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新的角度来探讨民俗的发展》 一、如何认识民俗旅游 (一)民俗旅游的范畴 民俗旅游是当今的热点,其作为一种无形文化资源,代表的价值呈现出巨大的吸引力。民俗旅游能将自然文化、社会生活、观览体验、传统现代等结合起来,反映着民俗区域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多彩的生活情趣。“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它以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民俗事项和民俗活动为旅游资源、在内容和形式上具有鲜明突出的民族性和独特性、在心理上满足游客追求“新异乐知”的需求欲望的一种旅游形式。针对民俗旅游的范畴问题,学术界有着不同的见解,其中就有关于上层文化中的宫廷文化(诸如宗教历史遗迹、佛教寺庙景观等)是否被纳含于民俗旅游资源(大数来源于民间下层文化)之中还有待进一步研究。随着时代的迁移,上层的宗教仪典等已经成为当地的民俗文化传统,所谓的“神圣”已经加了民俗的基调与内容,把上述归为民俗旅游的范畴有其可行性与合理性:符合时代的变迁性质,保留历史原有的上层文化;丰富旅游文化的内涵,顺应民俗旅游发展趋势;共同参与并了解,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之博大精深。 (二)“旅游民俗”的分类 “旅游民俗”是个广泛的概念,其分类的标准与角度不同,分类的结果也会有所出入。总的来讲,分类应从宏观与微观的角度来分别定位。 1.从宏观的角度来区分,旅游民俗又可依照其涉及的民俗性质、产品层次等可作出不同的类型划分。周霄认为以民俗性质为标准,旅游民俗可分为“物质型”、“社会型”、“口承语言型”和“信仰型”四种类型;以产品层次为标准,旅游民俗还可分为“静态陈列型”、“动态表演型”和“互动参与型”三种类型。此外,谢科还根据民俗旅游资源的存在形式和表现形式,可将旅游民俗分为三种形式:物质民俗旅游资源(包括生产民俗、消费民俗和流通民俗)、社会民俗旅游资源(家庭民俗、村落民俗、民间组织民俗、礼仪民俗、岁时节日民俗)和精神民俗旅游资源(信仰祭祀民俗、口承语言民俗、民间艺术民俗、民间游戏娱乐民俗)。巴兆祥在论及民俗旅游时根据旅游者的行为动机把民俗旅游分为消遣观光型、参与型、考察型和娱乐性。 2.从微观角度来区分,旅游民俗的分类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不拘泥于一种格式。如大理旅游民俗主要包括服饰、手工艺品、歌舞、节日、宗教信仰这几类;又如喀纳斯斯湖景区图瓦旅游民俗有物质民俗文化、意识民俗文化和社会民俗文化3大类、11亚类和41小类。根据调查,图瓦人文化在畜牧民俗、农耕民俗、服饰民俗、饮食民俗、居住民俗、社会民俗文化、交通民俗、婚俗民俗、寿庆民俗、丧葬民俗、传统节日、现代节日、乡里民俗、竞技民俗、工艺民俗、自然崇拜、生活禁忌、宗教信仰上具有特色。 二、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价值体系研究) 本人通过万方数据库、google academic搜索引擎、中国期刊网等搜索到了近万篇关于民俗旅游的论文,再加之导师指定的论文,发现关于对民俗旅游的研究至今在这样的一个范围中反复讨论,同时加深加宽。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大多数集中在民俗旅游概念、特点和分类研究;民俗旅游规划、开发及开发模式的研究;民俗旅游的有关文化方面的研究;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区域旅游发展研究;民俗旅游与市场、经济相关的研究;民俗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民俗旅游的中外对比研究等等。探讨诸如此类问题的论文比比皆是,但是从民俗旅游本身的价值角度出发的文章并不多见,纵观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其实质上主要探讨了民俗旅游的价值体系,其主要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价值内容: (一)文化价值观 1.文化的不和谐现状:旅游业往往被称之为“无烟”产业,然而在其发展过工程中对其赖以生存的旅游资源环境所造成的伤害, 从某种程度上看, 丝毫不亚于工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出现大量的伪民俗,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和谐性,促使旅游地民俗文化出现与外来文化快速趋同的趋势,使民俗文化的特色日渐消失。民俗旅游是在丰厚的民间文化土壤上发展起来的旅游形式,本应有利于民间文化的传承,但在不少地方,旅游开发却使民间文化受到了伤害,导致民族风情徒具形式,手工艺品艺术价值降低,文化的多样性渐趋丧失。孙天胜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开发者和旅游者的功利主义,为此我们应强调民俗旅游对文化保护的责任,在发挥其经济功能的同时不忘其对文化传承应有的意义。田茂军从“没有科学地处理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和“没弄明白民俗文化保护与开发的主体问题”两个角度对民俗旅游文化进行了反思。周霄(2002)还引进了“文化殖民”这个概念,等等。 除此以外,还有学者认为中国当代文化巨变的明显特点是物质生活习俗与社会生活习俗、信仰生活习俗的两极化发展,即一方面在物质生活方式上疾速追逐超越时空和国情的消费与享受,甚至不加选择地套用外来文化模式,或错误地引进西方文化的败笔来填补鄙弃传统生活方式的空缺,另一方面在家族习俗、人生礼仪及信仰行为与观念上不加区别地全面恢复古旧的宗法性礼俗,无论外来的风俗还是本土的习惯,都处在冲撞、融合或重整再造之中。此外,现时风俗打上了“时尚”的印记,研究时尚这种能够趋同性行为模式的形成、时尚的不断更替等则成为民俗学者们的主要任务。 2.文化的协调发展:民俗旅游发展中存在的看似经济性问题的文化冲突,实则是深层次文化冲突的外现。所以旅游开发的实践中,不仅应该对一个地区的旅游开发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而且应该寻找文化冲突中的均衡,培养文化调协的概念。陶犁认为,其协调内容应含有民俗旅游者文化求异与文化认同间、民俗旅游的本质与民俗旅游产品形式间、民俗旅游中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自决性与互动性间、民俗旅游中接待地居民文化心态间、民俗旅游的开放性与限制性间、民俗旅游中文化与生态经济间的调协。吴忠军在论述广西民俗文化的时候也涉及了“整体文化开发设想与局部文化建设并重”的协调思想。卡哈尔-吾甫尔针对新疆民俗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提出了增强区域协作、联合促销并尽快建立和完善新疆黄金旅游走廊的思路。 其实文化协调性的现行核心问题是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性的协调问题。