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某种出版物 (包括丛书、辞书、报纸、期刊、学报、年鉴、文集、选集等) 编辑事务主持者的称谓。主编一词既可以作职务解,也可以作行为解。主编一职既是事务性的, 也是学术性的, 主编应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编辑、出版经验。主编的工作按照出版物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说来,确定该出版物的意图、拟订凡例、规定体例、撰写序言、安排编辑人员、确定编辑分工,乃至裁决出版物的封面、版式、装帧等,都属主编的职责范围。大型的丛书,如百科全书之类,主编之外还配备若干名助手 (副主编) 。主编之下有的还设编委会。编委会的主编之下还有设分册主编和分编委会的。丛书主编的主要精力放在研究确定丛书的选题、篇幅、作者译者的选择以及稿件的最后审定等重要问题上,书稿中的具体问题则由责任编辑处理。主编一般要有较高的判断力和组织能力,使每一位编辑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要善于掌握工作的进度,按客观形势的要求随时作出必要的调整。报纸、期刊的主编除负责掌握整个的出版方针外,往往还负有撰写代表该报刊的立场观点的重要社论、评论文章的责任。学术刊物的主编应当是该学科的专家,站在该学科的前沿阵地,随时掌握学术发展动向,以保证刊物的质量。主编和出版社的总编辑不同,主编只对某一具体出版物负责,总编辑则负责领导出版社的编辑事务,包括某些行政性质的事务。 主编的职责是:在编委会或总编辑领导下,按编辑方针实施某个方面的具体业务。其工作内容为研究、制订某一方面的工作计划,组织并领导日常编辑事务,如审稿、审样、撰写重要言论等。有些编辑部门不设总编辑,主编是该部门的负责人,其职权相当于总编辑。除新闻、出版部门外,编纂专著有时也设主编,由编纂委员会指定专家担任。专著主编召集有关编务会议,主持拟定编辑计划,审定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