其竞争能力,因此不利于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是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 发展中国家则普遍认为,环境标志制度对发展中国家更为不利。因为,环境标志制度所确定的产品的环境标准相当高,发展中国家的厂商很难满足这种要求; 为达到环境标志的要求,产品的生产须改变原材料成分及生产工艺,这又受到其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及技术能力等的制约;产品的检测难度大,困难重重;环境标志费用也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因此,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只有两条路可走:不申请环境标志; 以高昂的代价获得环境标志。其结果都是降低其产品的市场准入和竞争能力。因此,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环境标志制度是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策略”。应当承认,上述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环境标志制度符合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 环境标志是国内外厂商自愿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符合非歧视原则;环境标志制度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符合市场开放原则; 各国制定环境标志计划时,对产品类别、标准、评价方法、管理机构、申请程序、标志图形、标志费用及标志证书等信息资料在国内外公布,符合透明原则。因此可以说,环境标志制度符合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公平性原则。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上,环境标志制度对国际贸易也有良好的促进作用。首先,获得环境标志就是获得国际“绿色通行证”,这促进了对环境影响较少的产品的发展,促进了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改进。其次,在这种制度下,那些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要求的产品的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直接扩大了国际商品需要量和流动量,即扩大了国际贸易量(例如,水溶性涂料自80年代中期在发达国家开始实施环境标志以来,其国际贸易量已增长了25% 以上)。再其次,环境标志制度有利于促进厂商进行技术革新,改变生产工艺,采用环境适用技术,开发新产品,从而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此外,环境标志是产品的最好广告,可以帮助厂商树立企业和产品形象,提高竞争能力。 二、环境管制与国际贸易政策及产品的竞争力 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目前,世界各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有四种: 第一,以保护环境为由,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例如,美国对进口石油产品课征了这种性质的进口附加税。 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这是一种广泛使用的环境管制措施,其一般的依据就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例如,很多国家根据其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规,禁止进口裘皮、毛皮、皮革和鲸业产品; 德国根据《危险物质使用条例》规定,禁止进口使用了偶氮染料的服装及纺织品;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规定,所有在美国出售的鱼类都须来自经美方证明未受污染的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