其实民俗旅游的本真性与商品化并非绝对对立,如民俗旅游开发以旅游业为驱动力,商品化则无法避免,我们应该寻求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以获得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同时不协调的关键实质上不在于民俗旅游商品化本身,而在于对商品化的肤浅理解和低级运用。民俗旅游中的“本真性”侧重于旅游者所经历的“真实”,通过市场运作来为旅游者提供一个体验民俗文化的机会。因此,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它具有经济的“外壳”和文化的“内涵”。因此,民俗旅游的开发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遵照文化法则。置文化内涵于不顾的随心所欲、粗制滥造,实际上违反了商品化原则,是不可持续的发展,也不可能获得长远的经济效益。同时,在旅游开发中一定要把握商品化的“度”,不把旅游的经济效益把再过高的位置,商品化也未尝就是坏事,相反商品化还可以有效的传播和推广民俗文化,旅游也将成为民俗文化传播的使者。所以只有本着旅游本真性与商品性的均衡发展才会真正实现大范围的文化协调。 (二)经济价值观 作为文化旅游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俗旅游,在经济效益方面已经显有成效: 1.显性效应:民俗旅游以其独特的魅力在吸引旅游者、增加客源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 2.隐性效应:需要经过时间的检验,民俗旅游是获得信息的重要途径,同时民俗旅游也扩大了当地的知名度,在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的同时,还可以吸引众多的投资者为当地经济建设宣传服务。 殷群从民俗旅游的供给与需求方面出发,指出民俗旅游需求的边际效用递减,因此开发中要防止民俗旅游的泛化,同时要注意民俗旅游的供给具有民族性和民间性,此外,作者也对民俗旅游进行了消费效用分析。陈建设等指出民俗旅游能给民俗地区带来经济收入实为一种帮助扶贫、充分利用资源和保护资源文化的经济激励,同时提出以扩大市场增加收入、建立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的建议对原有的经济激励进行了改进。在实证性研究论文当中,张旭亮等对图瓦民俗旅游进行了研究,以外部性理论为基础,探讨了图瓦民俗旅游开发所产生的外部性不经济性,并针对这些外部不经济性提出了一些可消除图瓦民俗旅游开发外部不经济性的建议。 (三)社会价值观 民俗旅游是近年来发展的一种特色旅游,其独特性与生动性使其充满了商机,当然作为社会整体中的一个侧面写照,我们也不可忽略其社会价值。彭谊认为通过民俗旅游,可以为弘扬民族文化提供了契机和条件,促进了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城乡的美化,同时也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此外,随着可持续发展的提出,“社会控制”问题也炙手可热,民俗旅游拉动了旅游地经济的增长。当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资源等因素不足以支持其向前发展时,外部的政治机构和经济集团以“投资者”或“扶贫者”的姿态介入并成为旅游战略的制定者和经营运作的操控者。众所周知,投资者关心的往往是其资金收回与效益问题,这种思路极易导致民俗旅游开发中的短视行为,为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以当地自然文化生态的破坏为代价。因此,在关于当地民俗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原则性问题上,地方政府需重新争取主动而坚定立场,以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为计。 三、民俗旅游的研究方法 民俗旅游是一门新兴的旅游主题,它的热潮引起了众多学术研究的紧跟而上,研究方法也是如此,大量篇幅的研究方法此起彼伏,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剖析并总结。具体而言,民俗旅游的研究方法可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一般分析法、跨学科分析法、整体—局部分析法和跨区域分析法。 (一)一般分析法 从民俗旅游的资源开发和市场开发两个角度, 提出了调查法、比较法、综合法、形象定位法、市场预测法。胡海胜使这五个方面具体化:调查法——对民俗旅游资源、市场和开发过程的调查;比较法——相似和相异比较;综合法——综合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旅游资源的评价(分等定级法、层次分析法、模糊数学法)和对民俗旅游景点的综合开发(景点内综合开发、民俗风情与自然风光文物古迹的结合、点线面相结合);形象定位法:领先定位、比附定位、逆向定位、空隙定位、重新定位;市场预测法:定性(类比预测法、集合意见预测法)、定量(时间序列预测法、回归分析预测法、试销法)。 (二)跨学科分析法 对民俗旅游的研究与对相关学科的研究是相通的,此类相关学科包括社会学、哲学、心理学、人类学、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人口学、生态学等等。只有通过类比或对比才能在学科研究间找出共性与特性,关于民俗旅游的论文中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并不多,但也不乏有人创新开拓,如周霄从人类学的角度出发,系统阐述了旅游民俗的概念体系与类型,以及民俗旅游的本质与特征,并从文化变迁、组织重构、角色认同和社会控制等方面对民俗旅游的社会文化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又如刘晓春从哲学的意识形态方面分析,认为民俗旅游是全球化背景下权力政治、资本与地方性文化之间共谋的结果,是一种后现代文化现象,服务于民族——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诉求。此外,民俗学与心理学的结合也可为创新之举,王德刚等从消费心理学的角度来考察旅游者对民俗旅游商品的需求特征,包括追求时代性、追求艺术性与实用性的统一、追求消费多元性与需求多样化、追求消费个性化和追求携带的方便性等。 (三)整体—局部分析法 这种方法实质上也可称作整面—焦点分析法。 1.运用整体(整面)分析法的文章占了论文总数中相当一部分,其从宏观把握问题,审视我国民俗旅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同时展望今后的发展动向,等等。 2.局部(焦点)分析法则从微观的角度来具体分析某一个地区的民俗旅游发展情况,其研究领域涉及中国东西南北中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研究的层次由省及村。论文研究内容以具体地域状况为基点来探讨,分析了民俗旅游发展的历史成因、开发模式及意义、现状及内容、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以小范围的诠释扩展到大范围的展望。