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价值研究与教育事实研究这是根据教育研究对象及其任务所作的分类。教育事实研究是一种“实然”研究,主要揭示“是什么”的问题。教育价值研究是一种“应然”研究,揭示的是“为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教育研究,无论是对已存事实的研究,还是对未来事实的构建,都离不开对价值的认识和选择。教育价值研究不仅是教育目的研究不可回避的主题,也是认识教育事实不可忽视的因素。在教育研究中谈论“应然”与“实然”的差异,只有在“理想”与“现实”的意义上具有合理性。实际上,在教育研究中是不存在超价值的事实研究的。2.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这是根据教育研究的目的不同所作的分类。基础研究旨在揭示教育现象的一般规律,建立具有普遍性的理论,增进人类知识。应用研究旨在寻找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或途径。应用研究常常依据基础研究的成果进行探讨,而应用研究的成果也有助于完善基础研究。3.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这是根据研究范式的不同所作的分类。(或量的研究)是指事先建立研究假设,进行严格的研究设计,按照预定程序收集资料并进行数量化分析,用数字或量度表述研究结果,并对假设进行检验的一种研究范式。定量研究强调在研究设计、数据收集、结果处理与解释上均要具备严格的形式。具体说,定量研究通常包含一个较为严格的事先设计;通过调查、测验、实验、结构化观察等方式来收集资料;主要运用统计的方法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解释;研究结果的呈现通常简单明了 。定性研究(或质的研究)通常是指在自然环境下,运用现场实验、开放式访谈、参与观察和个案调查等方法,对所研究的现象进行长期深入、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假设和理论,并通过证伪、相关检验等方法对研究结果加以检验的一种研究范式。在研究目的上,定性研究重视描述与解释,以揭示教育现象或行为的“意义”为主;在研究角度上,注重从整体上把握现象;在分析方式上,以归纳法为主,倾向于对研究结果进行归纳分析;在角色上,研究者在当时当地收集第一手资料,从当事人的视角来理解他们言行的意义和对事物的看法,研究者就是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