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邮政局《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要求,在驻地附近的邮局订阅报刊杂志,是不需要额外支付邮寄费用的。报刊杂志由邮政工作人员投递到楼栋的底层收件箱或者物业处。除同用户有约定的之外,报刊杂志投递不得另外收取投递费用。对投递的具体要求如下7.2.3 投递深度7.2.3.1 城市7.2.3.1.1 单位单位、单位内附设的机构和个人以及单位院内宿舍用户的邮件应投递到单位设在地面层的收发(传达)室或其他接收邮件场所。多单位同在一幢楼或一个院内,应由所在单位在地面层总入口处或院门口设置统一接收邮件的收发(传达)室或者接收邮件场所,其邮件投递到该收发室或接收邮件场所。寄交船舶的邮件,应投递到船舶所属单位的收发室或其他接收邮件场所。7.2.3.1.2 住宅楼房设有信报箱的,应投递到信报箱;没有信报箱的,可投交收发(传达)室或物业部门;没有设信报箱、收发(传达)室和物业部门的,可投递到与用户协商的指定位置。7.2.3.1.3 住宅平房应按街巷(胡同、里弄)门牌号投递到院落门口。住户较多的大院在大院总入口处设置信报箱的,应投递到信报箱;设置收发(传达)室或代收点的,可以投递到收发(传达)室或代收点。7.2.3.2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邮件的投递深度,应等同于城市投递深度。7.2.3.3 农村地区农村地区邮件应投递到村邮站或其它接收邮件的场所。7.2.4 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收发(传达)室、物业部门、村邮站或其他接收邮件场所的单位对所接收的邮件应妥善保管并安排人员及时正确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