这方面的研究也很多,地域涉及广泛,如在文献总数(根据数据库精选出的112篇文献资料)中,分析新疆、广西、云南、内蒙古、山西、辽宁、天津、湖南、四川、重庆、江西、甘肃等北方及中西部省份,或诸如昌平、新疆喀什、恩施州、北京怀柔区官地村、湘南地区、张家界、甘南地区等小区县的论文数较多,而针对东南沿海诸如上海、南京等地关于民俗旅游开发方面的文章较少;此外,民俗旅游深入研究与少数民族紧紧相连,大量的文献围绕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开发而展开,如西南三省少数民族的旅游民俗开发等。 (四)跨区域分析法 也称之为区域比较法,此分为两种情况:1.国内不同区域间的比较分析法;2.跨国界比较分析法。针对1种情况,海峡两岸曾在02年于北京对关于两岸观光休闲农村与乡村民俗旅游召开了研讨会;“06中国旅游发展论坛-北京对话”也以跨省市的手法来比较分析乡村民俗旅游的发展异同。针对两种情况,周春光等从介绍日本“里山”现象入手,通过对目前京郊地区民俗旅游发展现状的分析,提出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建议,并积极主张营造有中国特色的乡土自然文化和民俗旅游发展模式。 (五)其他方法(创新构想) 包括“经典罗列法”和“历史阶析法”。 1.“经典罗列法”指在罗列出民俗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来分析民俗旅游的发展模式与发展前景等,陈景辉等在论及我国民俗旅游开发的成功模式中就罗列出民俗旅游发展过程中典型的三种模式:泸沽湖地区的纳西族摩梭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西安以仿古入城式盛大典礼欢迎克林顿;深圳华侨城大打民俗旅游品牌,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对内蒙古民俗旅游的开发意见。 2.“历史阶析法”指利用民俗旅游发展中不同历史阶段的典型性特征来纵观民俗旅游的发展进程与改进措施。这两个创新构想出的方法在研究中的具体运用情况不多,即使出现也以综述的形式,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去完善研究方法的多样性,从而提高研究成果的可信度。 四、民俗旅游的创新思路 (一)处理民俗旅游与相关主题旅游的关系 随着“旅游可持续化发展”口号的提出,以“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民俗旅游”为主题的旅游形式纷纷兴起。民俗旅游作为近年来旅游新的增长点,各地方踊跃的打起“民俗”的旗号、以当地的民俗特色吸引游客来发展当地的旅游经济。其实民俗旅游与其他几种旅游形式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同步性与相关性,具体体现在: 1.民俗旅游中的“民俗”特质贯穿于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的内容之中,呈现出地域上与内容上的相互包揽性,具有“民俗搭台,生态、红色、乡村唱戏”的特征; 2.均为新兴的旅游形式,其形成机制与发展模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四个主题互为兼容,互为补充; 3.旅游发生地大部分集中在边远山区和偏僻乡村,上述几种形式的旅游均顺应形势,有效地宣传了当地特色文化、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注重都市民俗旅游与乡村民俗旅游、农业民俗旅游的并肩发展 民俗是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如何更好地丰富民俗旅游的内容、展现丰富旅游文化,一直是研究人员关注的问题。“和谐”理论的提出要求我们在旅游的生态可持续方面也做出贡献,农村民俗旅游与农业旅游是民俗旅游可持续化的发展重点,它们是伴随着中国古代农村或农业经济生活而产生的文化现象,也是我们如今发展民俗旅游中的重中之重。然而社会的进步与旅游发展的多样化要求民俗旅游不局限于一个小范围内。迄今为止,仍有不少民俗旅游论文还在沿用早期英国人类学派的观点,把大量注意力投向古老的民俗事象,因而过分关注市场尚不成熟的民族或乡村区域,纷纷开发出一系列无“度”的民俗旅游项目,而同时国内都市所吸引的客源在旅游市场上至今还占有很大的比重,这为都市民俗旅游的开发提供了很大的市场空间,我们的研究余地还很大。比如,邱扶东等在考察上海都市民俗特征基础上,提出了上海都市民俗旅游开发模式,并从都市文化与旅游氛围、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等方面评价了都市民众旅游开发的作用。总之,要把民俗旅游做大做好,就要结合都市与农村等地域的民俗特色,做到地域间民俗旅游的和谐发展,达到互为补充、互为增色的效果,使游客选择余地更大,从根本上完成民俗旅游的多样化建设。 (三)解决民俗旅游的传统性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与“三农问题” 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涉及的内容很广,有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构成。 1.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可用来指导民俗旅游的产供销活动,从而解决供需矛盾; 2.社会、文化的可持续要求民俗旅游开发中加强对传统民俗文化价值的宣传, 要提高当地居民的素质, 激发起对所在社区和地方文化的自尊、自爱和自豪感, 提高其控制自己生活的能力。对游客要加强尊重接待地社会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宣传教育等等; 3.环境的可持续主要在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开展各种形式的针对民俗旅游开发者、管理者、旅游者以及当地人们的生态环境教育,提高其环境保护意识。 如今民俗旅游展开地中相当一部分集中在农村,“三农问题”也就成了“可持续发展问题”中的核心问题。李万佰以北京昌平市为例,提出了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产业环境、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和政府扶持为措施的“三农问题”解决方案。李琳桂等认为“农家乐”民俗旅游在“三农”问题上可以有效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解决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问题;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加快农业市场化、农村城市化的进程。 (四)发挥民俗旅游的“特色化”营销 “特色化”主要包括营销客体(民俗产品)的特色化和营销介体(营销手段)的特色化。 1.营销客体(民俗产品)特色化:指的是地方根据当地的民俗特色,设计出符合游客需要的旅游民俗产品。如昌平以“酒”为题材发掘其民俗旅游之“酒文化”;满族人民依据其民族特色开发传统食品,使“萨其玛”等品牌产品名扬天下;辽宁对民俗旅游中的纪念品开发颇有独到之见;此外,“民族高校开发民俗旅游”的构想成了旅游界的热门,等等。 2.营销介体(营销手段)特色化:即为营销的方式,其实关键在于怎样去广告宣传自身的特色产品。