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想来包头昆区上初中的手续,《昆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16]40号)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报名办法:1.昆区只接收父母在昆区取得暂住证并有稳定工作的,且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包头市内其他城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人员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具体证件如下:(1)全家原籍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2)暂住证(公安部门颁发)。(3)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4)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5)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实际住所证明(街道办事处出具)、所租房主的房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房主两套房的房证原件)及租房合同。(6)法定监护人与昆区的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7)超龄儿童(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为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的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于6月10日—20日为网上注册阶段。登录,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不安排在昆区就读。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的不予安排。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后打印“报名通知单”, 7月16日—18日持打印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入学预报名表”、“报名通知单”及相关手续,按通知单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审核等相关手续, 现场确认并签字,同时留存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4.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和登记人数按片区进行电脑派位,统一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学。(如果资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安置;如果资审合格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安置到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5.派位结果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