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指三孩政策,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国家开发三胎政策,是为了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是为了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为了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是为了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未来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更好发挥人口因素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三胎的条件有:1、夫妻已经有两个子女了,但是如果有子女鉴定是病残儿,无法成为正常的劳动力者的,可以生三胎;2、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能生育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再婚后未生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4、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5、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国家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全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中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300 浏览 2 回答
152 浏览 2 回答
244 浏览 1 回答
305 浏览 3 回答
101 浏览 7 回答
131 浏览 2 回答
116 浏览 3 回答
279 浏览 2 回答
214 浏览 2 回答
225 浏览 2 回答
112 浏览 2 回答
164 浏览 1 回答
114 浏览 2 回答
186 浏览 1 回答
281 浏览 6 回答
131 浏览 3 回答
348 浏览 2 回答
283 浏览 7 回答
337 浏览 2 回答
276 浏览 1 回答
120 浏览 5 回答
155 浏览 4 回答
123 浏览 7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