肖建春对四川重庆一带的民俗旅游作了广告分析,提出广告必须充分利用丰富的民俗旅游资源、寻求整体规模效应、并在本土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国际化,等等。总之,民俗旅游广告宣传的原则性在于以内容真实、特色鲜明、形式多样为基点,利用媒介通过艺术的手段将产品推向市场、面向国际化。 (五)提倡民俗旅游教育扩大化问题 1.加大“人才教育”力度:民俗旅游人才(尤为管理和经营人才)的不足成为社区民俗旅游发展的制约因素。合理保护和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资源需要民族界的精英人才,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拓深民俗研究的内涵。所以旅游人才的培养必须坚持旅游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利用高校、大专、中专、职校、旅游培训中心构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基地,通过岗位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可引进一些急需的高级管理或经营人才以满足民俗旅游业发展对人才的全面要求。此外,民族地区的教育颇为特色,张洁提出民族小学除了对外界开放,让游客了解当地民俗外,在教学中还应根据民族地区具体情况,在某些教育内容中体现民族特色。 2.培养“社区参与”理念:其主要强调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决策获得经济社会等方面利益的同时,加强旅游地社区居民参与有关旅游知识的教育培训来提高其旅游意识和环保观念,达到由受教育前居民被动接受环保而与环境形成的主客体被动关系转化为受教育后居民主动自觉的环保观念而与环境形成的主客体对等关系的目标,从而使旅游地居民深知如何自觉去维护环境的健康发展,形成了一组循环性良性效应。 (六)创新民俗旅游的现代化建设 民俗旅游的古朴性与承传性并不排斥民俗旅游中的现代化建设。科技的进步,交通的发展使原来封闭但具有丰富民俗特色的区域开始面向外部世界;经济的融通与信息的交流使民俗旅游的发展趋向于现代化,但值得注意的是现代化的提出是建立在不损耗当地生态环境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基础上的,过度的商品化与经济化只会导致民俗文化的消亡于随之而来的经济衰退,这是一种我们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尽量避免的恶性循环。与此同时,在良性发展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引进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创造当地人们的数字化生活,为民俗旅游市场的进一步开辟、实现市场和效益的规模化等提供便捷性。 五、总结与展望 目前,我国民俗旅游研究的整体水平不高,深度不够但发展势头较好,其处于起步探索时期,问题较多,需要我们进一步钻研。面对目前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缺乏理论体系,达不到体系研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比例失衡;忽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理论滞后于实践;案例分析太简化,分析问题不深入;不关注热点问题,缺乏热点问题间的思维链接;缺乏问题主观性因素和客观性因素的结合,把“人”本身问题放于次要地位;思路单一化,创新性少等等。当然,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在我们审视这些问题的同时也要思索我们的改进与提高步骤,那才是关键问题,近年来我们的研究也在逐步地进步,从不同的维度探讨了民俗旅游的热点,并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上拓宽思路,培养一种前卫的思维模式。我们拭目以待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这将成为旅游经济新一轮的亮点,同时也是一种挑战。
旅游类的论文,可根据你几年的理论和实践的学习以及对旅游行业的认识,选择最了解的部分入手,先确定范围,比如酒店管理类的、旅行社管理类的,景区管理类的,景区规划类的,最好能结合实例,对论点的论述只要言之有理,就是篇好文章。 一点点体会,我也是学旅游管理专业的。
民俗风情,在旅游中作为人文景观的一个极为重要内容,以其美学风貌,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这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的核心在于人的美的昭示和显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尤其是开放、改革的近十几年来,我们又在如何开展民俗风情游、加强美育薰陶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很值得总结和发扬。本文围绕以上的三个问题,进行论述。 (一) 中国旅游的审美对象,一般依次排列有: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民俗风情,次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排列老三,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因为我国幅员十分广阔,地质地貌多样,名山大川遍布,山水美一直享有盛誉,列为榜首,理所当然。同时,我国又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璀璨无比的历代的文化遗产;帝王将相、名哲圣贤、道长高僧、文人雅士等在名山大川留下了众多的名胜古迹。所以,我一直坚持中国旅游中“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密不可分”的观点。如今要把“排行老三”单挑出来,改变传统的模式,开拓新的旅游领域和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从旅游审美来看,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等,在总体上是一致的,都是“全身心”的感官开放和接纳、高级的精神享受,都是动静结合的休闲、娱乐的活动。但是,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相比较,在旅游审美中,在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陌生新奇。 我国有五十五个民族组成一个大家庭,平等和睦,繁荣昌盛。就旅游资源的分布来看,五岳、佛教四大名山、道教四大名山,都在汉族居住地,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游,比山水风光游的开发、利用,更占优势。