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 通知 》(湘农工〔2013〕55号)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 规定 ,我县及时对村级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组织开展清查审计,全面完成了该项工作。现将村级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报告 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精心部署,层层动员
村级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直接关系着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和发展,关系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面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影响大的清查审计工作,我县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下发了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农村工作部、县经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八届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泸农经通〔2013〕1号)文件。全县15个乡镇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将村级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乡情镇情,分别成立了由镇长或分管领导牵头,社会事务服务站、财政所、民政助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清查审计组。15个清查审计组根据省州县精神,制定了清查审计工作方案,开展了动员宣传,严肃了清查审计工作纪律,营造了良好的清查审计工作氛围,确保了清查审计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审计,为进一步准确考核、选拔村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强化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依法审计
清查审计工作问题敏感,干部群众密切关注。为确保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村干部任期内工作成效和财务管理情况,明确村级组织成员经济责任,依法开展审计是关键。此次清查审计工作全县于2013年10月15日开始,2013年12月31日结束。对所辖的134个行政村开展清查审计工作。清查审计工作着重于村级财务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财务公开 制度 落实情况;着重于村级资产资源的发包内容和程序情况;着重于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着重于村党组织廉洁自律和村委员成员任职承诺兑现情况等方面进行。按照村级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先自查,乡镇审计组再清查的程序,通过查验凭证、单据、账目等是否符合财经制度;查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村级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符合程序等方式进行清查审计。再结合清查审计组走访群众、民主理财小组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了解的财务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形成村级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报告,并将村级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报告及时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此次此次审计期初余额131.71万元,村级总收入3114.35万元,村级总支出3106.78万元,期末余额229.28万元,审计村民委员会成员655人。
(三)坚持原则,确保质量
村级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一种对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手段,在清查审计工作中,全县15个乡镇清查审计工作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了整个清查审计工作的质量。15个乡镇清查审计组设立 意见 箱,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对征集的群众意见,清查审计人员通过内审外调等 办法 进行取证,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做到了找准问题,又肯定了工作成绩,分清个人和集体、失误与舞弊、共性与个性等界限,给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从清查审计工作情况看,全县实行了村账乡镇代管制度,通过完善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使得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有效地控制了乱支乱花现象,村级财务管理逐渐趋于规范,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账可查”。但在清查审计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票据使用不规范,票据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浦市镇马王溪村、城乡村办公经费的开支每年都是几万元,开支较大,其票据大多部分是白纸发票,还有部分发票手续不齐,有的没写经手人、有的没写清楚开支事由。
(二)审计监督难到位,财务审计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村集体财务审计是政府对农村财务管理的一种有效监督手段。我县坚持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但效果不明显,具体原因在于:一是农村村级财务审计范围狭窄。目前,我县仅局限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审计,对于涉及财务收支、基建工程、土地补偿款等专项审计严重弱化。二是缺乏统一农村财务审计办法,审计只停留在面上,重视对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的审查,缺乏对关联科目数据的分析,没有跟踪审查。对违规、违纪、违法的查处不到位,难于形成威慑。三是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经费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