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布洛姆在对理性决策理论分析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渐进决策理论,其理论特点是:首先,主张渐进决策。林德布洛姆认为,政策的制定是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经过逐渐修补的渐进过程来实现的。渐进主义者具有勇敢、应变和足智多谋的特征。其次,强调质量转换。林德布洛姆认为,渐进决策看上去似乎行动缓慢,但它实质是决策效果累积的过程,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其实际变化的速度往往要大于一次重大的变革。也就是说,渐进决策并不是不要变革,而是要求这种变革必须从现状出发,通过变化的逐层累积,最终达到根本变革的目的。再次,追求稳中求变。林德布洛姆认为,渐进决策步子虽小,但却可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稳定性,达到稳中求变的效果。决策上的巨大变革是不足取的,因为往往欲速则不达,会带来诸多不适甚至是抵制,从而危及社会稳定。渐进的方式则比较容易获得支持,可以达到稳中求变的目的。渐进决策理论是一种灵活的和现实可行的决策制定模式,具有实用性,但它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主要体现为它的保守性。一般来讲,渐进决策比较适用于稳定和变动不大的环境,而一旦社会条件和环境发生巨大变化,需要对以往的政策进行彻底改变时,渐进决策理论往往很难发挥作用,有时甚至会对社会的根本变革起到阻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