就国内旅游客源的组成来看,由于汉族在全国人口中占绝大多数,他们到汉族文化复盖的旅游风景区,与到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游览区相比,凭添了由新奇、神秘引起的陌生感,大有不到异域胜异域的感受。本来,旅游,就是生存和生活时空的一种移动或更换。由新奇、神秘引起的陌生感,相对于日常生活、工作的环境来说的。蔡元培曾揭示了人有一种“习久的心理”,“常住繁荣城市的人,一到乡村,觉得格外清幽。”(《蔡元培美学文选》,第172页)美在发现中得以开拓,又经过对照,变得更加强烈和新鲜。要知道人类不会倒退到旧石器时代,以良好环境能定居下来为满足了。游人的陌生新奇感,既可以扩大“新知”,又可以激起游兴。正如沈明编著《旅行》一书所指出的: 我国是个多民族地区,各民族都有着独具一格的诱人的习俗,到少数民族聚居区作风情旅游,了解那里的历史变迁、生活现状和风情民俗,采集那里的民间文艺珍品,直接感受特定的民族文化氛围,会对中华民族大家庭有着更为形象的知识。总之,旅游处处皆学问,只要留意学习,定会得益非浅。(广西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29页) 第二、参与亲切。 山水是自然物,古迹虽能“睹物思人”,毕竟是伴随着历史的回声,游人无法直接参与,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而民俗风情则不一样,它是一种多功能的群众性的活动,可以把游人裹夹进去,士农工商,全心投入,忘乎所以。如火把节的习俗,至今在我国西南十几个少数民族中广泛流传。节日那天,人们穿起民族盛装,杀牲庆贺,举行各种文体娱乐,晚上举着火把,排成火龙,在山间田野上漫游,并互相“泼火”,互换吉祥。这个“泼火”,与云南傣族的“泼水”,形成了鲜明对比,提供了人人参与的特定氛围。这样,“旅游经历就将新鲜程度和亲切程度联系起来,将旧习惯的可靠性与环境变化所产生的兴奋联系起来”(〔美〕罗伯特?麦金托金和夏希肯特?格波物《旅游学》,第81页),促使整个身心健康,获得美的享受。 第三、喜庆认同。 任何审美活动都是通过审美主体个体进行的,其目的在于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这种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在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的旅游活动中,是相同的。香港华莎《母女浪游中国》一书中,就对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的忠实的记录,充分体现了“龙的传人”寻根探美的心迹。如,敦煌的鸣沙山从“单纯一致”的形式美的角度,描绘了这座傍晚下的金黄色的山的色彩,线条和整个画面,鲜明、晶亮,没有深浅,没有参杂,没有渗透,给人一种美的惊奇、爱的震摄。于是,她说:“如果草原象征了青春的欢乐,荒漠象征了暮年的悲苦,那么鸣沙山就象征了壮年胜利的喜悦了。”(第98―99页)但是,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在审美认同方面,还有差别。主要在于从美学的范畴来讲,山水(如,桂林、西湖)偏于优美,古迹(如,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等)偏于崇高,而民俗风情大多与节日活动联系在一起,则偏于喜剧性的范畴了。普天同庆,其乐融融,使审美认同,比其他旅游审美对象来说,来得轻松、自如,不费什么心思。这从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越办越火红,就看得出这个审美认同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而被称为“新民俗”。(《厦门晚报》1995年2月16日刊《新华社发表春节晚会笔谈,认为电视观众欣赏心理成熟了》) (二) 民俗风情美属于社会美的一种。但它又与社会美中社会事物的美,有所不同。社会事物(如,劳动产品、工具)一般取物化形态,很难直接看到创造的过程。而民俗风情,多为一种社会的群体活动,有着创造者本身的全过程的参与,可以进行直接沟通、交流和对话。因此,作为人的美是社会美的核心来看,社会事物美的显现程度,当然不如民俗风情美了。具体说来,大致有四方面: 第一、民俗风情与人的形体美。 民俗风情中,保留了不少远古的遗迹。那时,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情况下,远古人面临着生存和生活的艰难和困苦。为了社会生产和自身生产,必须具有健壮的体魂。这在一些民俗风情的艺术表演中充分体现出来。如,泉州的拍胸舞。“表演者上身赤膊,头带草帽,上肢随着节拍有节奏地拍击胸膛、腋窝、大腿,时而上跳,时而下蹲,头部诙谐地摇摆。舞蹈音乐配以脍炙人口的南曲《三千两金》或其他车鼓乐。基本动作有击掌回音,八拍雄姿、玉驴颠步、金鸡独立、善才抢牌、青蛙出洞、小阉鸡行、大阉鸡行,等”(厦门市思明区文艺联谊会《闽台民俗风情》,鹭江出版社1989年版,第219页)试想,如果表演者都是些鲁迅笔下的“驼背五少”,岂能赤裸干瘪的上身,又岂能进行如此的高难度的舞蹈动作呢?同样,民俗一些节日,本身就含有旅游的审美意义,也与参与主体(游人)的形体的健康、壮实有一定的关系。我在《登高、踏青、远足(旅游别称的审美意义)》一文中,指出: 中国古代旅游的大众化的趋势,与西方不完全一样。西方现代旅游,依托着交通工具中火车的出现、组团的经营手段。中国宋元明以后,旅游大众化的趋势,主要是利用民间节日。登高与重阳节、踏青与清明节,早已成为民间习俗。远足,一般也安排在公休假日。(《中国旅游报》1992年3月24日) 至于有的民俗的体育竞技项目,成为健、力、美的象征,规模宏大,深入人心。“如端午赛龙舟,近年发展为跨县跨省的大型体育竞技活动,得到跨国公司的赞助。1988年广东番禺县举办的莲花杯和希尔顿杯龙船大赛,观看者达二十万人之众。近几年来每年重阳节到白云山登高者,也在三十万人左右。”(叶春生《民俗美》,海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 第二、民俗风情与人的装饰美。 服饰是人的装饰主要方面。服饰,不仅是人的“第二肌肤”,是文化的表征,而且是各少数民族相互区别的外部特征。我国55个民族中,除了西北几个少数民族为白种人外,大都为黄种人。我读一本人类学的书,说中国黄种人,北方为蒙古种,南方为马来种。这就是说,一个标准的北方人和一个标准的南方人,在体质上还是有区别的。而我们的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散布在全国各地,无法用是北方人,还是南方人这个标准来衡量。服饰往往成了少数民族外部标志。或者说,什么民族有什么样服饰,什么样服饰就是什么民族。这在民俗风情游的审美对象中,也是十分突出的。 维吾尔族的小花帽、傣族的统裙、满族的旗袍、瑶族的花裤、藏族的哈达、蒙古族的马靴,等等,无不装点着旅游的景观,制造了特定的审美氛围,保留着诱人的魅力。有的经过一定文化教育或长期生活在他乡城镇内,不愿意穿本民族的服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我也不想也不可能在这里讨论。但有一条,既然作为旅游部门组织的民俗风情游,在接待地的各少数民族应该依据民俗要求来着装,才能体现出一定的风情来,这是肯定的。 第三、民俗风情与人的风度仪表美。 在民俗风情美中,有两大部分,即社交风俗美和婚嫁民俗美,涉及人的风度仪表美。我国素称为礼仪之邦。无论在行为、举止上,还是在待人接物上,均有优良的传统和现行的规范。其中有一部分沉积在民俗风情上,时而清醒,时而狂迷,烘托出人自身和人与人之间的美。如,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的花兰瑶胞,是个很讲礼节的民族,他们有一种迎客仪式,瑶语叫“离贯侯棋”,直译为“远方的朋友”,意译为“礼歌会”。又如,我国许多民族都有“打同年”的风俗。苗语称为“嘎江”,直译为“老树的根”,意思是“结交最知心、最忠实可靠的朋友”,俗称“拜把”、“结义”。不但在同一民族中,在不同民族中也相当盛行。它成了团结的纽带,友谊的桥梁,在生活中留下了许多佳话。 第四、民俗风情与人的精神美。 民俗风情的形成、流传,与其蕴含的民族的深层心理有极大关系,张扬一种人格精神。清明与纪念介子推、端午与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老幼共知,耳熟能详。至于“在我们源远流长的民俗礼仪中,婚姻习俗,最为繁缛,也最为有趣。千百年来,这些礼俗随着人们观念的更新而不断变化,它从生活的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的心理、德行和品格,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内容,具有强烈的地方和民族色彩。许多场面本身,就是一幅美好的民俗风情画,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民俗美》,第141页) 以上只是简单地将民俗风情与人的美的四个不同层次,作了一点探讨和研究,无非是说民俗风情在旅游中真正能够发挥使用的,在于人的美。人的美是民俗风情美的核心。作为民俗风情游的组织、策划和实施者应该明白这一点。否则,这一活动,不是搞成徒具形式的大轰大嗡,就是搞成庸俗、猎奇的走火入魔。 (三) 大力开展民俗风情游,深层发挥旅游审美中的人文资源。基于以上的认识,结合开发、利用的实践,大致说来,要注意处理好三组关系。 第一、拳头产品和联片开发。 每一民族、每一地域都应该把自身民俗风情的旅游资源,作一次全面的模底排队,进行学者、专家的论证,什么是这一民族、这一地域民俗风情的拳头产品,力争做到“你无我有,你有我优”。前一段,厦门市文化界一次聚会,讨论到南音问题。泉州有南音,厦门也有南音。两地南音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已有所不同,开始形成流派。有人主张有。有人主张不分。这说明已是个客观存在。厦门南音就应该助长自身流派的更加成熟,拿出整套、整台的节目出来,形成拳头产品。 然而,旅游有日程安排,不能过于单调。要在形成拳头产品后,相应地进行联片开发,点面结合,才能留得住游人。这里民俗风情自身有宽度和深度以外,还可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等积极地配合、穿插地进行,不能单打一。 第二、维护传统和开发新项。 日本进入现代化以后,十分重视民俗风情的发扬光大,将传统注入新的时代意义。在东南亚,民俗风情,是他们旅游中的强项。近几年,山东曲阜的祭孔、潍坊的国际风筝节、广东春节花市、广西三江口的歌圩和福建妈祖文化节,公祭客家母亲河(汀江)、土楼文化节等,为我国旅游事业增加了异彩。我们应该看到,民俗风情有双重性。一面有变异性、革新性,另一面有陋俗恶习,有惰性。报载:“我国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今年已达到40多个,其中主要是北京、南京、沈阳、石家庄等大中城市。”(《厦门晚报》1995年2月13日),就是革除陋俗恶习的一例。我们在组织、策划和实施民俗风情游中,要坚持这一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旅游搭台,经贸唱戏。 据新华社电讯,“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旅游局的最新统计结果表明,1994年我国旅游外汇收入达73.23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达950亿元人民币,两项合计折合1600亿元人民币,说明旅游业已成为我国新兴的重要产业。……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我国已在全球十大旅游目的地中跃居第八位。”(《厦门日报》1995年2月10日)这说明,旅游业本身给社会既带来了经济效益,又带来了社会效益。由于民俗风情这一旅游审美资源,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相比,它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地域性和参与性,几乎是它所依附的那一民族、那一地域的人民,都须介入其中,更应该注意在开发、利用这一旅游项目时,给那一民族、那一地域带来经济上的实惠。而“旅游搭台,经贸唱戏”,是个较好的组织形式。上引的新华社电讯中,还有一段话说,“我国具有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改革开发以来,旅游业发展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旅游资源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厦门日报》1994年2月10日)这段话中的第二句话,“各级政府重视”,也得到了旅游为经贸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条件的回报。既然旅游搭台,经贸唱戏,已为实践证明了的较好的活动方式,就应该把民俗风情游尽量纳入其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构成良性循环。当然,任何问题不能绝对化。我们强调旅游与经贸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并不否认民俗风情游有独立的审美价值。
民俗风情,在旅游中作为人文景观的一个极为重要内容,以其美学风貌,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这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的核心在于人的美的昭示和显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尤其是开放、改革的近十几年来,我们又在如何开展民俗风情游、加强美育薰陶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很值得总结和发扬。本文围绕以上的三个问题,进行论述。(一)中国旅游的审美对象,一般依次排列有: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民俗风情,次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排列老三,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因为我国幅员十分广阔,地质地貌多样,名山大川遍布,山水美一直享有盛誉,列为榜首,理所当然。同时,我国又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璀璨无比的历代的文化遗产;帝王将相、名哲圣贤、道长高僧、文人雅士等在名山大川留下了众多的名胜古迹。所以,我一直坚持中国旅游中“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密不可分”的观点。如今要把“排行老三”单挑出来,改变传统的模式,开拓新的旅游领域和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从旅游审美来看,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等,在总体上是一致的,都是“全身心”的感官开放和接纳、高级的精神享受,都是动静结合的休闲、娱乐的活动。但是,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相比较,在旅游审美中,在其自身的特点:第一、陌生新奇。我国有五十五个民族组成一个大家庭,平等和睦,繁荣昌盛。就旅游资源的分布来看,五岳、佛教四大名山、道教四大名山,都在汉族居住地,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游,比山水风光游的开发、利用,更占优势。就国内旅游客源的组成来看,由于汉族在全国人口中占绝大多数,他们到汉族文化复盖的旅游风景区,与到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游览区相比,凭添了由新奇、神秘引起的陌生感,大有不到异域胜异域的感受。本来,旅游,就是生存和生活时空的一种移动或更换。由新奇、神秘引起的陌生感,相对于日常生活、工作的环境来说的。蔡元培曾揭示了人有一种“习久的心理”,“常住繁荣城市的人,一到乡村,觉得格外清幽。”(《蔡元培美学文选》,第172页)美在发现中得以开拓,又经过对照,变得更加强烈和新鲜。要知道人类不会倒退到旧石器时代,以良好环境能定居下来为满足了。游人的陌生新奇感,既可以扩大“新知”,又可以激起游兴。正如沈明编著《旅行》一书所指出的:我国是个多民族地区,各民族都有着独具一格的诱人的习俗,到少数民族聚居区作风情旅游,了解那里的历史变迁、生活现状和风情民俗,采集那里的民间文艺珍品,直接感受特定的民族文化氛围,会对中华民族大家庭有着更为形象的知识。总之,旅游处处皆学问,只要留意学习,定会得益非浅。(广西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29页)第二、参与亲切。山水是自然物,古迹虽能“睹物思人”,毕竟是伴随着历史的回声,游人无法直接参与,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而民俗风情则不一样,它是一种多功能的群众性的活动,可以把游人裹夹进去,士农工商,全心投入,忘乎所以。如火把节的习俗,至今在我国西南十几个少数民族中广泛流传。节日那天,人们穿起民族盛装,杀牲庆贺,举行各种文体娱乐,晚上举着火把,排成火龙,在山间田野上漫游,并互相“泼火”,互换吉祥。这个“泼火”,与云南傣族的“泼水”,形成了鲜明对比,提供了人人参与的特定氛围。这样,“旅游经历就将新鲜程度和亲切程度联系起来,将旧习惯的可靠性与环境变化所产生的兴奋联系起来”(〔美〕罗伯特?麦金托金和夏希肯特?格波物《旅游学》,第81页),促使整个身心健康,获得美的享受。第三、喜庆认同。任何审美活动都是通过审美主体个体进行的,其目的在于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这种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在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的旅游活动中,是相同的。香港华莎《母女浪游中国》一书中,就对山水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发现美、体验美、认同美的忠实的记录,充分体现了“龙的传人”寻根探美的心迹。如,敦煌的鸣沙山从“单纯一致”的形式美的角度,描绘了这座傍晚下的金黄色的山的色彩,线条和整个画面,鲜明、晶亮,没有深浅,没有参杂,没有渗透,给人一种美的惊奇、爱的震摄。于是,她说:“如果草原象征了青春的欢乐,荒漠象征了暮年的悲苦,那么鸣沙山就象征了壮年胜利的喜悦了。”(第98―99页)但是,民俗风情,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在审美认同方面,还有差别。主要在于从美学的范畴来讲,山水(如,桂林、西湖)偏于优美,古迹(如,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等)偏于崇高,而民俗风情大多与节日活动联系在一起,则偏于喜剧性的范畴了。普天同庆,其乐融融,使审美认同,比其他旅游审美对象来说,来得轻松、自如,不费什么心思。这从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越办越火红,就看得出这个审美认同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而被称为“新民俗”。(《厦门晚报》1995年2月16日刊《新华社发表春节晚会笔谈,认为电视观众欣赏心理成熟了》)(二)民俗风情美属于社会美的一种。但它又与社会美中社会事物的美,有所不同。社会事物(如,劳动产品、工具)一般取物化形态,很难直接看到创造的过程。而民俗风情,多为一种社会的群体活动,有着创造者本身的全过程的参与,可以进行直接沟通、交流和对话。因此,作为人的美是社会美的核心来看,社会事物美的显现程度,当然不如民俗风情美了。具体说来,大致有四方面:第一、民俗风情与人的形体美。民俗风情中,保留了不少远古的遗迹。那时,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情况下,远古人面临着生存和生活的艰难和困苦。为了社会生产和自身生产,必须具有健壮的体魂。这在一些民俗风情的艺术表演中充分体现出来。如,泉州的拍胸舞。“表演者上身赤膊,头带草帽,上肢随着节拍有节奏地拍击胸膛、腋窝、大腿,时而上跳,时而下蹲,头部诙谐地摇摆。舞蹈音乐配以脍炙人口的南曲《三千两金》或其他车鼓乐。基本动作有击掌回音,八拍雄姿、玉驴颠步、金鸡独立、善才抢牌、青蛙出洞、小阉鸡行、大阉鸡行,等”(厦门市思明区文艺联谊会《闽台民俗风情》,鹭江出版社1989年版,第219页)试想,如果表演者都是些鲁迅笔下的“驼背五少”,岂能赤裸干瘪的上身,又岂能进行如此的高难度的舞蹈动作呢?同样,民俗一些节日,本身就含有旅游的审美意义,也与参与主体(游人)的形体的健康、壮实有一定的关系。我在《登高、踏青、远足(旅游别称的审美意义)》一文中,指出:中国古代旅游的大众化的趋势,与西方不完全一样。西方现代旅游,依托着交通工具中火车的出现、组团的经营手段。中国宋元明以后,旅游大众化的趋势,主要是利用民间节日。登高与重阳节、踏青与清明节,早已成为民间习俗。远足,一般也安排在公休假日。(《中国旅游报》1992年3月24日)至于有的民俗的体育竞技项目,成为健、力、美的象征,规模宏大,深入人心。“如端午赛龙舟,近年发展为跨县跨省的大型体育竞技活动,得到跨国公司的赞助。1988年广东番禺县举办的莲花杯和希尔顿杯龙船大赛,观看者达二十万人之众。近几年来每年重阳节到白云山登高者,也在三十万人左右。”(叶春生《民俗美》,海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第二、民俗风情与人的装饰美。服饰是人的装饰主要方面。服饰,不仅是人的“第二肌肤”,是文化的表征,而且是各少数民族相互区别的外部特征。我国55个民族中,除了西北几个少数民族为白种人外,大都为黄种人。我读一本人类学的书,说中国黄种人,北方为蒙古种,南方为马来种。这就是说,一个标准的北方人和一个标准的南方人,在体质上还是有区别的。而我们的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散布在全国各地,无法用是北方人,还是南方人这个标准来衡量。服饰往往成了少数民族外部标志。或者说,什么民族有什么样服饰,什么样服饰就是什么民族。这在民俗风情游的审美对象中,也是十分突出的。维吾尔族的小花帽、傣族的统裙、满族的旗袍、瑶族的花裤、藏族的哈达、蒙古族的马靴,等等,无不装点着旅游的景观,制造了特定的审美氛围,保留着诱人的魅力。有的经过一定文化教育或长期生活在他乡城镇内,不愿意穿本民族的服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我也不想也不可能在这里讨论。但有一条,既然作为旅游部门组织的民俗风情游,在接待地的各少数民族应该依据民俗要求来着装,才能体现出一定的风情来,这是肯定的。第三、民俗风情与人的风度仪表美。在民俗风情美中,有两大部分,即社交风俗美和婚嫁民俗美,涉及人的风度仪表美。我国素称为礼仪之邦。无论在行为、举止上,还是在待人接物上,均有优良的传统和现行的规范。其中有一部分沉积在民俗风情上,时而清醒,时而狂迷,烘托出人自身和人与人之间的美。如,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的花兰瑶胞,是个很讲礼节的民族,他们有一种迎客仪式,瑶语叫“离贯侯棋”,直译为“远方的朋友”,意译为“礼歌会”。又如,我国许多民族都有“打同年”的风俗。苗语称为“嘎江”,直译为“老树的根”,意思是“结交最知心、最忠实可靠的朋友”,俗称“拜把”、“结义”。不但在同一民族中,在不同民族中也相当盛行。它成了团结的纽带,友谊的桥梁,在生活中留下了许多佳话。第四、民俗风情与人的精神美。民俗风情的形成、流传,与其蕴含的民族的深层心理有极大关系,张扬一种人格精神。清明与纪念介子推、端午与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老幼共知,耳熟能详。至于“在我们源远流长的民俗礼仪中,婚姻习俗,最为繁缛,也最为有趣。千百年来,这些礼俗随着人们观念的更新而不断变化,它从生活的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的心理、德行和品格,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内容,具有强烈的地方和民族色彩。许多场面本身,就是一幅美好的民俗风情画,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民俗美》,第141页)以上只是简单地将民俗风情与人的美的四个不同层次,作了一点探讨和研究,无非是说民俗风情在旅游中真正能够发挥使用的,在于人的美。人的美是民俗风情美的核心。作为民俗风情游的组织、策划和实施者应该明白这一点。否则,这一活动,不是搞成徒具形式的大轰大嗡,就是搞成庸俗、猎奇的走火入魔。(三)大力开展民俗风情游,深层发挥旅游审美中的人文资源。基于以上的认识,结合开发、利用的实践,大致说来,要注意处理好三组关系。第一、拳头产品和联片开发。每一民族、每一地域都应该把自身民俗风情的旅游资源,作一次全面的模底排队,进行学者、专家的论证,什么是这一民族、这一地域民俗风情的拳头产品,力争做到“你无我有,你有我优”。前一段,厦门市文化界一次聚会,讨论到南音问题。泉州有南音,厦门也有南音。两地南音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已有所不同,开始形成流派。有人主张有。有人主张不分。这说明已是个客观存在。厦门南音就应该助长自身流派的更加成熟,拿出整套、整台的节目出来,形成拳头产品。然而,旅游有日程安排,不能过于单调。要在形成拳头产品后,相应地进行联片开发,点面结合,才能留得住游人。这里民俗风情自身有宽度和深度以外,还可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等积极地配合、穿插地进行,不能单打一。第二、维护传统和开发新项。日本进入现代化以后,十分重视民俗风情的发扬光大,将传统注入新的时代意义。在东南亚,民俗风情,是他们旅游中的强项。近几年,山东曲阜的祭孔、潍坊的国际风筝节、广东春节花市、广西三江口的歌圩和福建妈祖文化节,公祭客家母亲河(汀江)、土楼文化节等,为我国旅游事业增加了异彩。我们应该看到,民俗风情有双重性。一面有变异性、革新性,另一面有陋俗恶习,有惰性。报载:“我国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今年已达到40多个,其中主要是北京、南京、沈阳、石家庄等大中城市。”(《厦门晚报》1995年2月13日),就是革除陋俗恶习的一例。我们在组织、策划和实施民俗风情游中,要坚持这一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第三、旅游搭台,经贸唱戏。据新华社电讯,“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旅游局的最新统计结果表明,1994年我国旅游外汇收入达73.23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达950亿元人民币,两项合计折合1600亿元人民币,说明旅游业已成为我国新兴的重要产业。……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我国已在全球十大旅游目的地中跃居第八位。”(《厦门日报》1995年2月10日)这说明,旅游业本身给社会既带来了经济效益,又带来了社会效益。由于民俗风情这一旅游审美资源,与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相比,它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地域性和参与性,几乎是它所依附的那一民族、那一地域的人民,都须介入其中,更应该注意在开发、利用这一旅游项目时,给那一民族、那一地域带来经济上的实惠。而“旅游搭台,经贸唱戏”,是个较好的组织形式。上引的新华社电讯中,还有一段话说,“我国具有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改革开发以来,旅游业发展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旅游资源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厦门日报》1994年2月10日)这段话中的第二句话,“各级政府重视”,也得到了旅游为经贸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条件的回报。既然旅游搭台,经贸唱戏,已为实践证明了的较好的活动方式,就应该把民俗风情游尽量纳入其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构成良性循环。当然,任何问题不能绝对化。我们强调旅游与经贸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并不否认民俗风情游有独立的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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